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所反映的西周兵学思想

五、《周礼》所反映的西周兵学思想

《周礼》又称《周官》,与很多先秦典籍一样,成书年代都有许多的争论,如周公所作,西周成书说,春秋成书说,战国成书说,周秦之际成书说,汉初说,刘歆伪造说,等等。近现代以来学界对此争议亦颇多,[237]如杨向奎根据《周礼》的思想内容判定是战国中叶前后的作品,可能出于齐国,其思想近于杂家,又是具有儒家气息的法家作品。[238]顾颉刚对《周礼》的认识前后有变化,顾颉刚学术生涯早期认为其为刘歆伪造,晚年其著文论定《周礼》为战国时的法家著作,明确指出“原是一部战国时代的法家著作,在散亡之余,为汉代的儒家所获得,加以补苴增损,勉强凑足了五官;然而由于儒、法两家思想的不同,竟成了一个‘四不像’的动物标本!这就是我写这篇文字的结论”[239]。我们认为顾颉刚前后认识的差异固然有其学术环境的差别,但是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周礼》成书问题的复杂性。另外,如彭林认为是西汉初年所作,其思想由儒、法、阴阳五行三家熔铸而成,[240]徐复观认为《周礼》王莽草创于前,刘歆整理于后。[241]晁福林通过对《周礼》官制的统计,指出“总之,从春秋职官、西周职官与《周礼》相同或相近的数字比较上看,只能认定《周礼》一书的作者所参照的主要是春秋时期的职官体系,他是一位更了解春秋典章制度的‘宿儒’”[242]。面对学者的各种讨论,那么我们如何来看待《周礼》中所反映的兵学思想内容?

我们认为著作成书的年代与著作所反映的思想内容的年代其实是有一定区分的,学界的论述往往将此并不完全明晰化。即使是春秋战国甚至是西汉初年成书,其仍可反映周代的制度和思想,如张亚初与刘雨通过对西周金文官制的长期研究,明确指出《周礼》中356种官有96种官与已发现的西周金文官制相同或相近。[243]高本汉(Klas Bernhard Johannes Karlgren)的弟子布罗曼(Sven Broman)明确指出:“曾以《周礼》所列官职之名与先秦未经儒家篡改诸书作详细比较,发现38%职官之名皆相符合。《周礼》官名统计上大部以低级者居多,而周代其他文献中往往仅言及较多高级官名。若以下大夫以上职官比较,则相符率高至80%。准此,西周广义礼制之粲然大备,确可从现存《周礼》得到相当部分地反映。”[244]因此,我们认为,《周礼》不论其成书年代如何,其仍能在很多层面上反映西周的兵学内容,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由于《周礼》是以国家建制的方式呈现,因此更系统化,早在清代,王鸣盛就以《周礼注疏》为本,参照其他经说典籍,著成《周礼军赋说》4卷,[245]对《周礼》中所反映的周代军制以及兵学思想进行了梳理。以下我们在学术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246]对《周礼》所反映的西周兵学内容予以全面论述。

第一,战争的目的是征讨不义。《周礼》关于战争目的的论述就非常深刻,它主张战争的出发点是征讨不义,所以非常注重战争的正义性。所谓正邦国的“九伐之法”[247]便是这一观念的具体注脚:“冯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248]所以说,只有当对方犯有“冯弱犯寡”“贼贤害民”“放弑其君”等九种严重罪过时,才可以兴师征讨,并且根据罪过的不同,处理的方式亦相应有所差异。[249]这样既肯定了征伐的必要性,又防止了穷兵黩武的行径,实为“重战”与“慎战”并重的正确观念,亦体现了战争的正义性。

