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全县“十项重点工作”,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努力推进“一港双城”重点工作建设、危房改造、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小区物业管理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改区域东至东外环,西至发展大路,南至乐文街,北至金融街,征收区域占国有土地约95.73亩,涉及国有土地被征收户约382户,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总体需征收补偿资金约2.84亿元(其中安置楼房建设费用1.04亿元,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货币补偿1.8亿元)。完成张贴补偿决定、选取评估公司,评估收量344户。下一步完成补量、评估结果公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二)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作。市达任务完成宏光小区3.15万平方米综合提升改造,改造项目涉及宏光小区11栋楼(360户),改造工程全部完工。(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达任务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6万平方米,其中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农村既改14万平方米。全县完成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13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4.62万平方米,在全市评比中名列前茅。(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年内在睿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乐兴家园、乐盛家园2个安置房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加强行业监管,积极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浩森尚府一期落实装配式建筑2.86万平方米,主体完工。(五)农村“气代煤”改造工作。市达任务为完成111891户农村“气代煤”改造,一期完成42579户改造,二期完成69312户改造。乐亭一期工程基本完工,进行扫尾;二期工程架空管线950公里,管线入户(含挂表)完成55000户。(六)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市达任务年底完成姜各庄镇、阎各庄镇、汀流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截至年底完成设备调试,具备污水处理能力。(七)县城南供水厂项目。水源地铺设管道,厂区开槽。完成老旧供水管网任务12公里市达任务,并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工程建设。(八)供热管网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40.8万元,更换曙光小区、茂源小区管道及附件1.15公里,项目全部完工。(九)房地产开发项目。水悦华苑二期项目、浩森尚府一期、坤泽佳苑项目主体封顶,进行二次结构施工及装修工程;乡韵小镇二期项目七层封顶,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9-2020年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161户,其他农户无危房存量,共涉及12个乡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改造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发放补助资金共计177.48万元。
【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管工作】 该局年内共监督工程35项,建筑面积76.87万平方米;新办理监督手续18项,建筑面积23.53万平方米;工程竣工验收15项,建筑面积30.49万平方米,建筑工程消防验收3项,建筑面积18.81万平方米。监管的建筑工地未发生重伤、死亡等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28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责令有关项目部进行整改、由项目经理和监理负责人监督落实,真正做到发现的每一处隐患都落实整改,每一份整改通知单都有回复。
【扬尘治理及“六个百分百”工作】 为落实好省市县各项扬尘防治工作要求,该局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共出动扬尘治理检查人员159人次、78车次,督促落实扬尘防治措施96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出入口全部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工地裸露土方全部覆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每日洒水清扫抑尘。该局还督导县城区在建工程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并全部联网,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时监控。
【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一)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监管,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截至年底,监督公开招标21项,中标金额77785.04万元。(二)严格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对施工许可审批要件认真核查,从源头上把控各方主体责任行为。截至年底,审批发放施工许可44件,建筑面积61.46万平方米,工程投资17.67亿元。(三)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施工总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按照规定缴存预储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不按规定缴纳预储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物业管理工作】 (一)指导协助物业企业规范管理小区。以创建文明城为契机,不定期深入小区,参照文明城创建标准,对物业企业现场指导、检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组织物业小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小区秩序和维护水平,提高设施设备管理水平,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素质。水悦华庭小区、水悦华府小区作为试点小区,得到县创建办认可。其余小区以试点小区为标准,进行不同程度整改,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业主投诉逐渐减少。(二)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并组织各物业公司出去学习,就存在问题讨论、分析,各抒己见提出解决办法。充分汇聚行业智慧,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真正实现物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三)及时解决物业管理方面问题。认真对待业主投诉,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交办的公共服务热线和业主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年内办理195件各种渠道交办事项,均按时办结。
【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一)加大房地产市场管理力度。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快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严格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二)加大房地产中介整治力度。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等群众投诉、社会关切和“涉黑涉恶”等焦点问题。(三)做好交接衔接工作。按县政府统一安排,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移交县行政审批局,该局积极与县行政审批局业务人员对接相关手续、证件,按时完成交接工作,做到有序衔接。年内共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件,预售面积36.21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2895份,签约面积32.33万平方米;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1640份,签约面积18.56万平方米;办理法院查封31起。
【房屋征收工作】 上半年,乐亭县正式启动发展大路南延(规划东大街至景乐街段)、城南棚户区、温柏蒙庄、大吕庄四个区域棚户区改造扫尾攻坚行动,总占地约2337.24亩,涉及被征收户约2304户,总建筑面积约38.14万平方米。截至5月底,全部完成评估收量,仅有13户未签订协议。
【人防工作】 (一)强化宣传。县人防办结合“5·12”防灾减灾日,于5月10日下午在县城文园广场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计发放《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手册》200余册,人民防空宣传单500余张。(二)开展人防专项整治活动。共发现违规问题7个,完成整改5个,追缴易地建设费2527.87万元,2个进入法律程序。(三)开展人防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县人防办与筑龙企业多次对接,针对涉及的人防设备厂家等相关问题认真核查企业资质材料,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对现有12台警报器维护、保养,新增防空警报器1台,安装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完成短波电台通信、指挥车对接、设备电池三个月一次深度充放电等常态化训练任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年内,县人防办在10家企事业单位组建人防专业队编组,共编组181名人防专业队员,按照“平战结合”要求,承担所在单位灾害预防和灾害救援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抢险救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