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二、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调查的内容

调查的内容取决于调查的项目及调查的用途。主要有如下几种:

1.对政策法规调查

社会发展规划、政府颁布或修改的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这些是社会各行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基础层面,有必要进行调查研究。

2.对社会各消费层面的调查

物质消费方面有对购买力情况调查,对顾客群的调查,对产品或商品的宣传形象及销售地本身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和消费能力状况的调查,国内外同行情况调查等,精神消费方面有媒体收视率调查、报纸杂志读者问卷调查等。

3.对公共性目的方面的调查

它的影响面是很大的,其结果不仅影响调查范围的群体,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全局的发展,如:百强、百佳、人均产值等的公布,对历史文化调查、农村情况调查、互联网络影响的调查等。

(二)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调查的方式总的归纳为两类:普遍调查、非普遍调查。

1.普遍调查

它是指对调查项目的全部要素进行调查。如人口普查,限定在某段时间内,对每位公民都要调查到,不能有缺项。

普遍调查的优点是它能了解调查的全部对象,因而是一种确实可靠的调查。它的缺点也在于此,当某项调查的对象十分庞大复杂时,调查者不可能了解到每位必须调查的对象。

2.非普遍调查

它是指对调查项目的部分要素进行调查。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广泛性,而且调查往往又受到时间、人力、财力等的制约,所以,市场调查往往采用非普遍调查的方式。

非普遍调查方式是只能了解部分调查对象,调查量小于需要调查的总量。其结果可能反映事物的本质规律,也可能没有揭示事物的本来面目。为了使调查更接近于事物的全貌,人们采用了一些科学的调查方法。其主要有如下几种:

(1)重点调查。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一个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

(2)典型调查。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对象进行调查。它与重点调查不同之处在于:重点调查的对象不一定具备代表性;典型调查在调查前已具有了特殊性,并产生了一定影响。

(3)抽样调查。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抽取样本为对象进行调查。采集“样本”时,务必做到“好、中、差”或“高、中、低”各个层面都采集,各种类型都兼顾。这样,平均价值较接近总体水平。具体的办法有:制作调查表格、意见征询座谈会、个别访谈、随机询问、直接观察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