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2.6955万亩(含海港开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0.3万亩,确保建成41万亩高标准农田。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管理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