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度肥胖

一、过度肥胖

(一)过度肥胖对器官功能的影响

正常人的标准体重(kg)可按身高(cm)-100推算,体重超过标准体重10%~15%即为肥胖;超过15%~20%为明显肥胖;超过20%~30%则为过度肥胖。亦可利用肥胖指数=[身高(cm)-体重(kg)]来确定肥胖的程度:肥胖指数≥100,不胖;=90左右,轻度肥胖;≤82,过度肥胖。

肥胖一般可分三类:①单纯性肥胖,因营养过度引起。②继发性肥胖,因内分泌功能失调引起,如下丘脑病变、库欣综合征等。③家族性肥胖:因遗传引起。不论病因如何,肥胖本身可引起呼吸循环等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

1.呼吸系统 过度肥胖可引起肺活量减少,深吸气量和呼气贮备量减少,此与胸腹部受过多的脂肪压迫、胸廓扩张受限、胸廓弹性回位增强、膈肌抬高等因素有关,尤其在水平仰卧位时的影响为最显著,易出现通气/灌流比值失调,低PaO2、高PaCO2和氧饱和度下降;部分患者还可出现肺动脉高压和肺毛细血管楔压增高,甚至肺栓塞,后者为肺泡慢性缺氧和酸中毒的结果。此外,在麻醉后较容易并发肺部感染和肺不张。

2.心血管系统 据统计,肥胖患者中有58%并发高血压,但多数属轻度或中度高血压。肥胖人的血容量和心排血量均有所增加,增加量与肥胖程度成正比,由此可加重左心室容量负荷,久之可出现左心室肥厚,继而发展成右心室肥厚,其程度与体重增加呈正比。此外,由于肺通气功能不足所致的长时间慢性缺氧,可刺激骨髓造血机能而引起继发性红细胞增多、血液黏度增高,从而更加重心脏负荷,甚至可导致心力衰竭。肥胖多伴脂质代谢紊乱,因此,容易并发动脉硬化。一般认为肥胖伴高血压者,容易继发冠心病和心肌梗死,或脑动脉硬化和脑血管意外而猝死。

3.其他 肥胖患者易并发糖尿病,或肝细胞脂肪浸润(脂肪肝),但多数肝功能仍正常。

(二)麻醉前估计与准备

先对肥胖的类型、病因及其程度作出估计,重点注意呼吸、循环和内分泌系统的改变。

1.对明显或极度肥胖患者,应检查在水平仰卧位时的呼吸状况,如果出现气短、呼吸费力或呼吸道不全梗阻,甚至不能平卧者,术前需做肺功能测定及动脉血气分析。选择麻醉方法应以能保证呼吸道通畅和通气量满意者为准。对气管内插管操作的难易程度也应充分估计,一般应以采用清醒插管为妥。

2.术前应对是否并存高血压、动脉硬化和糖尿病,胸透及心电图有无异常以及心脏代偿功能做出全面估计,并给予相应的治疗。如为择期手术,对继发性肥胖患者,应先施行病因治疗后再手术;对单纯性肥胖患者,术前最好采取减肥治疗,包括合理的饮食限制、体育锻炼和药物等。减肥可明显改善心肺功能,可使肺活量和呼气贮备量恢复正常,慢性缺氧和CO2蓄积得到纠正,增高的血容量和血压可明显降低,对预防高血压和减轻心脏负荷可起良好的作用。此外,减肥对维持术中呼吸和循环的相对稳定,预防术后心肺系统并发症均非常有效。但必须指出,减肥治疗一般需经过一至数个月的过程,仅于术前数日内严格限制饮食,不仅无效,相反会因此降低肥胖患者对麻醉和手术的耐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