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言

译者序言

汉译克鲁泡特金著的《法国大革命史》能够和读者相见,这在译者是感着无限的愉快的。译者相信:克鲁泡特金对于读者不是一个生疏的名字;更相信,读者对于世界史都具有丰富的知识,对于法国大革命这件史迹,有很清晰的轮廓;所以,在这序里,不愿再来费话。

但是,为什么要译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而且一定要译克鲁泡特金著的,似乎应该在此加以说明。

干脆说:为使我们更认识革命起见,所以要译这一部书。

法国大革命在整个历史上的地位,是和它以前的文艺复兴,以后的产业革命一样的重要;因为三者都是造成近代社会的三大因子。没有文艺复兴,没有产业革命,我们的世界固然不能是这个样子;倘然没有法国革命,我们的世界也要不同。读过世界史的人,总该承认这种说法罢。

在我们要知道法国大革命使这世界改变的究竟是在什么地方以前,自非先认清这桩史迹不可。第一:法国大革命与其说是个政治的革命,毋宁说是个社会的革命,来得恰当。因为大革命爆发的主动力在人民,人民所要求的不仅是政权而已,还得满足他们的经济生活。这个爆发,并不是靠着政客们的阴谋,也不是靠着领袖们的指挥;它使我们认识了人民的力量,特别是在这时代之转变间的力量。第二:法国革命是个从封建制度或旧制度解放出来的运动,是思想与行为两个潮流会合而成的运动,而行为的潮流,更能表现出时代的精神,与旧制度相搏斗。因此,他们的口号是“自由,平等,人权”,是反专制主义的,是反横暴主义的。第三:这个运动虽是以人民为中心,但是后来受了第三阶级——资产阶级——的利用,而转变了一个方向。起先,是人民与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反抗王权;或者说是资产阶级利用人民来反对王权,更为恰当。王权坠落了,资产阶级自然要背叛人民来取政权;于是资产阶级继起而为支配阶级。是这样,才使拿破仑来横行欧洲,才使狭义爱国主义登峰造极,才有极反动的梅特涅时代。这些,克鲁泡特金都明白地告诉我们。

自法国大革命以后,欧洲历年来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之残余没有了。接着,资产阶级成为世界政治的中心,不仅在法国而已。人民既在大革命时表现过它那巨人般的力量,此后便遭了资产阶级的嫉视,而不让其抬头。同时,自路易十四以来所倡导的君权神授说,也成了历史上的事迹。这些,都是具体的,显而易见的事实;由于这些事实,便可使我们知法国大革命之于现代社会,发生了何等的关系。

我们既已约略明白了法国大革命在历史上的意义;那么,为什么要译克鲁泡特金这一部书呢?除了东抄西袭而成的小本著作不计外,据译者所见,译成中文整部的法国革命史已有两部:一是伍光建先生译,法国路易·马德楞著《法国大革命史》,一是望涛先生译,德国威廉·布洛斯著《法兰西革命史》,为什么还要译这部俄国克鲁泡特金著的呢?

讲到关于法国革命的著作之多,恐怕还不是“汗牛充栋”四字所可形容的;慢说是译,就是去浏览一下,甚至去翻一下,也不容易。据说法国国家图书馆关于法国革命史的专门目录,就有十余大卷。就中以阿拉德,路易·布兰,施勒,泰因……诸家为最有名;这些人在克鲁泡特金的书中都一再提及过。他们的著作,少则数卷,多则十余卷,各有其特别立场;或注意于某派英雄的描写,或注意于民众运动与革命心理之探索。

要问:为什么要再译一部?请先问:克鲁泡特金为什么要再写一部?在本书的原序中,已把这个问题明白地解答了。他这部书被法国史家称为杰作;他从阿拉德的研究中,得到材料不少;他捉到了法国大革命的灵魂,注力于当时公社的运动及当时促成大革命的动力——经济条件。可惜他著此书时被法国追放,是在伦敦写的,参考材料感觉不够;倘使在法国,其内容当更丰富。书中所一再提及的吉鲁姆,是与巴枯宁同在第一国际中活动的人物,曾著有有名的《第一国际史》,也是个革命运动的大史家;后来替此书颇有修改。诫如孙望涛先生所言:“至于从大多数民众的立场出发的著作,也只有克鲁泡特金的法兰西大革命……较为完备。”这部书的价值,是一再被人称道的:就是反对克鲁泡特金的马克思派之列宁,也认为它是法国革命最好的通信传播书,打算印数百万部派布于俄国民众间,可惜未果;而布哈林在他的《史的唯物论》中也提及过它。美国史家赫斯(Carlton J.H Hayes)介绍此书说:此书注重在未受教育阶级之活动,同情于马拉,并指明资产阶级及无产阶级之利益冲突。译者觉得在中国,尤其是在目前的中国——所谓革命的年头,有将此书译出的需要。