第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为主的建军思想。西周实行井田制,其兵役制度与井田制息息相关。班固就曾总结周代的建军思想:“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因井田而制军赋……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250]又曰:“殷周之盛……民受田……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赋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251]周代的井田制与兵役制度到底是如何结合在一起,其具体又是如何操作的呢?我们可以参考《周礼注疏》中郑玄引《司马法》的具体内容:“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252]从《司马法》具体内容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周代经济制度基础的井田制是如何与军役、军赋紧密结合在一起,基本上以“通”“成”“终”“同”作为征兵的基本单位,以十进制为基本计算方式。在此种制度之下,军政长官在周代也是二而一的,正如学者所言,“《周礼》上的‘六乡’和‘六军’制度,也是地域组织和军事组织密切结合的”[253]。当然,周人也有部分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虎贲,依据《周礼》的记载,其基本编制为800人,其主要职能为:“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军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王在国,则守王宫。国有大故,则守王门。大丧,亦如之。及葬,从遣车而哭。适四方使,则从士大夫。若道路不通,有征事,则奉书以使于四方。”可见虎贲正是拱卫周王、随王出行的职业军人,此可视为“兵农合一”军制的补充。在“兵农合一”的制度下,国家掌管了兵器、马匹等军事设施,在临战之际,将会由国家统一分发,平时有不同的国家部门分管养护,如“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254]。又如,“掌戈盾之物而颁之”[255]。其他如,校人掌管马匹,司常掌管旗帜,鼓人掌管战鼓,车仆掌管战车,[256]等等,兹不一一列举。

第三,建立以周王为核心的军事指挥系统。在宗法制、分封制下,周王为天下共主,如何在军事系统中来体现周王对天下军事力量的具体指挥?《周礼》在制度设计中,主要是以军事指挥系统的构建来凸显以周王为核心的领导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职官的设计中,整个《夏官》系统以及其他与军事相关的制度设计均以周天子为核心。正与《周礼》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合,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均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其二,如何在军事训练、战场上具体执行王命呢?旗鼓是周代核心的指挥媒介。如《大司马》中记载在中春时节“教振旅”时,战鼓在指挥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257]《大仆》亦载:“凡军旅田役,赞王鼓。”[258]《戎右》亦曰:“掌戎车之兵革使,诏赞王鼓,传王命于陈中。”[259]在中秋时节“教治兵”,也有对军旗的运行方式的具体描述:“如振旅之陈,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车吏载旗,师都载旃,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各书其事与其号焉,其他皆如振旅。”[260]并且我们在《春官·司常》中看到,司常一官,就是协助司马掌管旌旗:“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道车载旞,斿车载旌。”[261]与《夏官·大司马》可以对应,可见其旌旗制度的规范与细致。其三,会同制度的具体体现。“会同”在《周礼》中多次提到,即巡守诸侯以及兵车之会。会同的功用,郑玄注曰:“王巡守若会同,司马起师合军以从,所以威天下、行其政也。”在会同活动中,完全彰显了周天子的指挥权。在具体征战中,周王亦命令各诸侯国随王征伐,周王对诸侯军队拥有军事指挥权。

第四,制度为本的兵学思想。《周礼》提出了一套非常完备、具体的军事制度设计,在《夏官·叙官》中提出“司马”最重要的就是执掌军事,并对其具体编制以及人员配置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262]在具体军队编制方面,对“军”“师”“旅”“卒”“两”“伍”等人数有非常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周人的军事制度以分封制和宗法制为基础,在制度上对王、大国、次国、小国的军队数量有一定规定,从而以军事制度来确保周天子拥有绝对的军事实力,这是中国兵学史中最早明确提出“强干弱枝”的思想:“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一军则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263]在整个《夏官》的制度设计中,有关人员设计非常细致,执掌非常明确,[264]每个职官所配备的“士”“府”“胥”“徒”均根据执掌不同而有不同的人员配备数量,其中配备人数最多的当为“虎贲氏”,在其他文献以及金文中亦称“虎臣”[265],“虎贲氏”包括“下大夫二人、中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十人、虎士八百人”[266],此处并没有依照“士”“府”“胥”“徒”的惯例配置“徒”,郑玄对此解释,注曰:“不言徒,曰虎士,则虎士徒之选有勇力者。”[267]

第五,严格治军的思想。《周礼》中并没有专门提到治军的内容,但是我们从其严格的军事刑罚、军事法规等内容亦可钩沉其治军思想。[268]在《秋官·士师》所述“士师”的执掌,即“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其中“五禁”之中就有“军禁”,即军中禁令。另有“五戒”,其中“一曰誓,用之于军旅”,亦是军中戒令。在军事训练中,对后至者“诛”:“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269]不仅如此,对训练中“不用命者”亦斩杀之:“乃陈车徒如战之陈,皆坐,群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270]在周王率领军队出征时,对不按照约定时间前来的,亦诛杀:“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271]在战争中,周王会根据作战的勇敢与否进行严格的赏罚:“及战,巡陈,视事而赏罚。”[272]西周主要以阵战为主,因此军阵的整齐与否,对战争的胜负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因此在战争中,周人非常注重保持军阵严整,对扰乱军阵的士兵惩罚亦非常严厉,《周礼》称其为“犯师禁”[273],并屠戮之。

