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市容管理。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结合方式,严格治理流动摊点、门店外溢、露天烧烤、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贴乱画行为,做到监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交通设施齐全,功能完备,长年坚持交通秩序治理,城区秩序良好。通过建立固定岗、流动巡查、错时值班等方式对运货汽车进城、三轮四轮车非法营运、工程车带泥上路进行有效治理。规范停车秩序,有效净化城市环境。严格落实广告牌匾安装审批制度,规范城区广告牌匾。购置清洗设备,对全城小广告全面清理。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与个体门店签订责任书2500份,督导门店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评定三星级示范门店30家。
二是强化清扫保洁。2016年,以PPP合作模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京环公司,成功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使乐亭县成为唐山地区首家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进环卫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县。唐山京环公司大力实施制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环卫工人采取错时上班方式,增加夜间清扫人员,实施早晚普扫、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全天清扫保洁模式,街道每天保洁时间达到18个小时,保洁面积达396万平方米,确保城区保洁全覆盖。清扫车对城区道路全天巡回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5%;洒水车全天运转对道路清洗,日洒水量达200余吨,有效抑制扬尘,确保街道整洁。对公厕、垃圾转运站等保洁重点、难点部位,实施“一人一厕,一人一站”的管理方式。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每天擦拭,对树穴鹅卵石定期清扫、清洗。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上门收取方式,袋装化率达到90%,有效避免对环境二次污染。
三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加强长效管理基础上,根据季节特征和市容变化情况,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大规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2016年以来,相继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河湖清理行动、洁城洗场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等活动,共清理卫生死角1100余处、清理生活垃圾3.2万吨,清除小广告5700余条,清理道路边沟、河道垃圾20万立方米,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洒水降尘,有效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2017年10月14日,县委主要领导及县四大班子领导与全县100多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4个乡镇(街道)万余名干部职工同步行动,开展“创城总动员全民在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共清理卫生死角400余处、清理生活垃圾500方,清除小广告2000余处,清理建筑垃圾300余吨。2018年,乐亭县在全市率先开展以清理“四乱”及村庄绿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整治中坚持净化与绿化美化、市场化保洁与群众自治、日常保洁与长效保持“三个结合”;做到人员、资金、措施“三个保障”到位,全县473个建制村均完成整治。
四是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乐亭县数字城管指挥调度中心2014年投入运行。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延伸管理层次,将城区范围划定为三级网格,对管理空间实现分级、分层、全区域管理。加强“12319”城管热线管理,与市长、县长热线有机衔接,拓展热线应用领域,延伸服务层次,把各行业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建立统一高效的服务网络,提升管理效率。2016年以来,回复办理各类交办件3000余件,全部按期解决或答复,群众满意率达到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