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各有命,幸得偏护

人各有命,幸得偏护

1939年福建晋江洋埭村,夏日炎炎,阿团的生母挺着大肚子,拿一把小凳在门口乘凉。经常到家里串门的邻居李姐,又一次带着蹒跚学步的小儿子来闲谈,“哎哟,看你这肚子快要生了,你这胎不管是男是女,生出来都给我们吧。”生母与李姐原就是同村长大的发小,长大各自成婚后竟无意又做了邻居,两家相互帮扶,关系紧密。阿团算起来是生母的第二胎,但家境贫穷,亲生大哥早早就给了人。李姐的夫家家境颇好,她的几位大姑子是留菲华侨,多养一个孩子负担不大。阿团就被送给了李姐,李姐接过襁褓中的孩子,取名团治,但跟回生母家,以“林”氏为姓。

此后,在养母的庇护和照顾下,阿团学会了走路、说话。在她四五岁时,从大人们当作谈资的往事里听说了自己的身世,也知道自己被抱养后又有一个弟弟出生,但也同样被送走,且在弟弟被送走的同年生父突然逝世,自此家中后继无人。

阿团对生母没有太多的感情,但养母对自己相当的好。当时养母家有一位名为晓艾的孩子,比她大两三岁。虽然两人同样是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被认养,以堂姊妹相称,但实际上,晓艾与她不同,晓艾是指腹为婚的童养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