第六,《周礼》非常重视军事训练与教育。《周礼·大司马》中,记载了在兵农合一的情况下,如何在农闲之时进行一年四次的军事训练,即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的具体规制,此处不再赘述。我们仅仅从《周礼》职官设计的细节亦可发现。众所周知,在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训练时,必须要有较大的训练场地,我们发现《周礼》中多次提到专门管理训练场地除草的官员:“凡田事赞焚莱。”[274]“若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275]“若大田猎,则莱泽野。”[276]在教育方面,国家有专职的官员,如《保氏》亦曰:“保氏……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277]其中,礼乐射驭均与军事教育相关。

综上而言之,《周礼》是一部非常完备的国家治理方案,其中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亦非常细致,尤其是“其所述之军队建制、军政管理、军令发布、四时田猎、宫廷禁卫、军法执行、后勤保障等各个与军事建设有关之方面,或由专官负责,或由各官联合处置,都有较为完备的制度规定”[278]。其中,军事制度设计中所体现出的兵学内容非常丰富,非常严整,非常体系化,与西周的国家制度基本相合,是我们认识西周兵学思想的重要文献之一。[279]

【注释】

[1]白立超、赵虹波:《商末周初宗教与治理思想变迁新论——从〈尚书·西伯戡黎〉谈起》,《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2]《诗经·大雅·荡》。

[3]徐中舒认为太伯、虞仲奔吴,系周人灭商战略的组成部分,并指出:“余疑太伯、仲雍之在吴,即周人经营南土之始,亦即太王翦商之开端。”(《殷周之际史迹之检讨》,《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6年,第7本第2卷)

[4]《史记·齐太公世家》。

[5]《孟子·梁惠王下》。

[6]《史记·周本纪》。

[7]《史记·周本纪》。

[8]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史记·殷本纪》。

[10][美]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徐峰译,汤惠生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2页。

[11]《论语·泰伯》,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402页。以下《论语》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2]《左传·昭公十一年》。

[13]《史记·周本纪》。

[14]关于武王伐纣的具体年代至少有44种说法。按照《竹书纪年》进行推算,应该在公元前1027年。1996年,由21位著名学者组成的“夏商周断代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组,经过长达4年的科研攻关,在2000年11月公布了《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根据甲骨学、考古学、文献学、天文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断定牧野之战发生的时间是公元前1046年。我们此处采用的年代正是“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成果。

[15]牧野之战的地望研究,历来争议较大,主要有朝歌南说、汲县说、新乡牧野说,大体位置基本围绕在殷墟安阳附近。近年来学者通过史料考证、实地调查、考古发现、地名传说等方法,更多地认同了新乡牧野说。可参见张新斌:《武王伐纣与牧野大战的历史地理问题》,《中原文物》2000年第4期;陈昌远:《牧野之战“牧野”地望发微》,《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

[16]《尚书·牧誓》。

[17]《尚书·牧誓》。

[18]苏德荣:《谈牧野大战的战场地望》,《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

[19]当然也有部分学者提出异议,如李修松:《牧野之战并非以弱胜强》,《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

[20]《诗经·大雅·大明》。

[21]这种用小股精锐部队向对手进行挑战的军事行动,古代军事术语称之为“致师”。

[22]《史记·周本纪》。

[23]《史记·周本纪》。

[24]《尚书·武成》。

[25]白立超:《论“血流漂杵”的历史真相》,《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6]《诗经·大雅·大明》。

[27]《诗经·大雅·大明》。

[28]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见氏著:《观堂集林》(附别集),中华书局,1959年,第451—480页。

