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团之受压迫

第六十三章 各区团之受压迫

各区团之地位——“民众会社”——雅各宾党之反对——罗伯斯庇尔之态度——区团权力之渐被夺去——警务统治权——革命委员会之隶属于公安委员会——政府吞并了各区团——革命之死刑

到1793年末,两大对敌的势力就是公共幸福及公安两委员会,他们都统治着国民大会,及巴黎公社。然而公社之实权,并不是在那极得民心之市长巴舍手里,也不是在那一样地得民心的检事硕墨特手里,也不是在他的代表赫伯尔手中,也不是在大议事会,实权是在各区团中。故此,中央政府要逐渐将各区团隶属于其支配之下。

自从国民大会取消了巴黎各区团之“永久”性以后,即是他们失去了随时可以召集大会的权力以后,各区团便开始组织“民众会社”及“区团会社”。可是,雅各宾党转而变成“执政阶级”了,他们便不满于这些会社。所以在1793年末及1794年正月间,雅各宾俱乐部中便时常有反对这些会社的议论,——尤其是在王党们合力要来侵入这些会社的时候。雅各宾党西门说:“从君王之尸首中,来了一群毒虫,他们并不能够使其复活,不过是延长政治团体之骚动而已。”尤其是在各省中,这些“虫”是成功的。西门又说,“有许多的逋臣们,律师,财政家,旧统治之使者”,要来征服这国家,要来侵入各民众会社,以取得会长及秘书之地位。

在巴黎的民众会社,显然原是那些区团,不过改一个名义罢了,他们是易于澄清内部,把乔装的王党逐出,而继续各区团的工作。但是他们之全部的活动使雅各宾党不高兴,因为雅各宾党嫉视着这些“在爱国主义中和他们竞争”之“新来者”的势力。西门又说:“如果有人相信他们,则1789年之爱国者……不过是些被征课或消磨过甚的负重之兽,既不能再感兴趣于大革命之政治生活,便只有被杀戮的一条路。”他竟不顾资产阶级的雅各宾党之恐怖,提及了“第四次的立法团体”,这些新来者也要召集,以便比国民大会更进一步。硕邦·圣安都勒加上说:“我们之最大的敌人并不是在外面,我们看见了他们:他们就在我们中间;他们希望革命的改革,要比我们走得更远。”于是杜和内(Dufourney)便主张攻击各区团会社,而德闪(Deschamps)则称他们为“小凡兑人”。

罗伯斯庇尔则急急地提出他所惯爱的理论——外国人的诡计。他说:“我的怀疑是准对的。你瞧,作伪的反革命派便是他们的主动者。普鲁士,英国及奥国的派出人,用这些方法,来阻削国民大会之威权及雅各宾党之爱国的进展。”[1]

雅各宾党对于民众会社之敌意,显然只是攻击巴黎之各区团及各省之同样的组织;此种敌意就是中央政府同一感觉的表现。故此,革命政府成立之后,立即于新3月14日(1793年12月4日)命令取消了各区团选出裁判官及秘书之权——各区团自1789年来就享受此种特权的。此后各区长及秘书要由郡议事会任命。[2]我们业已看见各区团之任命救济委员会,担任救济的工作,很有成绩,可是此项权力亦于1793年12月被夺去而赋予公共幸福委员会及公安委员会。革命之民众的组织,就这样根本推翻。

可是,雅各宾政府所最着重的观念,尤其是在警务权能之集中。我们业已看见各区团在市自治及革命两方面,于巴黎生活之重要,[3]我们业已看见他们的工作,如首都粮食之供给,义勇兵之投效,义务队之征募,训练及派出,硝石之制造,劳工之组织,以及救贫等工作。但是除了这些事件之外,巴黎各区团及各省民众会社也完成了警务职责。在巴黎,从1789年7月14日起,各公民组织有区委员会,以便担任警务。后来由于1789年9月6日的法律,确定他们执行这种职责,当时仍是临时机关的巴黎市政府,于10月间组设秘密警务于“侦察委员会”名义之下。由革命而产生的市自治政府,竟这样地使一个旧统治时之最恶的东西保留了。

在8月10日以后,立法议会命令:一切“公安”的警务权均归于各郡,各县及各市政府之议事会,并且建立一监督委员会,及在各区之分委员会,可是,因革命党及其敌人之争斗渐加尖锐,则这些委员会之工作也逐渐加重,在1793年3月12日时,由十二人组成之革命委员会,也成立于各公社及各大城市公社之各区团,各大城市也是如巴黎一般之分为各区团。

各区团就这样地因革命委员会之故而成了警务机关。确实,这些革命委员之职务是有限制的,只限于监察陌生人;但是他们的权力逐渐扩张,正如各君主国之秘密警务机关一般。同时,我们也能看见这些开首是民治的革命机关之各区团,渐渐因其委员会之警务工作而只着重在警务这一方面;而这些委员会已不是自治机关,却成为纯粹的警务机关,且隶属于后来受制于公安委员会之中央警务机关。

公共幸福委员会及公安委员会,逐渐使各革命委员会与他们对敌之公社脱离;两委员会这样地削弱公社,而使革命委员会成为国家的机关。最后,国民大会借口于防止弊端,使他们成为支薪的官吏;同时又使四万革命委员会隶属于公安委员会,使公安委员会有权去“澄清他们”,甚至任命其人员。

政府之要将一切权力集于自己手中,如17世纪之君主所为,要夺去民众组织之任命裁判官,救济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行政工作人员之权力,而使之屈服于警务的政府;——这一切就是致各区团及各革命议事会于死命。

在这些改革之后,巴黎各区团及各省之民众会社是实在死了。国家已吞灭了他们。他们之死即是革命之死。米施勒说,自1794年正月以后,巴黎之公共生命是断送了。“各区团之大议事会死了,他们的权力已过到他们的革命委员会手中,而革命委员又不复是选出的机关,不过是由当局者所任命的官吏,是没有生命的。”好了,现在政府在任何时候都可去压抑巴黎公社,而无自己被压倒的恐怖。这就是在1794年3月(共和国二年新6月)所实在做的事。

[1]哥得利尔俱乐部会员摩摩洛曾冒险提出,哥得利尔俱乐部会员是否有权防止民众会社之组织,因为“民众结社权是神圣的”,而罗伯斯庇尔却干脆答道:“凡是公共幸福所需要的一切都是不错的。”

[2]由于新4月8日(1793年12月18日)及新8月23日(1794年5月12日)之法令。

[3]参看第二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