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较好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准确把握,当好推动经济发展参谋】 (一)科学编制下达年度计划。年初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编制下达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全县经济发展目标。(二)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围绕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调研分析,年中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主要经济运行指标加强监测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通报,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年初任务。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44.75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在全市14个县(市、区)(下同)排名第五位,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06.21亿元,同比增长12.0%,增速全市排名第一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1%,增速全市排名第十三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7%,增速全市排名第一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2.56亿元,同比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13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全市排名第三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0302元,同比增长9.0%,增速全市排名第二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9416元,同比增长10.2%,增速全市排名第二位。

【全力以赴,产业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项目建设势头强劲。全县共实施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20个,总投资780.17亿元,其中1亿元以上项目65个,总投资757.35亿元。河钢乐亭钢铁基地、河北钢建冶金设备制造、京东科技医疗器械制造等53个续建项目扎实推进;东日新能源材料、中气投配套气体、河北钢建冶金矿渣综合利用等67个项目开工建设;保定特变配电产业园区、国义特钢退城搬迁等55个项目签约待上。紧抓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对全县重点项目按续建、新开、完工、签约及洽谈五大类动态管理,坚持每周一更新,每月一调度。现场督导项目80余次,直观感受项目形象进度,深入了解项目存在问题。(二)省、市重点项目推进顺利。年内,市重点项目16项(含4个省重点项目,新开工7个、续建6个、前期3个),总投资707.1亿元。年计划投资171.2亿元以上,累计完成投资171.6亿元,完成计划投资的100%。计划开工项目开工7个,开工率100%;续建项目复工6个,复工率100%。(三)项目观摩成绩位居全市前列。坚持认真准备谋划,对预观摩项目层层筛选,日日督导;对项目简介及特点反复推敲,雕琢凝练;对观摩画册字斟句酌,精益求精;对观摩线路及方案现场踩点,改进完善。在今年全市4次重点项目观摩活动中,乐亭县综合测评成绩取得1个第4名、1个第8名、1个第6名和1个第5名的成绩。(四)新兴产业不断推进。全年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20.3亿元,增速26.4%;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4亿元,增速35.9%。一是协助财政局跑办2018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放手续,共计争取上级资金130万元。二是每月现场督导4个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投资数量和施工进展按要求报市。京东科技完工投产,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项目部分投产;高炉矿渣粉磨生产线项目生产车间、库房完成基础施工,主体建筑主体施工;东日新能源项目现场一期施工区域部分单体基础建设,部分主体建设完工,在施工许可范围内建筑单体建设完成90%。三是组织申报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和发展专项项目。协助京东科技和唐山市旭阳化工有限公司申报2019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协助唐山市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参加省专家组评审;协助河钢乐亭基地项目申报2019年省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协助宝航机械和仟客莱生物科技申报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参加省专家组评审。四是开展省级、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并协助德龙钢铁和京东科技完成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五)京津冀协同发展顺利。全年共承接亿元以上京津合作项目18个,涉及总投资67.93亿元,完成投资9.8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7.88亿元。其中:北京环卫新能源环卫电动汽车、北京京东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制造等5个项目建成投产;河北乐亭区域能源中心、康景大型隧道桥梁液压爬升设备及建筑模板生产等13个项目在建设。(六)项目审批服务优质。全年共审批、核准和备案各类项目79项,涉及总投资1246216.381万元。其中:审批项目14项,涉及总投资235562.381万元;核准项目19项,涉及总投资110351.46万元;备案项目46项,涉及总投资900302.54万元。

【强化督导,节能减排取得实效】 (一)节能指标情况:一是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51%。二是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削减煤炭消费量。全面调研,摸清各企业煤耗统计数据底数及开工、在建、完工节能削煤工程项目底数,明确削煤管控措施。全年入统煤炭消费量为32.59万吨,同比削减1万吨。(二)压减钢铁产能情况: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于2018年上报去产能初步方案,计划通过政府产能交易平台购买炼铁、炼钢产能来完成化解任务。该局于4月下发《关于确保完成2019年钢铁去产能任务的通知》,再次明确该项任务由德龙钢铁承担,并明确完成时限及相关要求。此外,分别于4月29日、8月29日现场调研,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积极督导企业落实该项工作,11月13日德龙钢铁将购买资金(按照市政府11月11日会议精神,产能收购价定为810元/吨,总计1.134亿元)打入指定账户,乐亭县全年去产能任务圆满完成。(三)节能评估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在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过程中坚持严把项目节能关。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建成后年能源消耗量实行分类管理。截至年底,共完成节能评审项目8项,包括:省级4项、市级1项、县级3项,涉及总投资284.95亿元,年能源消费量185.41万吨标准煤。(四)洁净型煤保供情况:按照8月1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乐亭县借鉴临近县(市、区)经验做法,采取续标方式确定洁净型煤供应企业,由2018年中标的乐亭县盛然洁净型煤制造有限公司作为2019年型煤供应企业。该企业年生产能力12万吨,日生产能力400吨,该企业也是乐亭县首家列入全市18家具有型煤生产和配送资格的企业。8月25日,乐亭县人民政府印发《乐亭县2019-2020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保供工作实施方案》(乐政办字〔2019〕69号)。8月28日,乐亭县人民政府与该企业签订保供协议,要求该企业确保原料充足,保证库存,按照确村确户任务量12778吨和时间节点提供足额保质洁净型煤供应。该企业从9月10日开始生产,截至采暖季结束,配送户数4.6358万户,配送量合计21883吨,完成任务的171%。(五)节能监察情况:一是积极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耐心细致地进行节能环保宣讲,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配合省、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对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醇制高清洁燃料项目现场监察,此项目未出现节能审查意见不落实问题。(六)化工项目摸底调查:5月9日至17日,该局通过走访和电话通知方式,对33家化工项目企业(其中包括10项完工、10项在建、13项停工)发放《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告知书》,对收到告知书但未报监的企业发放《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催办通知书》,检查企业设计、安装、监理是否具备符合报监条件,告知、督促企业达到报监条件要及时报监。