[29]黄朴民:《先秦喋血》,华夏出版社,1996年,第23页。

[30]《尚书·大诰》。

[31]《逸周书·度邑解》。

[32]《尚书·洪范》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大法,春秋战国时期,《洪范》作为诸子言说和构建政治思想的重要理论依据被引用多达19次。《孔传》说是“天地之大法”。朱熹认为:“今人只管要说治道,这是治道最紧切处。……天下之事,其大者大概备于此矣。”近代以来,学者对其赞誉毫不吝惜,童书业誉其为“综合西周以来神治主义与制度的第一篇有系统的大文章”(《五行起源说讨论》,《古史辨》第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665页);赵俪生称其是“夏、商、周三代传递下来的一件文化珍宝”(《〈洪范疏证〉驳议——为纪念顾颉刚先生诞生100周年而作》,《齐鲁学刊》1993年第6期)。

[33]晁福林:《说彝伦——殷周之际社会秩序的重构》,《历史研究》2009年第4期。

[34]《逸周书·大匡》。

[35]《尚书·金縢》。

[36]此事详见《尚书·召诰》。

[37]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36—245页。

[38]管叔、蔡叔和霍叔是否与武庚一起发动叛乱,史籍记载有出入,大多史籍记载认为武庚与管蔡一起发动叛乱,但是根据新出土的清华简《系年》等来看,管、蔡并未参与武庚的这次叛乱,相较而言,清华简的记载可能更加符合当时历史的状况,而管蔡的一些不恰当言行对时局一定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是没有问题的,而其形象不断的负面化可能与周公地位的不断抬高有着密切的关系。

[39]《韩非子·说林上》。

[40]《逸周书·作雒解》。

[41]《韩非子·说林上》。

[42]说“践奄”是残酷厮杀后才达成目标的,即“践之者,籍之也。籍之谓杀其身,执其家,潴其宫”。(《尚书大传·成王政》)

[43]《尚书·酒诰》。

[44]《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45]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见氏著:《观堂集林》(附别集),中华书局,1959年,第466—467页。

[46]《左传·桓公二年》。

[47][美]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徐峰译,汤惠生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17页。

[48]徐喜辰:《周代兵制初论》,《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4期。

[49]《左传·定公四年》。

[50]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85页。

[51]《逸周书·作雒解》。

[52]《逸周书·作雒解》。

[53]《逸周书·作雒解》。

[54]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71页。

[55]《汉书·张良传》,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2032页。以下《汉书》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56]可参见《诗经·大雅》中的《韩奕》《崧高》《烝民》诸篇以及《诗经·小雅·出车》。

[57]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88—293页。

[58]杨升南:《说“周行”“周道”——西周时期的交通初探》,《人文杂志》增刊《西周史研究》,1984年。

[59]《孟子·尽心下》。

[60]《诗经·小雅·采芑》。

[61]《周礼·春官·车仆》,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1782页。以下《周礼》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62]杨泓:《战车与车战——中国古代军事装备札记之一》,《文物》1977年第5期。

[63]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第68页。

[64]《周礼·地官·小司徒》注引《司马法》:“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又,乘的编制在历史变迁中曾有所调整,春秋后期渐由“三十人乘制”变为“七十五人乘制”,见《左传·成公元年》服虔注引《司马法》。

[65]孙诒让:《周礼正义》注引,中华书局,1987年,第2240页。

[66]《史记·周本纪》。

[67]《史记·周本纪》。

[68]《华阳国志·巴志》,常璩:《华阳国志》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华阳国志》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69]蓝永蔚等:《五千年的征战:中国军事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4页。

[70]《华阳国志·巴志》。

[71]《尚书·牧誓》。

[72]《尚书·牧誓》。

[73]《荀子·儒效》,荀卿撰,王先谦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第136页。以下《荀子》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74]《华阳国志·巴志》。

[75]《史记·周本纪》。

[76]《司马法·仁本》,司马穰苴撰,王震集释:《司马法集释》,中华书局,2018年,第17页。以下《司马法》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77]《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78]《司马法·天子之义》。

[79]《礼记·内则》,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3186页。以下《礼记》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80]《管子·小匡》。

