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慢性酒精中毒

二、慢性酒精中毒

(一)慢性酒精中毒对器官功能的影响

长期嗜酒可致慢性酒精中毒,其特征是对酒精产生耐受和生理依赖,以及脏器出现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对麻醉和手术的耐受力显著降低,且有危险。

1.病理生理变化

(1)长期嗜酒常伴有营养障碍,可致维生素B1缺乏,再加酒精本身及其代谢产物,都可直接毒害神经系统,最容易出现多发性周围神经炎,表现为四肢远端感觉和运动障碍。也可累及中枢神经,发生急性出血性脑灰质炎及神经炎性精神病。周围神经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两者同时受害者,称“脑性脚气病综合征”,表现为记忆力减退、思维涣散,不能胜任复杂细致的工作和学习,可发展为小脑、脑干及间脑退行性变,甚至脑广泛坏死而死亡。

(2)酒精容易毒害肝脏而并发脂肪肝、酒精性肝炎及肝硬化(发生率10%),肝脏的代谢、解毒和合成功能均受影响,临床表现营养不良、体重减轻、厌食、黄疸、发热、胃溃疡、胃食管反流及食管静脉曲张;也可出现凝血机制障碍和白蛋白减少;可出现腹水而削弱通气功能,氧饱和度降低、低PaO2和轻度呼吸性碱血症。

(3)酗酒10年以上者,可危及心脏,出现酒精性心肌病和心脏性脚气病,表现气急、咳嗽、心悸、呼吸困难和传导阻滞,最后可演变为右心衰竭,也会因突发心肌梗死而猝死,易被漏诊。

(4)酒精可抑制叶酸代谢而影响红、白细胞及血小板生成,可致贫血、抵抗力低下和凝血障碍。

(5)约有20%的慢性酒精中毒患者可并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常并发酒精性低血糖,可抑制抗利尿激素而出现尿量增多和脱水,可引起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高而诱发胰腺炎。

2.戒酒综合征 正常人持续较大量饮酒约2~3周后可出现对酒精的耐受性,而且必须依赖酒精才能维持正常生理功能。一旦突然停饮,可出现一系列生理紊乱,即为“戒酒综合征”。最初6~8h内表现震颤,多为精神因素引起,也可能因低血糖和体液失衡所致;24~36h内出现幻觉性精神病和戒断性癫痫大发作;72h内出现震颤性谵妄,表现幻觉、抽搐、知觉迟钝、失眠、精神错乱、自主神经系统活动亢进和共济失调,严重时可出现结肠坏死或硬膜下血肿等致命性并发症。

(二)麻醉前估计与准备

对疑有慢性酒精中毒的患者,手术宜推迟。麻醉前如果已经明确存在酒精中毒,需全面系统了解心、肺、肝、脑等各脏器的损害程度,还需对正在出现的戒酒综合征及其治疗效果进行了解和估计。安定类药(利眠宁、安定等)是目前治疗震颤性谵妄的最佳药物,应在戒酒的最初2~4d内预防性用药,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B1和补充营养,一般戒酒征象可被基本解除。在戒酒期间,各脏器功能尚未完全恢复时,任何麻醉药和麻醉方法均有一定的危险,故禁忌择期手术。对偶然大量饮酒而致急性酒精中毒的患者,如需急症手术,对各种麻醉药的耐受性并不增加特异性,但对麻醉药的需要量可能减少较明显,应酌情合理用药,避免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