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强其兵”的军队建设思想

三、《管子》“强其兵”的军队建设思想

《管子》的军队建设思想是非常丰富的,概括地说,是以“强其兵”[329]为军队建设的核心任务,主张军事、政治、经济各种关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并把将帅队伍的建设、赏罚制度的完善、武器装备的改良、军事训练的健全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管子》鲜明地提出“强其兵”的主张,指出:“故国不虚重……凡国之重也,必待兵之胜也,而国乃重。”[330]又曰:“不能强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331]如何“强兵”,《管子》提出了许多措施,其荦荦大端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军队建设与修明政治、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促进。《管子》认为要“强其兵”,首先必须富国,“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332]。而富国的基础则在于发展经济和富民:“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333]又曰:“众有遗苞者,其战不必胜;道有损瘠者,其守不必固。”[334]亦曰:“民饥者不可以使战。”[335]《管子》这些正反两方面的论述,揭示了军队建设的一条重要规律,即“国富”是“强兵”的基础,而“强兵”则是保证国家安全的根本条件。《管子》积极主张发展经济,力求在物质财富方面胜过敌人:“为兵之数,存乎聚财……是以欲正天下,财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336]在农耕社会中,粮食是财富的主要象征,所以《管子》又把聚财的重点落实在“重粟”上,强调:“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337]又曰:“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338]应该说,这是符合当时军队建设的实际需要的。

但是,《管子》并不简单机械地将“富国”与“强兵”加以等同:“富者所道强也,而富未必强也;必知强之数,然后能强。”[339]因此,它又从政治与军事的相互关系着眼,探讨了“强兵”的条件。《管子》认为修明政治也是建设一支强大军队的重要前提:“不能治其民,而能强其兵者,未之有也。”[340]亦曰:“内政不修,外举事不济。”[341]因此,《管子》主张“得人”,即争取民心。认为“与其厚于兵,不如厚于人”[342];做到“慈于民,予无财,宽政役,敬百姓”[343],而后可以“德义胜之”[344],如此方可避免“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345]的被动局面。《管子》认为修明政治还应包括君主节欲去奢、任贤使能、明赏信罚、礼义教化等多方面的内容,把“爵授有德”“禄予有功”“上帅士以人之所戴”“授事以能”等等,看作是“霸王之术”。[346]《管子》这种把军队建设与国家政治建设相融贯而通盘筹措的主张,的确具有很大的特色。

第二,将严明赏罚作为治军的中心环节。《管子》认为,信赏必罚是治军的重要内容。能否做到信赏必罚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战斗力和安危:“赏罚不信,五年而破。”[347]又曰:“战而必胜者,法度审也。”[348]亦曰:“赏罚明则人不幸,人不幸则勇士劝之。”[349]所以,《管子》主张以法治军,信赏必罚,令行禁止,“非号令毋以使下,非斧钺毋以威众,非禄赏毋以劝民”[350]。和商鞅等人相仿,《管子》的作者也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即所谓“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351]。所以治理者可以利用这一点发挥赏罚的作用,用“重禄重赏”激励将士勇往直前,建功立业;以“严刑酷罚”禁止将士临阵畏怯,贪生怕死。《管子》也重视明法守信,法不阿贵,指出:“赏罚不信,民无廉耻,而求百姓之安难,士兵之死节,不可得也。”赏罚的实施,应该不分贵贱亲疏,一视同仁,“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352]。如此则可以形成“有罪者不怨上,爱赏者无贪心,则列陈之士皆轻其死而安难,以要上事”[353]的局面,做到“威行于邻敌”[354]

第三,主张加强军队的教育和训练。先秦兵家普遍重视军队的教育和训练对于提高军队战斗力的意义,所以对此有较为充分的论述。如,《吴子》曾明确指出:“用兵之法,教戒为先。”[355]《司马法》也说:“士不先教,不可用也。”[356]《管子》在这方面也有精辟的阐述。它认为,即使武器装备精良,但如果没有训练有素的士卒,仍然无法统一天下,“器盖天下,而士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357]。并进而指出,如果将领率领没有经过严格教育和训练的士兵去作战,那就如同带领一批残废者去打仗一样,必败无疑,“将徒人,与残者同实”[358]。为此,《管子》提出了一系列军事教育训练措施,首先是重视对士兵的严格挑选,“定选士,胜”[359]。其次是加强对军队官兵的道义教育,“夫民必知义然后中正,中正然后和调,和调乃能处安,处安然后动威,动威乃可以战胜而守固”[360]。再次,规定军事教育和训练的具体内容,即所谓“动慎十号,明审九章,饰习十器,善习五教,谨修三官”[361]。这里的“十号”,是指各种号令;“九章”,是指各种旗帜;“十器”,是指各种兵器;“五教”,是指对士卒进行目、耳、足、手、心五个方面的训练;“三官”,是指鼓、金、旗三种指挥号令工具;从而使士卒具备较好的军事素质和各种军事技能。最后,在军事教育和训练的方法上,提倡“因便而教”“教无常”,即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不拘常法,灵活施教:“因便而教,准利而行;教无常,行无常,两者备施,动乃有功。”[362](https://www.daowen.com)

第四,重视改善军队的武器装备。《管子》把完备而精良的武器装备,看作是取得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明确主张:“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363]亦曰:“审器而识胜。”《管子》还认为“备具胜之原”[364]。所以,《管子》强调要在武器装备方面胜过敌人,做到“器无敌”[365]。《管子》的这一观点,和《司马法》提出“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366]的主张是完全一致的,体现了先秦兵学家对精良武器装备在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性的共识。

对于加强武器装备建设的具体措施,《管子》也有比较系统的论述。首先,它主张“聚天下之精材”[367],即选用天下最精良的原材料来制造武器装备。其次,它主张“来天下之良工”[368],“论百工之锐器”[369],即挑选天下最优秀的工匠,用高超的技术来制作武器装备。最后,做到“春秋角试以练,精锐为右。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370],即建立起严格的试用、保管制度。《管子》认为,如能做好以上三条,“则有战胜之器”[371],军队的强大就有了非常有力的保障。《管子》强调重视武器装备的作用,并从材料选用、制作技术以及试用、储藏各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这在先秦兵论中是相当突出的。

第五,重视对将帅的培养和使用。《管子》认为,国家的安危,往往取决于将相大臣,所以,国君必须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罗致。《管子》指出:“终身之计,莫如树人。”[372]又曰:“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373]同时,《管子》还注重考察将帅的实际能力以决定适当任用,“以战功之事定勇怯”[374]。而将帅则必须具备知彼知己、多谋善断、爱兵抚民、严明执法等所应具备的优良品质。由此可见,《管子》是把将帅队伍的建设列为“强其兵”的重要内容的。

总之,《管子》认为,在清明的政治环境中,并以强大经济实力为后盾的军队,如果将帅得人,法纪严明,士卒训练有素,武器装备精良,就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所向无敌了,正如其描述:“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圉。”[375]这正是《管子》“强兵”所要达到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