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为基础,对社会历史领域的重大问题提出新观点(第三~九条)
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虽然在本体论上是唯物主义的,但在社会历史领域,却与其他哲学派别一样,陷入了唯心史观。在《提纲》第三至九条中,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陷入唯心史观的根源,就在于不懂得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唯心史观,简明了唯物史观的若干基本观点。
1.实践是环境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的共同基础(第三条)
马克思说:“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此处提到的唯物主义学说,是指18世纪法国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为代表人物的旧唯物主义,以及后来的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人的学说。他们认为,人的一切观念都是后天获得的,人们在精神上的差异也是不同环境和不同教育造成的。此类观点似乎有其合理性,但是,他们所说的“环境”主要是指社会环境即政治、法律、教育等制度,而这些制度的改变与完善取决于少数天才人物,是这些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如此,天才人物就是天生的教育者,他们的理论和观念决定社会环境进而决定人,要改变不合理的环境和推动社会进步,就只能将希望寄托于少数圣人、哲人的“理想”和改革方案上,这显然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所以马克思说:“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
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都是前代人实践活动的结果,同时又被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以自身实践不断地改变着。而且,人的实践在改造环境的同时,也使自身能力和素质得到提高,即自我得到了改造和发展。所以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综上所述,离开社会实践,就不能真正理解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最终也找不到改变人及社会环境的决定力量。这也是旧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陷入唯心主义的根本原因所在。
2.宗教的社会根源及宗教消亡的现实途径(第四条)
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费尔巴哈揭示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这些观点是比较合理的。但是,费尔巴哈没有进一步说明宗教的社会根源,并且在宗教消亡的问题上明显地表现出其唯心史观的局限性。
费尔巴哈认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即人在外部世界面前软弱无力,为了克服由此产生的恐惧感,人便借助想象把自己神化了。因此,宗教中的神性是抽象的人类属性的总和,宗教的本质就是对象化了的人的本质;是人按照自己的特性和需要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在人的本质异化基础上,世界也被二重化了,即分裂为两个世界:想象的宗教世界和现实的世俗世界。所以马克思在这里说:“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这无疑肯定了费尔巴哈批判宗教的历史功绩。
但是,费尔巴哈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即没有揭示出宗教的社会根源,或者说没有从社会的现实矛盾中去说明宗教产生和存在的原因。相反,他认为“爱”的感情是人的最高本质,这种感情曾经被宗教通过对上帝的信仰和爱来间接地实现,他主张摆脱上帝而回归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爱,建立一个“爱”的新宗教。他说:“对人的爱,决不会是派生的爱;它必须成为起源的爱。只有这样,爱才成为一种真正的、神圣的、可靠的威力。如果人的本质就是人所认为的至高本质,那么,在实践上,最高的和首要的基则,也必须是人对人的爱。”[4]费尔巴哈用“爱”的宗教取代有神论的宗教,说明他是局限在意识范围内来说明宗教的。对此,马克思指出:“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这也就是说,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根源,必须从世俗世界即人类现实生活的矛盾中去说明。
在原始社会,因为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大自然对人来说完全是与自己对立的、神秘的、起支配作用的异己力量,因而各种自然物和自然力被人格化和神秘化。而且,当时人们对自身的生命现象和意识活动不了解,进而产生了灵魂和灵魂不死的观念,用以解释人的生理活动、精神活动以及死后的归宿。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这时不仅自然力量的压迫没有消除,而且社会力量也成了统治人、压迫人的异己力量。私有制社会的宗教不是自然宗教而是人为宗教,既是人们把外部异己力量神秘化以求得安慰的结果,也是统治阶级维护现实社会制度的需要。所以,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根源是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最主要根源。
在马克思看来,宗教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最根本的途径不是直接对宗教宣战,而是铲除宗教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根源,也就是通过人民群众的长期实践去改造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建立理想的社会。所以他说:“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费尔巴哈由于不懂得实践,不能真正说明宗教的社会根源,因此也就不可能进一步找到使宗教走向消亡的现实的、合理的途径。
3.费尔巴哈陷入唯心史观的认识论根源(第五条)
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此条似乎与第一条中对费尔巴哈哲学的评价相类似,但马克思在这里特别强调说明的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所具有的直观性缺点,以及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未能坚持和贯彻唯物主义,反而陷入唯心主义,有其认识论根源,即他不懂得实践。
费尔巴哈不满意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特别是反对黑格尔把“绝对精神”(思维)当作本原、第一性的,把“存在”当作派生的、第二性的,认为这颠倒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费尔巴哈说:“在黑格尔看来,思维就是存在,思维是主体,存在是宾词。逻辑学是思维要素以内的思维,或者是自己思维自己的思想——这种思想或者是无宾词的主体,或者是同时兼为主体和宾词……黑格尔将客体仅仅想成自己思想自己的思维的宾词。”[5]费尔巴哈进而批判了黑格尔哲学的神学性质,他说:“黑格尔关于自然、实在为理念所建立的学说,只是用理性的说法来表达自然为上帝所创造、物质实体为非物质的、亦即抽象的实体所创造的神学学说。”[6]但是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并非深刻的和全面的,而他自己的哲学也没有摆脱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他不仅在批判黑格尔唯心论的同时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而且他的社会历史观仍然是唯心主义的。
费尔巴哈喜欢“直观”,强调思维是对客观事物消极被动的反映,他说:“只有那通过感性直观而确定自身,而修正自身的思维,才是真实的,反映客观的思维——具有客观真理性的思维。”[7]对此,马克思指出:“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这就是说,费尔巴哈不懂得实践是一种能动的感性活动,不懂得在实践推动下,作为主体的人,其认识呈现出由现象到本质、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就使他的唯物主义带有明显的形而上学性。