为就本书价值来说明本书有译出之必要起见,不妨与伍孙二先生所译出的二书,相提并论。孙先生在他的译序中批评伍先生所译的马著说:“反之,我们试看法国学会列为第一的路易·马德楞的《法国大革命史》叙述各种事变是何等肤浅可笑。例如他对于8月4日晚间各贵族和教士代表在议场中自行抛弃封建特权一事,说是由于一个绰号‘无土地的约翰’子爵‘慷他人之慨’,又有糊涂的亚居伊永公爵以及没有授权的主教等等随声附和,遂演成此举;而千余代表简直变成了疯子在那里洒泪。无论什么人读了这种记述都要莫明其妙!‘无土地的约翰’何以忽然能够‘慷他人之概’,‘糊涂的’亚居伊永公爵和没有授权的主教等等,何以定要随声附和,而千余代表何以都变成疯子,在那里洒泪呢?我们在马氏的书中实在找不出满意的答案来,因为据他说攻陷巴士底狱的以及在乡村与街市上横行的只是一些‘匪徒’和‘强盗’,但是我们并没有看见那些‘盗匪’要来包围或恐吓议会,一二两阀的代表何苦糊糊涂涂‘慷他人之概’,致自陷于‘通匪’的大罪,而全权代表又何苦涕泗滂沱地感激这种通匪的举动呢?……”

这种真凭实据的批评是不错的。马氏的著作陷于两大缺点:一是态度的缺点,一是方法的缺点。他的立场不仅是站在资产阶级一方面,简单是用王党的眼光来观察事变;他那讥刺的笔调,虽然可怕,但是对于任何事变的解释,总没有使我们认为满意的地方。像前面所引那样的记述,全书随处可见。伍先生在他的译序中说:“……他人以千言叙一事,写一人者,路易·马德楞能以百言了之,尤能深印于读者心中,通篇无不警策之句,宜其为法国学会列为第一……”但是我有点怀疑,历史家之所以为历史家,是不是靠着“能以百言了之”和“警策之句”,还是要靠他的态度与眼光及其对于事态的分析?倘遇着不能“以百言了之”和用不着“警策之句”时,便又如何?讲到马氏的方法,更使我们怀疑法国学会为什么会将其列为第一?而法国学会又是那一种类型的团体?以行文及描写的手段言,加来尔(Thomas carlyle)的法国革命史比到马氏著作实在高明得多;但总免不了“与其说是历史,毋宁说是小说”的批评。如果我们承认以小说来批评加氏的著作,便不妨以流水簿来批评马著;马氏著中虽然一卷,一章,一节,列得清清楚楚,但这比一笔一笔的付出或收入是相差无几。他不特对于各事变没有连贯的说明,便是对于每一事变也没有一贯的分析,不过是用讥刺的笔调来记述,高兴时加以他那偏见的批评罢了。书中一则曰据某一封函件的记述,再则曰据某一个人的目睹;到底是谁的函件,谁的目睹?这不免要使人怀疑是他的杜撰。而怀着资产阶级的偏见,用王党的眼光,来解释法国大革命,更是笑话。

至于孙先生所译的布著法国革命史,比较却高明得多。但是他每叙一个事变之后,多半不去求其所以发生的原因,只加以主观的解释而已;我们知道,这种主观的解释,在史学上是没有用的;最好是能够根据客观的事实而加以分析。同样,他对于书中的取材,也和马氏一般地没有证明出处;虽然布氏叙中说:“……但我们并不因此而不公然承认本书在必要时曾经利用他人辛勤收集的材料,不过除此以外,就是我们完全独立的描写了。”事隔八十多年(布氏叙在1888年),怎样地去实行“完全独立的描写”?这是历史家的态度吗?还有,据作者的自叙说:“至于本书所涉的范围完全是由替民众作一部法国革命史这种意见决定的”,然而在不到三十万字的一部书中,最后两篇——“拿破仑”及“督政部”——估了将近八万字的篇幅!比到克氏著作只注意于经济及人民之描写,即已超过三十万言,便有分量上的差别了。

