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复查

五、体检复查

麻醉前要针对与麻醉实施有密切关系的器官和部位进行重点复查。

(一)呼吸系统

观察呼吸次数、深度、形式(即胸式呼吸、腹式呼吸)及通气量大小,有无呼吸道不通畅或胸廓异常活动和畸形。这些观察对于全麻(尤其是乙醚)深浅的正确判断和维持麻醉平稳,以及术后是否会发生呼吸系统并发症等都有重要的关系。此外,要重视肺部听诊和叩诊检查,参阅X线透视和摄片结果,尤其对60岁以上老年人,或并存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更需重视,有时可获得病史和体检不能查出的阳性发现。遇有下列X线检查征象者,应考虑改变麻醉方法以求适应:气管明显移位或狭窄;纵隔占位病变压迫邻近大血管、脊神经、食管或气管;主动脉瘤;肺气肿、肺炎、肺不张、肺水肿或肺实变;脊椎、肋骨或锁骨新鲜骨折;右位心、心包填塞、心包炎或心脏明显扩大等。对并存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鼻堵塞、咽充血疼痛、咳嗽、咳痰或发热等)者,除非急症,手术应暂停,至少需推迟到治愈一周以后再手术。对于慢性气管支气管炎或肺部疾病患者,或长期吸烟者,注意痰量、性状、浓稠度、是否易于咳出,需采取预防术后肺并发症或病变播散的措施,禁用刺激呼吸道的麻醉药。对于影响呼吸道通畅度的病情要特别重视,如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息肉、扁桃体肥大、颈部肿物压迫气管、声带麻痹、大量咯血、呕血、频繁呕吐、昏迷、过度肥胖、头面颈部烧伤或创伤,以及颈项过短等,麻醉中都易引起急性呼吸道阻塞,均需常规采用清醒气管内插管,或事先做好抢救准备(如气管插管用具、吸引器、气管切开器械包及气管镜等)。对拟行气管内插管的患者,必须常规检查呼吸道有关解剖及其病理改变。

(二)心血管系统

除检查血压、脉搏、皮肤黏膜颜色和温度外,要注意心脏听诊和叩诊,周围浅动脉、眼底动脉和主动脉情况。有心脏扩大、桡动脉和眼底动脉硬化、主动脉迂曲伸直者,在麻醉用药量、麻醉深度、氧供应、输液速度和输液量,以及消除手术刺激不良反应等处理上,都必须谨慎合理,这类患者对麻醉的耐受性都很差。心脏听诊有杂音,但无心脏功能障碍者,对麻醉的耐受未必太差。有心律失常者,需用心电图确诊其性质,并予治疗。对40岁以上的患者,术前需常规检查心电图,以排除冠心病。据统计,术前能查出心电图异常而给予适当处理者,死亡率可降低50%。

(三)脊柱

对拟行椎管内麻醉者,常规检查脊柱情况和脊髓功能尤为重要。应明确脊柱有无病变、畸形或变形;穿刺点邻近组织有无感染;是否存在出血性疾病、出血倾向史、或使用抗凝药治疗;是否有经常头痛史;是否存在隐性脊髓病变。如果存在或怀疑有上述情况,为避免发生全脊麻、脊髓病变加重或椎管内血肿形成、感染化脓而继发截瘫等并发症,应禁用椎管内麻醉。拟行神经阻滞麻醉者应检查患者局部解剖标志是否清楚,穿刺点附近区有无感染病灶。

(四)体表血管

观察颈外静脉,平卧时静脉塌陷,表示血容量不足;静脉怒张,表示心功能不全或输液过量。检查四肢浅表静脉,选定输血输液穿刺点,估计有无穿刺困难情况。如需施行桡动脉插管直接测压者,需做Alien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