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车乘编制演变
春秋前期各国仍保持着“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传统,当时列国军队的兵员来源主要是“国人”。他们“三时务农,一时讲武”[59],亦兵亦农,按时训练,积极备战,交纳军赋;战事发生,就有“执干戈以卫社稷”[60]的权利与义务。但这种格局随着时间的推移已越来越难以维持下去。自春秋中叶起,“国人兵役制”开始向“国人”“野人”共同参与的普遍兵役制过渡。
我们认为,这一变化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一方面,这是诸侯国大规模扩军所引起的直接后果。以晋国为例,公元前677年,晋国还仅仅只有一军;公元前661年,“晋侯作二军”[61];公元前633年,“作三军”[62];公元前629年,“作五军”[63];公元前588年,“作六军”[64]。晋国在这短短的89年间,军队规模竟扩大到六倍。其他如,郑、宋等二等诸侯国的军力也随之攀升,军备竞赛愈演愈烈。这样的扩军速度使各国均感兵源匮乏,于是不得不设法在“野人”阶层的身上打主意,以寻求兵源问题的解决。这说明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的过渡已成为当时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当时人口增长迅速,居民点密集,“国”“野”之间有了较多的交往与渗透,两者的界线已不太分明,特别是大量自耕农的出现,更提高了“野人”的身份地位。这说明在当时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的过渡也已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正是出于这双重原因,各国先后打破了“国人”才能当兵的格局,扩大了征兵范围,开始实行普遍兵役制。公元前645年,晋国首先“作州兵”[65],把征兵范围从“三郊”扩大到“三遂”(野)[66],随后,鲁、郑等国也纷纷效法,打破了“国人”与“野人”的界限,如,鲁国在鲁成公元年(前590)“作丘甲”[67],郑国在鲁昭公四年(前538)“作丘赋”[68],把国人服兵役的权利给予野人,同时把“国人”承担的军赋义务也强加到“野人”的身上。
“国”“野”普遍兵役制的实行不但扩大了军队规模,也改变了车兵与步兵的比例,使军队编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乘从30人制变为75人制,使步兵在兵员构成中的比例明显增大,从而带来了军事上的一系列新的特点。战车在车战中逐渐退居次要地位,由步兵取而代之。战国时期四大兵种协同作战,步骑联合作战逐渐成为战争的主要方式。而“野人”阶层在取得了当兵的权利后,又转而促使其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最后导致“国”“野”界限趋于彻底泯灭。在当时,步兵中不仅有野人、手工业者、商人,还有人臣、隶、圉等各色奴仆。如果立了军功,野人可以晋升甲士,奴仆可以获得自由,[69]这又进一步打破了甲士的限制,提高了步兵的地位。
春秋时期军队编制相当复杂,按性质区分,主要有三种,包括:一般编制及隶属系统,协调兵种的车步混合编制以及用于实践的临时战斗编成。当然,由于春秋时期兵役、训练等制度处于不断调整、发展变化之中,因而,当时的军队编制亦非一成不变,而经常有所变化。我们以下仅对这三种军队编制进行说明。
第一,一般编制及隶属系统。
春秋时期大多数诸侯国大体上均为《周礼》所载的“军、师、旅、卒、两、伍”[70]六级编制。其中,“军”是春秋时期新出现的最高建制单位。在“伍”至“军”六级编制中,逐级相辖,层层递进,最终构成了“万人”左右的最大战役集团——“军”。晋国的军队编制代表了当时军队编制的一般状况,它分别拥有“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单位,其与《周礼·夏官·大司马》所载军队编制系统相一致。据史籍记载,晋国先后作“二军”“三军”乃至“六军”,可见“军”为其最高建制单位。另外,晋国军队中亦有“师”“旅”的建制,“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71]。也有“卒、两、伍”的建制,“以两之一卒适吴”[72],“卒伍治整,诸侯与之”[73]。
春秋时期各国军队编制有所不同。如,齐国实行的是“军、旅、卒、小戎、伍”五级编制,分别辖有万人、二千人、二百人、五十人和五人。又如,吴国,以现存已有文献考察,其军队编制可能只有四级,即“军、旅、卒、伍”。其中伍为五人,卒为百人,“陈土卒百人,以为彻行百行”,旅为千人,“十行一嬖大夫”,军为万人,“十旌一将军……万人以为方阵”[74]。这在《孙子兵法》中亦有间接反映,“全军为上”“全旅为上”“全卒为上”“全伍为上”[75]等等,即透露了这方面的相关信息。(https://www.daowen.com)
第二,车步混合编制及其变化。
“乘”是春秋时期车战占主导形态的最核心的编制单位,属于车兵与步兵两大主力兵种混合编组的基本形式,体现了车步协同作战条件下军事编制的主要属性和根本要求。从这层意义上说,“乘”是服务于实战的军事编制,而前述的“军、师、旅、卒、两、伍”则是平时军队内部隶属关系的编制安排。
在“乘”这一级编制之中,战车居于中心位置,车兵与步兵的配置都围绕它而展开,每乘战车配备有一定数量的甲士与步兵,以隶属系统而言,它相当于《周礼》六级编制中的“卒”。在春秋前中期,“乘”的兵力配备与西周的编制相同,即实行“三十人制”,每辆战车配有甲士10人,步兵20人。甲士10人中有3人居战车上,分任御者、车左、车右,另7人配置于战车左右两翼。步卒20人中战斗人员15人,后勤保障人员为5人。[76]
春秋后期,“乘”的编制有了很大的变化,其最显著的标志,就是随着军赋征收标准的改变,每乘30人制开始向每乘75人制过渡,正如史籍所载,“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备,谓之乘马”[77]。每乘甲士减为3人,即战车上的御者和车左、车右,而步兵则激增至72人。一乘的兵力相当于3个“两”的编制(15个伍);加上附属的“守车”(辎重车)上的后勤补给人员25人,合计100人,即为4个“两”,也即一个“卒”。据《周礼·夏官司马》所示五进位制,则一军当有兵车125乘,甲士与步卒之数合计当为12500人。
春秋时期的建制步兵编制,史籍记载语焉不详。大致情况是,最基本编制单位为“伍”,“伍”以上相对固定的编制单位有“两”和“卒”。当时最大的编制单位当是“行”。据《左传》记载,鲁僖公二十八年(前632),晋国“作三行以御狄”[78],到了鲁僖公三十一年(前629),更作五军以御敌,罢去三行,改置上下新军。可知“行”的兵力规模当略小于“军”而稍大于“师”,大约在7000—8000人。
第三,战车与步兵的战斗编成。
春秋时期各国的步兵与车兵还有形式不一的战斗编成,它们具有临战排阵编组的性质,往往是战场指挥者应敌变化,随机制宜的产物。“偏”与“两”是战车战斗编成的主要形式,每“两”由数量不等的“乘”组成,并分为两“偏”,一般多称为“左偏”“右偏”。根据实战的需要,“偏”“两”的兵车数可随时进行调整。故文献上有大偏、小偏之分。据《司马法》逸文记载,当时有以9乘为小编,15乘为大偏,或25乘为偏,50乘为两(或为卒),81乘为专,125乘为伍等不同的战斗编组形式。[79]
步兵的战斗编成仅见于《左传》魏舒“毁车以为行”的记载,步兵的具体战斗编组是“为五陈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80]。并在此基础上,组合为一个统一的作战整体投入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