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书的性质及其兵学价值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王兵》篇,与今本《管子》之《参患》《七法》《地图》等篇文字相合。竹简整理小组认为:“《王兵》的成书年代显然早于《管子》的《参患》等篇。”[299]而这些篇章都是论兵之作。
《管子》一书卷帙繁富,内容庞杂,郭沫若曾指出,其书“道家者言、儒家者言、法家者言、名家者言、阴阳家者言、农家者言、轻重家者言,杂盛于一篮”[300]。古今学术界对其书性质、作者、成书年代等问题的认识多有分歧,但基本的意见是认为其书虽托名于管仲,但大致的成书年代当是在战国,其中个别篇章保存了管子本人的遗说。现存的《管子》大部分是战国时期齐国管仲学派的作品和稷下学者的著述,甚至也有汉代所附益的部分。由于《管子》书“非作于一人,也非作于一时”[301],所以其书的思想倾向比较复杂,包括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儒家以及兵家、农家等不同学派的一些思想内容。尽管如此,《管子》一书还是有其主导思想的,这主导的思想就是法家思想,反映了当时齐国推崇管仲的法家学派的理论要求和政治愿望。(https://www.daowen.com)
齐国法家有自己的思想特点。一方面,强调法制,主张法不阿贵,执法必严。如《管子》认为:“凡民之用也,必待令之行也,而民乃用。凡令之行也,必待近者之胜也,而令乃行。”[302]亦曰:“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303]要求以法律的力量来强化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又肯定道德教化的重要性,重视民众的作用,主张争取民心。《管子》认为礼义廉耻乃是立国的根本,指出礼义廉耻乃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304],因此《管子》十分强调将礼治和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宗法制,他们的态度也不像商鞅、韩非子一派法家那样决绝,而是主张让宗法制中的合理成分服务于中央集权制,在重法制的同时也通过宗法道德的纽带来巩固统治秩序。齐国法家学派这些思想特征的形成,既与齐国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相关,也同齐国建国以来长期延续的注重实用、博采融会的学术文化传统相一致。它比三晋法家一味排斥道德教化,片面强调法制的做法,无疑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因而在历史上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管子》一书的兵学思想十分丰富,它全面反映了齐国法家学派对战争问题的理性认识。在战争观、治军理论、国防建设思想、作战指导思想等方面均有精辟深入的论述。与全书的哲学、政治思想兼容折中倾向相一致,《管子》的兵学思想亦具有调和、平允的特点,体现出先秦兵学逐渐走向综合融会的历史趋势,从而成为中国兵学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