现在让我们来看克氏的著作。孙先生批评克氏的著作说:“不过克氏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他对于革命中的民众运动——尤其是农民运动——虽能别开生面,纪其大略,但终不免加以无政府主义的渲染。”孙先生也承认他“别开生面”,但说他“纪其大略”,不知更有谁能“纪其更详”的。所谓“加以无政府主义的渲染”,不知这“渲染”二字,是什么意义?加以“渲染”,与从无政府主义去“观察”,是不是一样?克氏固然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但平心而论,他在本书中并没有怀着无政府主义的偏见,去解释一切;由下面所举的例,便可证明。他对于每一事变,只凭着可靠的材料用公正的态度去叙述;这些材料的来源,遇有不经见的,他都一一注明,毫不含糊;再根据事实去加以分析。他写这部书时,确是本着历史家的态度,用着历史家的方法;他在他叙中已说明他的研究范围,故拿定了公社(Commune,亦译作自治会或自治区)做它的中心,人民做它的灵魂,是始终一贯的。

光是笔下的批评,还不如举例来证实;好在三书俱在,读者不妨凭着自己的眼光去看。

1792年9月初间的杀戮,差不多也成了恐怖的象征;由于王党史家的宣传,使我们脑筋留着一种恐怖的印象。我们先把三家对于这事变的记载来比较;先看马氏的记载(节录伍译285—291页):

(十五)自治会之歼杀计划 ……其实暴徒们的意思,是要专打击罗兰,并非是一定要打击宗社党。他们曾经向罗兰要求发给秘密费,罗兰不肯给,故此马拉是恨极了罗兰夫妇,到处造他们的谣言,他是决计要把他们夫妇两人打倒。……

(十六)9月之歼杀 当下自治会各分区就发动。……凡在巴黎奥尔良及各等处的监牢里的嫌疑犯一律处死,无得遗漏。……

却是说明凡是罪犯都要过堂受审,审判官是现在的,……例如杜给遵原是个戏子,因为嗓子实在难听,故此当不成戏子,到了今天,当有势力的审判官。还有一个叫美拉德,……居然穿上黑袍子,满头洒了白粉来当审判官。审判官总算是有了,什么人当刽子手呢?刽子手也是现成的,就是马赛派来的大同盟代表们。……有一位著名的医学家(谁)说:“9月歼杀的事,是证明当时他们有一种犯了革命神经病的现象,是混合恐怖激愤残忍贪淫而成的,看他们当时在监狱里及在街上如何虐待隆巴尔王妃,就晓得他们是犯了一种虐杀妇女的病。”

……当时杀人的凶徒,不过一百五十人,殊不算多;最可惨的,是这一百五十个人居然横行暴杀了三天,无人过问,都是由于胆怯害怕,不敢过问。……

(十七)回护乱杀者 自治会是纵容猎犬四出乱噬,即使不是他们直接纵容的,也是他们让别人纵容他们的。……

(十八)议会之态度 议会自己也是恐怖万分,也打定主意,装作无权力。当初二晚上,他们明晓得暴徒要打入监狱,却装作不知,只决定派员去劝谕保存秩序。过了两点钟,他们回来报告无法劝谕。……据事实而言。议会同政府容纵乱民,一连流了五天的血。……

(十九)丹敦担当乱杀之责 ……丹敦说过,无论何种权力,都不能拦阻他们,这不过是句借口的话,是一句便宜话,作者曾经说过,这场乱杀与丹敦有利,倘若有能拦阻乱杀的人,就是他一个人,还能够拦阻。……”

马氏这样俏皮的笔调,真是引人入胜。他把这次杀戮说得如此可怕,而以其责任轻轻地归到丹东(丹敦)身上;究竟为什么会屠杀,杀的是些什么人,公社及议会是否有权力去阻止;这些问题,他都不曾解释。其次,我们来看布氏的记述,便高明多了(节录孙译本293—298页):

“……此外,马哈特(马拉)在他报上也说,当他听到修道院监狱的消息时,他在监察委员会‘和有灵感一样’恐怖起来,并且叫道,‘这些小犯人,这些可怜的罪人,这些因战事而被诛押的人,让我们救救他们罢!’……

“有人估计死于这种残酷的人民法庭之下的约有一千人,至于正确的数目是从没有证实出来的。王党以为被杀的有好几千人(马氏记载亦近于此),这显然是言过其实。在被杀者中有兰巴(隆巴尔)亲贵夫人,她是王后的密友,为人民所痛恨。有人愿意在一个条件之下拯救她,就是她应宣誓断绝她对君主和王后的友谊。但她不聪明,拒绝这个条件,她于是死于愤怒的人民刀斧之下了。……