[81]《礼记·月令》。

[82]廖平:《穀梁古义疏·成公元年》,中华书局,2012年,第425页。

[83]《左传·隐公五年》。

[84]《诗经·小雅·车攻》。

[85]《周礼·夏官·大司马》。

[86]《国语·周语上》。

[87]《诗经·豳风·七月》。

[88]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833页。

[89]《周礼·夏官·大司马》。

[90]《礼记·月令》。

[91]闻一多:《神话与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2页。

[92]《韩非子·五蠹》。

[93]《礼记·内则》。

[94]《诗经·齐风·猗嗟》。

[95]《礼记·郊特牲》。

[96]伏胜撰,孙之騄辑:《尚书大传》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7]《华阳国志·巴志》。

[98]王晖:《庠序:商周武学堂考辨——兼论周代小学大学所学内容之别》,《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

[99]王贵民:《商周制度考信》,明文书局,1989年,第241—246页。

[100]王晖:《庠序:商周武学堂考辨——兼论周代小学大学所学内容之别》,《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

[101]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38页。

[102]有关西周时期中央官制中“太史寮”“卿事寮”的具体分工与执掌,可参见杨宽:《西周中央政权机构剖析》,《历史研究》1984年第1期。当然学术界有关“太史寮”和“卿事寮”的观点尚有争议,如,郝铁川:《西周中央官制的演变》,《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4期;李西兴:《卿事(士)考——兼论西周政体的演变》,《人文杂志》1987年第3期;李学勤:《论卿事寮、太史寮》,《松辽学刊》1989年第3期;张志康、谢介民:《“卿事寮”析论》,《学术月刊》1988年第2期;韩国磐:《关于卿事寮》,《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103]参见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第4—8页。

[104]参见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第12—22页。

[105]参见陈恩林:《先秦军事制度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第76—85页。

[106]《礼记·檀弓下》。

[107]《左传·成公三年》。

[108]《周礼·地官·小司徒》。

[109]学术界已有学者对此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如任慧峰《先秦军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就是这方面的力作。

[110]《礼记·王制》。

[111]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84页。

[112]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33页。

[113]白立超:《先秦“内圣外王”政治思想的渊源与形成——以〈尚书〉为核心的考察》,《政治思想史》2016年第1期。

[114]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2014年,第32页。

[115]林沄:《说“王”》,《考古》1965年第6期;也可参考钱耀鹏:《中国古代斧钺制度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2009年第1期。

[116]《公羊传·襄公十九年》疏引。公羊寿传,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013页。以下《公羊传》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17]曹操:《曹操集·孙子注》,中华书局,2013年,第87页。

[118]刘雨:《西周金文中的“周礼”》,《燕京学报》1997年第3期。

[119]刘雨:《近出殷周金文综述》,《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年第3期。

[120]黄朴民:《孙子“伐交”本义考》,《中华文史论丛》2002年第1辑。

[121]任慧峰:《先秦军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00页。

[122]《逸周书·克殷》。

[123]《史记·周本纪》。

[124]《周礼·夏官·环人》。

[125]《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1823页。

[126]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18—319页。

[127]如黄怀信就认为致师礼与挑战无关,而是“集合军队,以待誓”。参见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78页。

[128]《左传·宣公十二年》。

[129]《左传·成公十六年》。

[130]《左传·成公十六年》。

[131]参见丁进:《从小盂鼎铭看西周大献礼典》,《学术月刊》2014年第10期。

[132]《屯南》236。

[133]《穀梁传·庄公八年》,穀梁赤撰,范宁集解,杨士勋疏:《春秋穀梁传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169页。以下《穀梁传》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134]高智群:《献俘礼研究》,《文史》第35辑。

[135]《尔雅·释天》,郭璞注,邢昺疏:《尔雅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677页。以下《尔雅》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https://www.daowen.com)

[136]《周礼·夏官·大司马》。

[137]参见张怀通:《小臣墙刻辞与商末献俘礼——兼论商代典册问题》,《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138]学者一般认为《逸周书·世俘》是成书于商末周初的文献,反映了当时的史实。参见顾颉刚:《〈逸周书·世俘〉校注、写定与评论》,《文史》第2辑,中华书局,1963年。

[139]李学勤、王宇信:《周原卜辞选释》,《古文字研究》第4辑,中华书局,1980年。

[140]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50页。

[141]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49页。

[142]《周礼·夏官·司勋》。

[14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43页。

[144]参见任慧峰:《先秦军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79—188页。

[145]胡朴安:《周易古史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146]《周易·未济·九四》。

