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述马克思关于国家的定义
2025年09月26日
(一)重述马克思关于国家的定义
第六章揭露“马克思主义被机会主义者庸俗化”。列宁集中批判了考茨基“盲目崇拜”国家、“迷信”官僚制度、否认打碎旧国家机器的任务、把无产阶级政治斗争的目的局限于“取得议会多数”、“使议会变成政府的主宰”等错误观点,在指出这些歪曲事实后,重温马克思国家观。
第一,列宁认为,正是由于在无产阶级革命对国家态度的问题上采取了有利于机会主义和助长机会主义的躲躲闪闪的态度,结果就产生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和对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庸俗化。[3]在列宁生活的年代,马克思刚去世不久,这时候社会沙文主义、小资产阶级等压迫阶级,将马克思赋予无害神像的面貌,赋予他的名字以某种名誉,磨灭他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以便安慰和愚弄被压迫阶级。在这种歪曲马克思主义风气盛行时刻,列宁认为首要任务就是要恢复真正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
第二,马克思的国家观与暴力革命。马克思认为: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产生的。经济利益对立的阶级使社会陷入了矛盾之中,为了在无谓的斗争中不至于被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这就是国家。[4]列宁以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固有矛盾的核心论述为基础,分别从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代表统治阶级的特殊武装队伍的表现、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几方面,分析总结1848—1851与1871年的革命经验,提出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才能达到恩格斯所述的“国家自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