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怎么应对呢?在旧时代,限于当时的社会条件、体制机制,缺乏应有的法律、法规,就只能徒唤奈何了。宋代诗人曾几有一首《蚊蝇扰甚戏作》的七言古诗:“黑衣小儿雨打窗,斑衣小儿雷殷床。良宵永昼作底用,只与二子更飞扬。……挥之使去定无策,葛帐十幅眠空堂。朝喧暮哄姑听汝,坐待九月飞严霜。”蚊蝇作祟,驱除无策,只好寄厚望于九秋的严霜了。

清代进士甘汝来也写了一首《杂诗》:“青蝇何营营,呼群污我衣。我衣新且洁,蠢尔无是非。驱之薨薨起,穴隙更乘机。蹙蹙靡所避,终日掩荆扉。叹息尔微物,终安所凭依。西风动地来,秋霜下严威。看尔翩翩者,能再几时飞。”同样是期待着风霜助阵,布下严威。

今天不同了,法治社会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肆意造谣诬陷、谗毁无辜者,一律绳之以法。作为个人,对付谗言也有许多有效办法——

首先,要头脑清醒,掌握规律,辨识伪装,认清真相。谗人得势,往往由于其擅长遮掩罪恶本质,而予人以忠诚、顺从的假象。如果只看其貌似忠厚、谦恭的外表,而忽略探求本质,就很容易上当受骗。而对于诤言与谗言的区分,同样也应透过现象,认清实质。早在两千多年前,荀子就有过十分透辟的忠告:结党营私之徒相互吹捧,君子不能听取;陷害好人的坏话,君子不能相信;嫉妒、压抑人才的人,君子不能亲近;凡流言蜚语、无根之谈,不是经过公开途径而传播的,君子一定要慎重对待。

其次,对于造谣生事、倾陷他人的恶行,不能听之任之。必须追索谣源,一抓到底,对构成诽谤罪、诬陷罪的,要依据法律严加查处,不予宽贷。使人们认识到,凡蓄意谗毁、中伤他人者,绝不会有好下场,从而知所戒惧。

第三,“是非来入耳,不听自然无。”作为被谗毁者本人,对那些“流言、流说、流事、流谋、流誉”(《荀子·致士》),应以一副不屑一顾的气概,完全不去理会它。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或者像东坡居士所吟咏的:“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