[147]郭璞的《山海经》注中引古本《竹书纪年》。

[148]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燕京学报》第6期。

[149]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43页。

[150]《周易·既济·九三》。

[151]郝懿行:《竹书纪年校证》,齐鲁书社,2010年,第3864页。

[152]姜国柱:《周易的兵法》,《中华文化论坛》1996年第3期。

[153]李静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第71页。

[154]张铁良、王亮:《〈周易·师〉军事思想发微》,《军事历史》2014年第2期。

[155]《周易·晋卦·六三》。

[156]刘沅:《周易恒解》(上海图书馆藏清嘉庆二十五年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157]高亨:《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第181—182页。

[158]《周易·师卦·初六》。

[159]《周易·需卦·九三》。

[160]《周易·同人·九三》。

[161]《周易·复卦·上六》。

[162]李静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第50页。

[163]《周易·蒙卦·上九》。

[164]《周易·师卦·六四》。

[165]《周易·同人·九四》。

[166]《周易·晋卦·上九》。

[167]李静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第71页。

[168]《周易·师卦·上六》。

[169]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0]李笑野、蒋凡:《〈周易〉的军事思想》,《学术月刊》1995年第9期。

[171]由于《泰誓》涉及《古文尚书》真伪的问题,属学术界重要的学术公案,我们此处不再赘述;《秦誓》所述史事已经进入春秋时期,并且其内容更多为政论,与兵学内容并不是非常相关,所以我们主要结合《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的内容进行分析。

[172]《尚书·召诰》。

[173]《尚书·大诰》。

[174]《尚书·酒诰》。

[175]《尚书·召诰》。

[176]《尚书·大诰》。

[177]《尚书·大诰》。

[178]《尚书·大诰》。

[179]《尚书·甘誓》。

[180]《尚书·汤誓》。

[181]《尚书·牧誓》。

[182]《尚书·汤誓》。

[183]《尚书·甘誓》。

[184]颜师古:《匡谬正俗》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85]《尚书·汤誓》。

[186]《尚书·牧誓》。

[187]《尚书·费誓》。

[188]《尚书·甘誓》。

[189]《尚书·牧誓》。

[190]《尚书·牧誓》。

[191]《周礼·夏官·司兵》。

[192]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三《司马法序》,清道光十七年枣华书屋刻本。

[193]《左传·昭公二十一年》。

[194]《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95]《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96]《司马法·仁本》。

[197]《司马法·天子之义》。

[198]《司马法·仁本》。

[199]参见李零:《吴孙子发微·前言》,中华书局,1995年,第4页。

[200]赵尔巽等:《清史稿》卷481《儒林二》,中华书局,1977年,第13215页。以下《清史稿》引文均出自此书,仅注篇名。

[201]参见黄朴民:《“古司马兵法”本事索隐》,《文史》2004年第2辑。

[202]《司马法·天子之义》。

[203]《周礼·夏官·大司马》。

[204]《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205]《淮南子·汜论训》。

[206]《公羊传·桓公十年》。

[207]《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208]当然,关于《诗经》中的“战争诗”的提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中赵沛霖认为狭义上的战争诗包括《小雅·采薇》《小雅·出车》《小雅·六月》《小雅·采芑》《大雅·江汉》《大雅·常武》和《秦风·无衣》《秦风·小戎》8篇,其中涉及周的仅6篇(参见赵沛霖:《诗经研究反思》,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114页)。洪湛侯甚至还排除了《采薇》篇,指出:“《诗经》中真正以战争为题材的诗,只有《小雅》中的《出车》《六月》《采芑》和《大雅》中的《江汉》《常武》五首。”(参见洪湛侯:《诗经学史》,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669页)我们的研究当然以狭义的“战争诗”为核心,间或旁及其他与战争相关的诗歌,以便从整体上展现周代兵学内容的全貌。