“上述的情形就是1792年民主派的政变,这种政变予许多历史家以最激烈的攻击的机会。没有人喜欢这样的流血,不过详细考察当时的状况,就会知道丹塘(丹东)是被迫而取此专横的手段。布兰施歪格(布鲁威克)的宣言既大肆恫吓,为避免自身的被歼灭起见,不得不歼灭敌人。但一个人如果不认识丹塘和马哈特政策中的大观点,以为这种政策只是一种嗜杀的政策,那就再蠢也没有了。试将1792年9月间的牺牲和历史上的大流血——如宗教改革时代,农民战争中,巴多罗买夜间,和龙骑兵等的屠杀——比较一下,那么,9月间所流的血的分量较上述宗教和政治的民主派的大变乱所流的血要少得多。……”

布氏在态度上便好得多,但对于我前面所提出的问题,仍是不曾有充分的解答,这样的流血在历史上虽算多,但是不流,岂不更好?“为什么会流?怎么不能制止?”岂真是犯了革命的神经病?这个,我们可看克氏的著作。

克氏在本书的第三十九章里,叙述9月间杀戮的经过,比较路布二氏都要详;他毫不存着无政府主义者的主见,他毫不替人民申辩,他只把这事件的经过,赤裸裸的叙述。人民在这时的杀戮主张,是不能用文字去掩饰的;他只秉笔直书,还它一个本来面目,不过文字不若马氏之俏皮而已。他说明被杀的人是拒绝对宪法宣誓的牧师们,是王党的阴谋家,是颠覆国家经济信用的伪币制造者。他又告诉我们临时法庭曾救出不少的人。他在这里说明了这事变之责任问题及防止之失败;他说:

“这种非意料所及之自然发生的攻击,似乎使人惊讶。王党的史家总高兴说,这是公社及丹东所指挥的,其实是绝没有这么一回事:公社既料不到会有这种屠杀,故当时在万分匆促中想方法去保护寺塔(路易十六等被囚之所),去拯救那些因欠债或因欠缴付而被逮的人,以及陪伴玛丽·安都勒的太太们。这些太太们被公社派去的人凭着夜色救出来的,他们之能做到这一步,是费尽了无穷力量,……

“大约在深夜两点半钟,当亚巴意狱开始屠杀之后,公社便立即想方法去阻止……”

他在这两段中,加了四个附注,显系不是无稽之谈;兹为省点篇幅起见,故不将其原注录出,请读者自己去参看。有些著作家——即如马氏——说当时去屠杀的不过三百人,为什么不去阻止?克氏解答得很恰当:

“……三四百的数目是不错的。但是只要读读威伯尔……各家的记述,便可知道,动手去杀的人,虽然有限,而四周街巷却围有无数赞成屠杀的群众,如有人来阻止,他们也会加入来武力抵抗。……”

这种情形就是没根据,由我们的推想,也可相信。究竟为什么会激起屠杀,克氏告诉我们是因为王党之阴谋及执法人之不能尽职,他说:

“……公社派人去去报告,要中止屠杀,在亚巴意狱时,有一个人民答覆得却很恰当,他向马留埃说:‘如果那些普鲁士及奥国的暴徒到了巴黎,他们会不会辨别谁是有罪,谁是无罪?’(——原注:‘公民先生,请告诉我,如果普奥的暴徒到巴黎来了,他们也会寻找犯罪的吗?他们不会左右乱撞,像8月10日的瑞士兵一般吗?至于我,我不是个演说家,我不要催眠人家;我告诉你,我是一个家庭的父亲,我有一个老婆五个小孩,我可把他们都留在这里,而我去和敌人打仗;但是我恐怕在监狱里的这些坏蛋,有别处来的坏蛋替他们打开狱门,他们再出来杀戮我的妻室儿女。’)另有一个接着说:‘……如果我们所委托去执法的人能尽他们的职务时,我们也不会到这儿来。’

“……几百个王党在巴黎是不足以危害革命。但是,在我看来,这种推论,是太小视了反动之力量。在这几百个王党一边的是大多数,其中有最大多数的资产阶级,全体的贵族,立法议会,郡执政司,大多数的法官,以及无数的官吏。有这么多份子的大集团来反对革命,他们伸开着两臂在等着德军来,以便借德军之帮助来实行反革命恐怖,黑色的屠杀。……我们只要回想1814年时,波旁家借着外兵强力的保护,回来而实行的白色恐怖,便可知道。

“……议会……不用人民代表的名义,而以个人的资格来宣誓:‘要竭其全力来与国王及王权奋斗!——决不承认投降,决不承认外国人来做国王!’议员们这么嚷着。这一个虽有限制的通告过了以后,议会便立即派员到各区去宣布,各派员受各区热烈的欢迎,各区遂自动地立即停止屠杀。