同样,在社会历史领域,费尔巴哈也是因为不懂得实践的作用而陷入唯心史观。费尔巴哈强调哲学应该研究能用人的肉体感官直接感知的东西——自然界和人,这是他由黑格尔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的关节点,但是,费尔巴哈仅仅从“直观”的角度去研究自然和人,而不是从实践的角度去研究自然和人,他没有认识到,实践是人特有的生存方式,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本质特征,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离开了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就不会形成人类的社会生活;不从实践出发,就不能理解和认识社会生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就只能用精神原因去解释社会历史现象。这正是费尔巴哈唯心史观的认识论根源。
4.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六~七条)
马克思从费尔巴哈的宗教观入手,批判他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观点,进而以实践为基础,提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
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这在《提纲》第四条的解读中已经作了说明。费尔巴哈虽然揭示了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却没有真正理解和把握人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费尔巴哈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区别于其他物类的一个类。作为个体的人是有差别的,但是可以从单个的纯粹自然的人身上抽象出人类的共同性、统一性,对于这个统一性的东西,他解释说:“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人底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8]这也就是说,理性、意志、心(“爱”的感情),就是从单个的人身上抽象出的共同精神品性,就是人的本质。如同第四条的解析中所说,费尔巴哈认为“爱”的感情是人的本质中的最高本质,并且希望把这种感情神圣化,用“爱”的宗教取代基督教,用以解决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所以他说:“爱的宗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怎样的一种宗教呢?是这样的一种:它可以使人在爱中找到自己感情的满足,解开自己生命的谜,达到自己生命的终极目的,从而,在爱中获得那些基督教徒在爱之外的信仰中所寻求的东西。”[9]
费尔巴哈所讲的人的“类”,只不过是把各个自然的、孤立的个人归纳为区别于动物的“类”,他所讲的“人的本质”,也不过是在人和动物的比较中抽象出的不同于动物的共同性、统一性,即“理性,意志,心”。费尔巴哈的宗教观、历史观就是以这种抽掉了现实性、脱离了社会关系的人为基础的,他所界定的人的本质也只是单个人精神品性的抽象物,这显然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说,现实的人,不是费尔巴哈所想象的自然的抽象的孤立的个体,而是以一定的方式从事生产活动、进行各种社会实践的人。所以人本身就是实践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且,在现实生活里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抽象的人的本质,随着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和发展,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本质也不断发展和变化。
费尔巴哈离开人类实践的历史发展,离开人的必然的社会关系及其发展来抽象地看待人的本质,所以他只能“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也因为如此,人的本质在他那里被理解为抽象的“类”本质,“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马克思接着在第七条里总结性地指出,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有其现实基础,它是社会的产物,并不完全出于心理原因;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个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它只不过是对具有现实社会形式的人的误解,而社会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
5.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第八~九条)
关于社会的本质,马克思以前的所有哲学家都没有作出正确的说明。唯心主义者都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社会历史的;即使是旧唯物主义者,在社会历史领域也是唯心主义者,他们把理性或情感当作社会生活的本质来看待,费尔巴哈就想用神圣化的“爱”去解决社会问题,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10]
与旧唯物主义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必须从实践出发去考察和理解社会历史,才能真正发现社会生活的本质,认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马克思在《提纲》第八条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这个论断具有深刻的内涵,主要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实践使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创造了社会生活,人类最基本的实践——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11]在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出丰富多样的其他社会活动形式,如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艺术的、宗教的活动等,从而形成了特定的社会形态。由此不难看出,社会的真正本质是实践。另一方面,实践不仅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基础,也是社会精神生活的唯一源泉。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一切理论、意识形态,都来源于实践,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不管它们表现得多么神秘,都能在实践中找到它的根源,并能被实践所检验。所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2]
在第九条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这就是说,旧唯物主义的唯心史观与唯物史观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前者是直观的,后者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所谓“市民社会”是马克思借用18世纪资产阶级学者使用的表示“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的术语,在这里可以理解为由资本主义物质交往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即资本主义社会。在费尔巴哈“直观的唯物主义”视域中,“人”是撇开历史进程、脱离一切社会关系的自然人,“市民社会”就只能是一个个孤立个人的集合体,而不是在实践中形成有着内在联系的人们构成的有机体,这就决定了旧唯物主义只能对眼前的“市民社会”进行直观,而不可能通过实践去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的本质及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