[209]《毛诗正义》,第1117页。

[210]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245页。

[211]《诗经·大雅·皇矣》。

[212]《孟子·梁惠王下》。

[213]《诗经·大雅·皇矣》。

[214]《诗经·周颂·桓》。

[215]《诗经·周颂·桓》。

[216]《诗经·豳风·破斧》。

[217]“四国”指殷、管、蔡、霍,即周公东征平定的四国,或以为殷、东、徐、奄四国。当然还有学者认为此处“四国”并非具体所指,而是指四方之国。

[218]《毛诗正义》,第850页。

[219]《诗经·周南·兔罝》。

[220]《诗经·大雅·常武》。

[221]《诗经·大雅·常武》。

[222]《诗经·小雅·采芑》。

[223]《诗经·大雅·江汉》。

[224]《诗经·大雅·常武》。

[225]《诗经·小雅·六月》。

[226]《诗经·小雅·出车》。

[227]《诗经·小雅·采芑》。

[228]《诗经·小雅·六月》。

[229]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151页。

[230]《诗经·小雅·六月》。

[231]《诗经·小雅·六月》。

[232]《诗经·小雅·六月》。

[233]《诗经·小雅·六月》。

[234]《诗经·小雅·采薇》。

[235]《诗经·小雅·出车》。

[236]《论语·为政》。

[237]可参见刘丰:《百年来〈周礼〉研究的回顾》,《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238]杨向奎:《“周礼”的内容分析及其成书时代》,《山东大学学报》1954年第4期。

[239]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与〈周官〉一书的出现》,《文史》第6辑(1979年)。

[240]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增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241]徐复观:《〈周官〉成立之时代及其思想性格》,见氏著《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242]沈长云、李晶:《春秋官制与〈周礼〉比较研究——〈周礼〉成书年代再探讨》,《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

[243]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

[244]Sven Broman:“Studies on the Chou Li”,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No.33(1961).转引自何炳棣:《原礼》,见氏著:《何炳棣思想制度史论》,中华书局,2017年,第172页。

[245]王鸣盛:《周礼军赋说》,清乾隆三十六年刻本,嘉庆三年秦氏汗筠齐刊本,皇清经解本。

[246]李严冬:《〈周礼〉军制专题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247]《周礼·夏官·大司马》。

[248]《周礼·夏官·大司马》。

[249]“九伐之法”的内容,亦见于今本《司马法·仁本》,文字与《周礼》表述稍微有异:“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

[250]《汉书·刑法志》。

[251]《汉书·食货志》。

[252]《司马法》佚文,见《周礼·小司徒》郑玄注。

[253]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17页。

[254]《周礼·夏官·司兵》。

[255]《周礼·夏官·司戈盾》。

[256]参见《周礼》之《校人》《司常》《鼓人》《车仆》。

[257]《周礼·夏官·大司马》。

[258]《周礼·夏官·大仆》。

[259]《周礼·夏官·戎右》。

[260]《周礼·夏官·大司马》。

[261]《周礼·春官·司常》。

[262]《周礼·夏官·叙官》。

[263]《周礼·夏官·叙官》。

[264]《周礼·夏官》中与军事相关的职官包括:司勋,马质,量人,小子,司爟,掌固,司险,掌疆,候人,环人,挈壶氏,射人,服不氏,射鸟氏,罗氏,掌畜,司士,诸子,司右,虎贲氏,旅贲氏,大仆,隶仆,弁师,司甲,司兵,司戈盾,司弓矢,缮人,槀人,戎右,齐右,道右,戎仆,齐仆,道仆,田仆,驭夫,校人,趣马,巫马,牧师,圉师,圉人,职方氏,土方氏,怀方氏,合方氏,训方氏,形方氏,山师,川师,原师,匡人,撢人,家司马。

[265]《毛公鼎》曰:“雩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雩朕亵事。”可见其为周制无疑。

[266]《周礼·夏官·叙官》。

[267]《周礼注疏》,第1795页。

[268]张全民:《〈周礼〉所见法制研究(刑法篇)》,法律出版社,2004年。

[269]《周礼·夏官·大司马》。

[270]《周礼·夏官·大司马》。

[271]《周礼·夏官·大司马》。

[272]《周礼·夏官·大司马》。

[273]《周礼·秋官·士师》。

[274]《周礼·夏官·牧师》。

[275]《周礼·地官·山虞》。

[276]《周礼·地官·泽虞》。

[277]《周礼·地官·保氏》。

[278]李严冬:《〈周礼〉军制专题研究·绪论》,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279]刘起釪:《〈周礼〉真伪之争及其书写成的真实依据》,见氏著《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619—6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