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的苦与乐

离家的苦与乐

1994年,清明节过后,王顺从湛江出发,开船到越南鸿基港口装煤炭。在那里,他坐了123天的“水监”。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监狱,坐“水监”这一行为更多是船员们自愿的结果。

发货主是越南人,与船东、收货主协定好在越南鸿基装货。货装好后,临近出发前,发货主突然收到收货主跑路的消息,秉着先收钱再发货的行内规则,发货主决定不发货,紧急申请把装着货的船连带着一船的人都扣下。从6月1日被扣船到10月1日,经历123天后,王顺一船人在凌晨五点的夜色中从鸿基港驶出,回家。“急得我们船员要去大使馆求救了。”许多年后提起这段往事,王顺的语气里没有害怕,也没有兴奋,很淡定,兴许是大风大浪见多了的原因。“6千多吨,怎么卸呀?谁买单?”王顺的一句话让人无法反驳。卸6千多吨的货?谁来付给他们劳务费?发货人不愿意负责,所以扣船扣人,等着收货主出现。船员们不知道找谁负责,害怕白白付出劳力,拿不到劳务费,也在等着收货人的出现。某种程度上,船员们默认了发货主的扣押行为是合理的。

“船要人看,货也要人看。”王顺认为船员有责任留在那里,一走了之不现实。但是他们没想到会在那停留这么长时间。海上的经济活动涉及多方利益,运作机制复杂,投入成本巨大,谁也不敢轻易承担责任。对于船员来说,这种“无辜的负责”和“无望的等待”是家常便饭,他们处在弱势地位,无论在运输环节还是交易环节,主动权都不大。最后,王顺所在的航运公司花了200多万把 6千吨煤炭、船和船员赎了回来。

被问到在鸿基港的100多天是怎么度过的,他说:“钓鱼,我们钓了一百多斤鱿鱼。” 船员们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当地海事局的限制,也没有遭到发货主的刁难,相反,他们还挺优哉游哉的。生活工作虽然不断上演着危险而狗血的剧情,但丝毫没有减损这群航海人的生活情趣半分。

一起闯世界,一起风里来雨里去,一起化解危险事故,王顺和同船工作的船员的情谊建立在同甘共苦的航海生活基础上。有一次,王顺在新加坡刚把船交接给下一位船长,就听闻了悲剧。那艘船的下一趟任务是运输有毒气体聚氯乙烯,需要工人置换仓库内的气体。谁知仓库门一打开工人就冲了进去,由于没有做好安全措施,他们到了门口就倒下了。“当场死了两位修理工人。虽然知道航海是高风险职业,但是对死亡还是没法做到习以为常。很多人没了就是一下子的事。”王顺说。还有一次,一艘船刚运完一批原油,接下来要运的是棕榈油,为了不影响货物的质量,船员们要先洗舱。原油是黑色的,很黏稠,船员们用各种化学药剂刷洗着油舱。“你知道洗舱那过程有多惨。呛人的油味让人想吐啊!脸上、身上黑黑的全是油迹。”王顺说,“最后那个舱被我们刷得锃亮。”“能在一条船上一起当过船员的人都是有缘分的。”王顺说,“都懂得彼此的不容易啊。”

在90年代,船员下海工作一趟,基本一去就是大半年,甚至更久,和家人聚少散多。1996年,正月初二过后王顺就到船上工作了。出发前他只是和家人简单说了句“要去工作了”,但是去哪里,去多少天,家人并不知道。事实上,外派船员通常只有到了船上才知道一次航行的目的地和时长。在海上是无法打通电话的,船员一般要等船靠岸后才能上岸打电话。在外70多天,王顺和家人很难联系得上。在那趟航行中,船舶在码头停留的时间不长,通常是货一装卸好,船马上就开了,王顺没找到机会打电话回家报平安。1996年开春那段时间,第五次台海危机愈演愈烈。家人不知道王顺这次航行会不会经过东海,又收不到他报平安的电话,急坏了。“我老婆天天去中介问我消息,中介很烦她。我们在海中央,中介联系不上我们。打电话给船东,船东也不知道我们在哪。”王顺说,“那种情况下失联,对他们来说很恐怖。”其实,王顺那次的航线是在菲律宾和越南一带,不会受到台海危机的影响。但是在通讯落后、信息不通畅的年代里,国内局部地区的不稳定带给了王顺家人太多不安的想象,“我爸妈以为自己没儿子了。”想起这次失联,王顺还心有余悸。

1997年,二女儿出生还未满月,王顺去了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一口气下海做了40个月的工。2000年他回家,一进门,本想抱抱快两年没见的女儿,没想到女儿认不得这是爸爸,害怕得跑到阳台躲起来了。“她问这位叔叔是谁。”王顺哭笑不得。

2005年的圣诞节前后,已经拿到船长证的王顺带队16人从广州前往斯里兰卡。“上街的时候有军人拿枪跟着保护你,说实话,紧张归紧张,可是不知怎么的有种自豪感。”提起与战乱地区的近距离接触,王顺的记忆里不是恐惧,而是一些美好的事物。他记得斯里兰卡天然的海滩,“很漂亮。水天都很蓝,阳光明媚。”他说,“海鲜也很便宜,一元美金可以买一斤石斑鱼。我带着船员去买了120公斤!一船人吃几天几夜都吃不完。”

王顺20多年的航海生涯里,1998年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在这以前,他是一名国企船员,尽管原单位业务惨淡,他的工作多半是自己通过中介寻得的,但总算是享受了国企的社会保险福利。1998年以后,他成为一名自由船员,也称个体船员。个体船员与船东、中介签订的都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在2011年的《海员外派管理条例》出台以前,这一群体的合法劳动权益常常面临着严峻的侵权风险。但是王顺觉得自己命还算好,没有遭遇过工伤,也没有被拖欠过工资,一次次的海上危机也都逢凶化吉了。“你看我的名字里有个‘顺’,应该是得到上天保佑了吧!”王顺笑。

2001年,他考取了船长证书,先后为新加坡等境外船东工作,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外派船员”。2007年,他上岸了,不再下海工作。5年以后,他重新被招聘进入航运局,成为轮渡船长。

“重回苦海”——他打趣自己说道。

(文/王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