【立足职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资金】 (一)及时对接政策信息,协助项目单位争取上级支持资金。截至年底,获得中央支持资金项目5项,共争取中央支持资金2984万元,省级支持资金128万元,其中乐亭看守所项目中央支持资金257万元、省级支持资金128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资金100万元;中厚板高炉冲渣水、竖炉烟气消白工程项目争取资金675万元;德龙钢铁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争取资金1480万元。同时,积极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中厚板烧结机烟气环保减排综合治理、炼铁区域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河钢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管控系统项目、乐亭投资集团汀流河镇镇级污水处理项目、河钢乐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28万吨高炉矿渣粉项目以及德龙钢铁无组织排放管控项目共6项纳入备选项目,拟争取中央资金8659万元。同时,加强专项建设基金督导管理。针对取得中央资金而未完工项目加强督导,确保项目尽早投入使用。(二)组织上报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截至年底,上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3项,拟争取政府专项债券7.33亿元;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4项,拟争取政府专项债券18.16亿元。(三)申报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将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水田漂浮颗粒剂的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上报至省发改委,拟申请上级资金40万元。

【强化管理,价格环境持续优化】 (一)价格管理。一是组织开展自来水公司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及时将水资源税纳入供水价格,并制定阶梯水价政策,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收费机制。二是完成全县天然气价格改革和管道天然气价格的核定工作,并建立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机制。三是落实上级价格政策文件4个,主要涉及降低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和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降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等方面。四是开展房地产备案工作5项,主要涉及浩森尚府和丞起观光园乡韵小镇房地产项目。(二)收费管理。一是落实上级收费管理政策文件8个,主要涉及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降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做到及时转发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搞好和责任单位沟通对接,确保贯彻落实。二是对全县政府部门现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摸底清查和走访调研,结合填报情况梳理汇总,待市级目录清单发布后进一步衔接完善落实。(三)价格监测。一是按时完成周报、月报工作。周报包括:生活必需品37种,涉农产品19种,工业生产资料15种,共计71项,每周二汇总分析上报;月报包括:农副产品、水产品、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公园生产资料、城镇居民服务价格、国际重点商品及货币价格七类,共计90种,月底汇总上报。截至年底,共完成周报48次、月报12次,撰写价格监测信息分析12篇。二是建立重大节假日价格监测制度、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监测制度、价格信息适时分析预警制度。3月12日到4月12日启动猪肉价格应急监测,每周一、周三、周五分析汇总监测数据,从9月9日至年底,猪肉价格实行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市发改委,供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决策。(四)农本调查。全年调查品种为设施黄瓜、设施菜椒、陆地豆角、陆地菜椒,科学布局、合理布点,定期实地走访调查,深入田间地头,采集第一手数据,数据客观真实,并及时进行成本分析测算,统一录入调查系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五)价格认证。全年共办结涉案物品价格认定137件,案件提出机关主要为公安机关,标的总额556.19万元。其中盗窃案31件,故意毁坏财物案74件,寻衅滋事案9件,诈骗案4件,非法捕捞案11件,非法采矿案3件,滥伐案2件,商标侵权案、危险驾驶案、阻碍职务案各1件。坚持高效率、高标准,实现“价格认定零复议、零投诉”目标,无一例复议案件发生,为公安机关公正办案提供铁证,为司法机关有效打击犯罪提供及时准确价格依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接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次现场测量测算,并对周边取土地点价格调查,对全县全年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出具取土到场价格证明。

