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代汉语方言

四、现代汉语方言

方言是现代汉语的地域变体。汉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汉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由于不同时期的不同社会历史条件和人文地理条件,汉族人民所操的语言自然会不断有所变化。时而分化,时而统一,各种不同的地方方言正是在这分化与统一的过程中产生的。有的方言形成于很早的时期,有的方言却是较晚时期的产物,距今2000多年前扬雄编著的《方言》一书,已经反映了当时错综复杂的方言现象。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书同文”,文字的使用是统一了,可是方言不可能因此就统统消失。汉语方言分布区域辽阔,差异较大、情况较复杂的地区多集中在长江以南。长江以北广大地区,尤其是华北、东北地区,汉语方言的一致性比南方高得多。总的格局是:北方各方言一致性大、差异性小;南方各方言差异性大、一致性小。闽、粤两大方言和普通话差别最大,吴方言次之,客家、赣、湘等方言和普通话差别要小一些,北方方言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基础方言,和普通话的差别自然要小得多。

汉语的方言目前可以分为七大方言区,它们的分布情况大致如下:

(一)北方方言

北方方言也称北方话、官话,以北京话为代表,内部一致性较强。在汉语各方言中它的分布地域最广,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73%。

有四个次方言:

一是华北、东北方言,分布在京、津两市,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还有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

二是西北方言,分布在山西、陕西、甘肃等省和青海、宁夏、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新疆汉族使用的语言也属西北方言。

三是西南方言,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及湖北大部分(东南角咸宁地区除外),广西西北部,湖南西北角等。

四是江淮方言,分布在安徽省、江苏长江以北地区(徐州、蚌埠一带属华北、东北方言,除外),镇江以西九江以东的长江南岸沿江一带。

(二)吴方言

吴方言也称江南话或江浙话,以上海话为代表。分布地域包括上海、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地区(不包括镇江)、南通的小部分、浙江大部分。吴方言内部也存在一些分歧现象,如杭州曾做过南宋都城,杭州地区的吴语就带有浓厚的“官话”色彩。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7.2%。

(三)湘方言

湘方言也称湖南话,以长沙话为代表。分布在湖南省大部分地区(西北角除外),湘方言内部还存在新湘语和老湘语的差别。新湘语通行在长沙等较大城市,受北方方言的影响较大。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3.2%。

(四)赣方言

赣方言也称江西话,以南昌话为代表。分布在江西省大部分地区(东北沿江地带和南部除外)和湖北东南、福建西北、安徽西南、湖南东部部分地区。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约3.3%。

(五)客家方言

客家方言也称客家话,以广东梅县话为代表。客家人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江西、台湾等省的部分地区和湖南、四川的少数地区,其中以广东东部和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和广西东南部为主。客家人从中原迁徙到南方,虽然居住分散,但客家方言仍自成系统,内部差别不太大。四川客家人与广东客家人相隔千山万水,彼此仍可交谈。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3.6%。

(六)闽方言

闽方言又称福佬话,现代闽方言主要分布区域跨越六省,包括福建和海南的大部分地区。广东东部潮汕地区、雷州半岛部分地区,浙江南部温州地区的一部分,广西的少数地区,台湾地区的大多数汉人居住区。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5.7%。

闽方言内部分歧较大,现在一般将其分为五个次方言:闽东、闽南、闽北、闽中、莆仙方言。其中最重要的是闽东方言,分布在福建东部闽江下游,以福州话为代表。闽南方言分布在闽南二十四县、台湾及广东的潮汕地区和雷州半岛、海南省及浙江南部,以厦门话为代表。闽北方言以建瓯话为代表;闽中方言以永安话为代表;莆仙方言以莆田话为代表。

(七)粤方言

粤方言也称广东话,以广州话为代表,当地人称“白话”。分布在广东中部、西南部和广西东部、南部的约一百来个县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粤方言内部也有分歧,四邑(台山、新会、开平、恩平四县)粤语、阳江话和桂南粤方言等都各有一些有别于广州话的语音特色。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4%。

普通话和客家方言、闽方言、粤方言等,都随着华侨传布海外。

这些方言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语音、词汇、语法等各个方面。其中语音方面差别最为明显,词汇方面次之,语法结构相对稳定,差别较细微。因为各种方言共享一套汉字符号系统,有着一批共同的词汇单位,又有大致统一的语法结构和整套关系密切对应的音系,所以汉语的这些方言是现代汉语的地域变体,并不是和普通话并列的独立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