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中所体现的兵学思想
《尚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记述了虞夏商周时期长达2000年间的历史,记载了这一时期重要的历史事件、核心人物等,是反映此一时期政治、军事、礼仪、刑罚等方面情况的重要文献。其中有关兵学的文献集中体现在“六誓”中,“誓”是告诫将士的言辞。当然其他反映兵学思想的文献亦散见于《大诰》《召诰》《君奭》等周初诰誓中。其中“六誓”[171]包括夏启讨伐有扈氏的《甘誓》,商汤讨伐夏桀的《汤誓》,周武王灭商的《牧誓》《泰誓》,鲁伯禽前往征讨淮夷、徐戎的《费誓》以及秦穆公崤之战失败后而作的《秦誓》。以下我们以“六誓”的内容为主,结合《尚书》中与兵学思想相关的文献,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尚书》的兵学思想进行简要的分析。
第一,“天”“天命”是《尚书》所载军事行动的最高意志体现。《尚书》所载的战争出现以及成败的背后深层原因是“天”。如,周人在对夏商周三代革命的叙述中,明确指出:“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172]在商亡原因中,周人多次提道:“天惟丧殷。”[173]“今惟殷坠厥命。”“故天降丧于殷。”[174]“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175]可见在周人看来,周兴商亡是“天”的意志,自然而然战争的胜负亦是“天命”之所在。即使在周初,周人面对三监、武庚之乱等严重危局,亦认为是“天”的意志:“猷!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176]面对此种危局,周人用周文王留下的大宝龟来卜问天命:“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越兹蠢。殷小腆诞敢纪其叙。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今蠢今翼。日,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宁、武图功。我有大事,休?”[177]而此次平叛卜筮得出的结果是:“朕卜并吉。”[178]同时,《尚书》还非常重视以“天命”进行战前的政治动员和声讨。在《甘誓》中,夏启声讨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179]。在《汤誓》中,商汤亦指出:“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商民质疑商汤发动战争讨伐夏桀的军事行动,是不体恤商人的表现。而商汤强调“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180],而非其个人的行为。同样在《牧誓》中,周武王姬发也称“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181]。当然,我们根据周人的誓词来看,商周鼎革的战争以及成败均为“天”的意志,周人对三代兴亡更替的理解亦是如此。
第二,在政治声讨中,政治暴行、乱政也是声讨的重要内容。如夏启指出有扈氏“怠弃三正”,学者一般认为是其不重视具体的政务。商汤指出夏桀:“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182]而周武王在《牧誓》中更是不厌其烦,从各个方面历数商纣的恶行,包括小到妇人干政,大到国家治理中人才的任用:“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从《甘誓》到《牧誓》,对政治暴行和具体乱政行为的声讨篇幅内容不断增多,此亦体现了三代时期人们的理性不断提升,对政治和军事问题的认识也不断趋于理性化。
第三,战场纪律非常严苛,赏罚严明。《甘誓》中“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183]。颜师古在《匡谬正俗》中云:“按孥戮者,或以为奴,或加刑戮,无有所赦耳。”[184]即,对于在战场上服从命令的人,将会在社主的见证下进行奖赏;那些不服从命令的人,也将会在社主面前进行严厉惩罚,并且会让你们子子孙孙永世为奴,或者将你们杀掉。而这一切均是在神的名义下进行的,而非王的专权。《汤誓》中商汤亦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185]对于那些在战争中冲锋陷阵,严格服从军令的军士,一定会大加赏赐;对于那些不从军令者,将会处死,一个都不会赦免。《牧誓》亦有提及:“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186]《费誓》三次强调“汝则有常刑”,又先后严厉指出“汝则有无余刑,非杀”“汝则有大刑”。[187]不论以什么名义在战前三令五申来强调战场纪律,均体现了战场纪律对战争胜负的重要影响。(https://www.daowen.com)
第四,强调具体战术应用,反映了车战、阵战的基本战法。《甘誓》中强调:“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188]非常直观地反映了车战中每辆战车上三名将士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而《牧誓》中“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189],又反映了阵战要领,体现了商周时期军阵进攻的基本形式,亦表明了在战场上保持阵形对于战争的胜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第五,对待主动归降人员的态度。在《甘誓》《汤誓》《费誓》中并未提及如何对待归降人员以及战俘的问题。在《牧誓》中,周武王在宣布战场纪律时指出:“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190]意为不要阻止那些前来投奔归降、帮助我们西土周人的殷商将士。当然,这一战场纪律和基本原则可能也是导致商人最终前徒倒戈的重要原因之一,对牧野之战的结果可能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友好对待主动归降将士的策略有效地分化了内部已经矛盾重重的殷商将士,而此种思想相较于早期斩杀战俘的方式有了很大的进步,亦对后代如何合理对待战俘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尚书》所载内容,虽然较为零散,但是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三代时期在天命观主导下的兵学思想。尤其是在其政治动员、战场纪律执行等方面“天”的因素非常明显。当然,对政治暴行的声讨、具体战术战阵的布置以及对待归降人员的态度亦反映了这一时期兵学思想的理性因素。《甘誓》《牧誓》有关行军作战、军阵等内容,对后世兵书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