【规范秩序,粮食流通管理到位】 (一)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在2018年取得优秀成绩基础上,早部署、早准备,及时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总结,找问题、补短板,积极与市考核办沟通掌握新动态、新变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粮食行业项目建设。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优质粮食工程”子项目,其中: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420万元,申请上级资金210万元,资金到位;粮油质检站项目上级补助资金200万元,投资计划下达至市级,县级未下达。(三)粮食监督检查。一是狠抓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做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粮食经营主体25家次,基本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台账规范,对3家统计台账未及时登记的责令当场整改。全县具备粮食收购资格16户,其中:国有1户、民营13户、个体1户。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广12325粮食监管举报热线,建立受理机制,做到查处力度加大、公开结果及时。(四)储备粮管理。创新储备方式,对储备粮轮换全程监督。联合县财政、县农发行制定县级储备粮的轮换实施方案,并于8月22日在省粮食交易中心完成县储备玉米竞价交易,并于10月按计划轮换出3000吨。(五)宏观调控。一是抓好粮食收购。合理布局,提前确定12个收购网点,做好仓储及收购准备,方便农民售粮。鼓励指导粮食企业入市收购,搞好收购服务,全县收购夏粮小麦1.7万吨。二是坚持服务军民。以“好米好面供部队,诚心爱心献军人”为宗旨,把“质量第一,荣誉至上”视为军供工作生命线,通过严把入库关、严格控制库存数量、定期检查质量、定期走访部队反馈等方法,对整个运转流程实行全程监控,确保供应军粮质量。全年累计供应军粮37.6吨,全部义务送至部队。(六)粮食统计。在完成价格监测、粮食流通统计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夏、秋粮生产形势调查、乡村居民存粮调查、社会平衡调查、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等各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真实。(七)粮食安全生产。强化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年初与涉粮企业签订《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对相关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同时深入企业、深入粮仓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隐患。截至年底,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7家次,发现问题6项,当场责令限期整改。经复查,全部整改到位,做到有通知、有整改、有反馈、有结果,整改率达100%。

【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双创双服”。一是强化学习。吃透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省、市及县“1+44+1”方案体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搞好对接。积极与市活动办沟通联系,建立长效机制,争取第一时间了解上级政策任务,第一时间做到落实反馈。三是做好重点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组建微信工作群,积极落实专项工作。定期跟进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并做到及时上报。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考核制度,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提高宣传报道重要性的认识,促进相关单位干部积极参与,主动写稿。每周及时统计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数量,对符合报送数量单位表扬,对不符合要求单位通报批评,不断调动信息编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协调沟通,定期汇总工作成果,挖掘工作亮点,共汇总上报各类信息和亮点工作50余篇,收集整理全县创新案例5篇,推送到市营商办。(三)综合改革工作。一是做好招标投标指导协调,核准招标方案2个;备案招标文件28个,招标文件(公告)的澄清、变更9个,并为相关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对全县生产经营性和原改制事业单位调查摸底,做好改制档案资料保管及查询。完成审批职能划转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再梳理。完成股权投资企业风险排查和企业债券、“僵尸”企业调查。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完成盐业、天然气、道路客运等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完成信用体系职责划转和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等工作。四是完成“双公示”独立账户设置、2014年以来数据归集报送,向审批局提供“双公示率及双公示数量”反馈内容。五是制定《关于防范化解经济和科技领域风险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研究分析风险状况,提出防控措施,每月按时向县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六是认领《河北省政务事项目录清单》涉及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备案、年检两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完成网上录入。七是按照启用新版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要求,将旧平台执法证予以注销,涉及34人。八是按季度完成“乐亭县重点企业纳税情况表及说明”并分发各科室。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三级四同”相关工作。(四)农村经济。一是参照省、市以及周边县(市、区)发展目标,结合2018年完成情况,通过摸底调查,研究提出2019年全县农业主要经济指标建议计划。二是扎实推进一、二、三产融合试验示范县工作。自乐亭县被国家认定一、二、三产融合试验示范县以来,该局积极配合国家、省发改委的要求参加培训,制定实施方案,配合市发改委领导到园区、企业调研,掌握全县基本情况,上报典型案例、试验做法。三是做好空心村治理工作。全年全县空心村治理任务是64个村,涉及10个乡镇。治理方式为就地治理。截至年底,任务全部完成,完成率100%。(五)财务管理。一是申请拨付职工安置费用111.85万元。按月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金(343人),发放内退人员(3人)、离退休(17人)及遗属人员(108人)费用,共支付改制费用89.50万元,保障职工情绪稳定。二是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专项资金2686万元。其中:争取产业项目前期费用180万元,物价业务费36万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及执法经费10万元,产业专家咨询费10万元,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经费5万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210万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2155万,新疆帮扶资金80万元。三是10月对阁楼坨粮站重新起草并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3月委托唐山明正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唐山五环粮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乐亭县粮食局直属库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财务状况和收入支出情况就地审计。(六)完成机构改革。由发展改革局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2人、设置内设机构7个,核定事业单位6个、事业编制31名,根据职能完成人员划转工作。(七)信访稳定。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积极化解各种矛盾隐患,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开创全系统和谐团结良好局面。(八)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将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融入到每个环节,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努力打造模范机关,着力营造“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浓厚氛围,实现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努力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