“但是这个通告之在议会通过,并不是在马拉劝人民屠杀立法议会的王党流氓之前,也不是在罗伯斯庇尔指摘加拉及吉伦特党准备承认一个外国人来做国王之前,又不是在公社命令搜查罗兰及布里索住宅之前。直到了9月4日——仅仅在9月4日——吉伦特党郭德才邀请代表们来宣誓,决以全力以与国王及王权奋斗。如果在8月14日以后,立即就这样坦白地宣布,如果路易十六当时就审判,屠杀事件一定不会发生。议会及政府宣布准备与王党决斗时,人民便会知道王党的阴谋是无能为力。”

我们看了这几段,便知道9月屠杀的事变,何以会发生,而酿成9月屠杀的责任,究竟在什么人身上。情形既是如此,当时的屠杀遂成不可免的事实,就是罗兰也知道的:克氏为证明这一点起见,在本章的原注中引了罗兰9月3日的信说:“人民之忿怒及暴动之开始,有如一个急流,这个急流摧毁一切其他力量所不能摧毁的障碍,如果不即刻将其导入大川,则洪水泛滥可成绝大之灾害。……昨日是个多变故的一天,或者我们应当不去叙述;我知道人民之复仇心虽可怕,其中却也有些公道;他们并不是在气头上遇着谁便杀谁,他们杀戮的标准,只拣着那些他们认为一竟居于特殊阶级的人;并且当时的危机告诉他们,非把这些人消灭不可。……”我们看了这几句话,觉得罗兰的态度,毕竟比马氏还要来得平允。

为着举一个例来比较三家的态度与方法起见,便节录了这么多;为节省篇幅起见,势不能再举例来说明;好在高明的读者,都可有目共睹。浅见的批评,自然不敢说是十分正确,很希望伍孙二先生的指正;但就事论事,自问我的态度是公允的;我想我这善意的态度,总该不致开罪于伍孙二先生罢。

复次,为使我们明了中国革命起见,也急须将克氏这部书译出;因为他使我们更认识革命,给了我们许多的教训。在这年头,常听见有一知半解的人或者是毫无所知而强作解人的,每喜欢拿中国革命来和法国革命相对比;甚至说,谁是马拉,谁是罗伯斯庇尔,那一次等于9月屠杀,那一时是恐怖时代;这种耳食之言,听来令人发笑。的确,我们要认识革命,要了解中国革命,则克氏此书,非读不可。

我们从克氏此书中知道法国革命和中国革命相类似的地方:一、中国革命起初也是资产阶级,与人民结合,而后来由资产阶级变为支配阶级;二、中国革命也是反封建主义的运动,这个运动是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失败了,这个运动便没有完成;三、中国革命势力的广布,也是民众经济的要求所驱使;四、克氏虽不曾注目于卢梭等一班学者之如何有影响,但也不如布氏之绝对排斥唯心说;在事实上学者们也不无力量;在中国革命也有这么一个思想的潮流。

但是我们要认清楚法国革命,不要让王党或资产阶级的宣传所催眠,我们不要忘却法国革命有两个特点:一、法国革命是由真正的纯粹的民众热狂而生,他们有他们的要求,有他们的灵魂;他们不要领袖来宰制,不要凭着政客的阴谋来进行。他们是赤裸裸的,纯洁的革命份子,他们不是迷信马拉,不是盲从罗伯斯庇尔或丹东。二、法国革命时的人物,固然各有弱点;但他们都是赤心以全生命来从事革命;即如马拉,丹东,罗伯庇斯尔都是因革命而牺牲他们的生命。他们的行动与策略,虽不无可议之处;但他们的良心和骨气却保存着,他们不曾为自己打算来趁火打劫。马拉被刺后所遗的现金只是一张二十五“索尔”的钞票。这一层在布克二氏书中提及过,但在马氏书中却忽略过去了。

说起来译者之从事这部书已有两年的功夫。去年北新书局答应替我出版,我真喜极若狂;因为我当时跑到福建泉州去教书,这部书也就跟到泉州。这里有一个巧合,听说岩佐先生的日译本也和我这部中译本一样,一部分是在泉州完成的。

译后随时由杨东莼兄替我校阅;当我下笔时又和卫惠林吕叔湘二兄讨论,使我减少很多困难;以及北新之替我出版,我都应在此表示感谢。错误恐怕仍是有的,希望读者诸君之善意的指教。

1930年6月4日夜于苏州道山亭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