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司法局

2019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各项工作亮彩纷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12月,李大钊纪念馆被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圆满完成机构改革】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重组后的司法局涵盖原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两部门工作职能,同时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全年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 (一)以宪法学习宣传为统领,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下发《乐亭县2019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对全县年度普法工作进行概括性指导;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4·15”“6·26”“国庆节”等法律宣传活动,利用乡村大集每月开展2场送法宣传活动;在国庆70周年到来之际,开展建国70周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联合30余家单位社团、150多名工作人员及法律志愿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截至年底,全县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23次,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社区、村等自行宣传活动150余次,累计下发《宪法》等法制宣传资料7万余份。(二)统筹系统普法和社会普法。一是深入落实《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联络员机制,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二是新媒体网络宣传平台“乐亭县普法”头条号,年内点击量实现大幅提升,全年运营发布法制宣传头条信息500余条,阅读量突破30万,活跃粉丝增长1000余个。三是配合落实县政法系统工作要求,完成“扫黑除恶”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打击“套路贷”、创建森林城市、“网络安全周”、打击非法集资等宣传工作。(三)助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韩坨村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组织全县学习观摩。印发《乐亭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筛选确定32个创建目标村,在胡家坨镇大黑坨村成功举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进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胡家坨镇和中堡镇2个示范点发言,收到较好效果,这一做法得到市局充分肯定。(四)持续开展对重点人群的学法教育工作。完成上年度全县4100名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合格证考试验证工作,组织2019年法律合格证考试。该局多次与县教育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妇联紧密合作,在全县多个中小学开展“木兰有约”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法律进校园”宪法主题演讲会、法制第二课堂、法治实践活动为主要形式的法治教育工作。在县第一实验小学、中堡镇初级中学建设校园法制图书专柜,为学校提供《青少年宪法读本》《习近平讲故事》等法制教育书籍3000余册。与县总工会联合到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开展现场法律咨询互动,并赠书籍500余本。(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继续完善县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植入《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宣传栏11块。二是将法治文化公园模式下推至乡、镇、村,建设胡家坨镇北黄口村、西黄口村特色普法阵地“法治一条街”,树立法治典故、法治人物文化展牌22个,打造村级“法治文化小园”2个,逐步打造乐亭县独有的“法治文化公园”品牌。三是在县第三实验小学普法基地改善升级大屏幕普法电子屏,扶持“史家大院”普法志愿者团队和“星期乐团”周末法治文艺演唱会。

【发挥基层作用,做好法律服务】 (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全县14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厅、市局规范化建设标准。(二)开展人民调解服务信访维稳。坚持学习发展“枫桥经验”,巩固人民调解阵地,拓展人民调解平台。树立“史家大院(史家劝和)”“乐亭镇韩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品牌调解室,在此基础上新建14家品牌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执行和解,最大程度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创新升级“民调通”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平台,及时准确梳理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年底,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14件,调解成功800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三)不断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2家:乡镇所1家,街道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全县成立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县14个司法所各1个,法院、看守所、妇联、残联、工会各1个,汀流河雷达站1个,黄坨雷达站1个,天津海事法院驻京唐港海事法庭法援工作站1个。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挂牌,按年初目标完成率达100%,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便捷法律服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导全县两家法律服务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改,保障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扎实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年内,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49名,解除矫正人员616名。现有监管社区矫正人员185人,其中,监外执行4名,管制3人,缓刑178名。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监控手机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实行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报告制度,制定计分考核制度,制定维稳方案和应急措施,定期由专人负责抽查矫正人员重大活动期间的活动轨迹。(二)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接收回归人员71人,坚持分类管理、分类帮教。坚持定期摸底排查,不断健全衔接、管控长效机制,防止重新犯罪。

【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完成《乐亭县保留证明事项清单(2019年)》,确定保留证明事项36项,清理证明事项16项,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向社会公布。(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复议方面。承办由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截至年底,接待复议咨询37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起,其中4起因不符合行政复议范围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按程序送达当事人;受理复议案件1个,经过调查做出复议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二是行政诉讼方面。2019年,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2起,安排相关单位和法律顾问应诉。三是信息公开方面。接县政府交办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答复。(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乐亭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司法局备案。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指引和清单格式的通知》,督导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省司法厅文件完成《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各类清单、文本的修订或重新制定工作,并在本地或本单位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二是建立全县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四是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设立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汇总报市司法局备案,编制完成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后向社会公示。五是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县域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全部进行罚没主体资格审查和年检。六是组织2019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局要求,抽调6家单位12本行政处罚类案卷送至市局参加全市案卷抽查工作。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乐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名单》《中共乐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落实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建立工作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年内,共报送信息48篇,其中《乐亭县着力提升全县法律服务水平改善执业环境解决职业难题》刊登在《河北法制报》。(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根据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制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分工,开展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按要求向依法治市办汇报。(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督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协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查工作。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一)聚焦律师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律师监管。在全县律师中开展“诚信素质”教育活动,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全部顺利通过市局2019年度考核注册,律师继续保持“零”投诉工作目标。(二)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开展。全县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7件(其中结案7件,上诉3件),该局指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庭审旁听,严格落实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备案审查要求和工作报备制度,对重点案件定向把关、跟踪督导。(三)抓牢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加强行业党建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开展律师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年内,引导律师分别与古河乡西新庄、尹郑刘村、马头营镇贾庄村、汀流河镇杨各庄村、姜各庄镇刘赵庄村等贫困户结成帮扶对象,保障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回应。

【公证工作务实开展】 年内,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448件,为当事人代书260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30人次,配合县政府棚户区改造、拆违拆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等活动176人次。无一例错证假证,无一起群众投诉上访事件发生。(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主动作为。办结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监督公证28件,涉及出让国有土地面积4541万多平方米,标的金额5.27亿元。办理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监督公证13件。服务棚改区改造、生态环境深度治理、拆违拆迁等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二)广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一是开拓金融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起草《关于为金融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司法建议书》《公证法律服务协议书》等,与乐亭舜丰村镇银行、县信用合作联社、乐亭天津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建立合作关系。年内,为天津银行和舜丰村镇银行办理民营企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4件。二是开办拆迁补偿款保管事务。年内,为26户被征收人办理补偿款保管业务,涉及补偿金额1600余万元。三是开展司法辅助公证业务。配合市中院乐亭执行大队,对5名被执行人的房屋依法清腾活动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三)服务“三农”和民企、民生。服务县政府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从征收土地到回迁安置楼分配等提供“一条龙全方位同步跟进式”保全证据和现场监督公证法律服务;配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全力做好继承、委托、财产分割、赠予、房屋买卖等家事公证;对民企办证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协调、优先办结。

【着力突出政治引领】 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管理,新建7个基层党支部,形成“司法员、司法所、司法局”三级联动的服务模式。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活动,提升了社区党组织与机关党组织结对共建水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唱红歌活动、参观李大钊纪念馆、李大钊故居、烈士陵园、组织交流座谈、民主评议等系列活动,牢记使命、强化担当。扎实开展“纠四风”“一问责八清理”整治“微腐败”等活动,建立完善廉洁自律制度。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公证办理和律师办案规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配合好巡察组巡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机关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