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为

第三章 行为

人民——革命及社会主义——对于土地要有相等的权利——“共产主义”——人民对于时局懂得不很明白——贫民对于贵族及僧侣的怨恨——对于封建制度的怨恨——人民准备发动

但是人民的是什么呢?他们的观念是什么呢?

人民在某一范围内,也受了当时哲学的影响。经过无数的间接传述,自由及民权的伟大原则才得达于乡村及大都市的城外。推崇王室及贵族,已成过去的事实了。平等的观念,已渗透到最低的阶级里面。革命的光芒,已在无数人的心中燃着。事变将至的希望,激动了最卑贱的人。在1789年革命发生的前夜,阿苏·阳(Arthur Young[1])旅行法国,有个老妇人对他说:“有些伟人为着贫民要做一些事情”;她却不知道伟人是谁,及如何去做;她只说:“上帝好好地赐给我们呀。”这所谓“一些事情”,就是要减轻贫民的穷困。

大革命前的运动,及大革命自己,是否含有社会主义的原质,这个问题最近已经讨论过。在二者之中,自然都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字,因为它是在19世纪中叶才发生的。资本家的国家观念(伟大的社会党之社会民主党分派,目下正努力要使社会主义合于这个观念),当时自然不如今日之明显,因为社会民主的集产主义造者维达尔(Vidal)及伯耿(Pecqueur),迄至1840年到1849年顷,才著为论说。但是,如果我们要去读大革命前著作家的著作,那末,就必得触到这些著作怎样地被那种成为近代社会主义之核心的观念所渗透着一事实上面去。

当时比较著名的著作家如墨布莱,达禅逊及其他次要一点的,都很热烈地依附着两个基本观念——公民对于土地应有相等权利,及现时我们所称的共产主义。当时大规模的制造业生产,仍在幼稚时代,工场还没有发达,那么,土地便成了主要的资本形式,而且是榨取人类劳力的主要工具。所以哲学家的思想,及后来大革命家的思想,都运用在土地公有这方面,便是必然的事体了。激动人去革命比卢梭来得更厉害的墨布莱,于1768年在他那《对于社会之自然的及本质的秩序之怀疑》(Doutes sur L'ordre naturel et essentiel des sociétés)里面,不是说过人民对于土地应有相等之权利及土地公有的话么?国民要有全部土地的财产,应有全部自然界的财富——森林,河流,瀑布以及其他——这不是革命前著作家的主要观念吗?不是大革命时革命群众左派的主要观念吗?

不幸,这些共产主义的渴望,并不曾明显地具体地形成于那些希冀人民幸福的人之心中。在那些有教育的资产阶级之中,解放的观念对于政治及经济的组织,固然有了完全的纲领形式;而在人民这方面,这些观念却只有渺茫的愿望形式。他们还常是完全相反的呢。那些向人民讲演的人,并不想去组织具体的形式,在此形式中本可实现人民所希望的事情甚至这些人还回避定规要来到的事件呢。这些人似乎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说:“向人民去说他们往后要组织起来的方法,这有什么好处呢?这不过只能降低他们的革命热狂罢了。他们所需要的,就是要有力量去攻击,去毁坏旧的制度。往后我们便可看出替他们做了什么。”

不是有许多社会党及无政府党,仍旧走这一条路吗?他们为着匆忙急切去从事反叛,便像催眠一般,要把一切的企图,都要解释得应该与革命的目的有关。

并且还可以说,著作家——大部分是城里人及学者对此要负很多的责任,因为他们太无见了。在那些组成国民会议之有学识有经验的实务家——律师,出版界及商人等——之全体中,只有两三个懂法律的人,已经研究过封建时代的法律;而且我们知道在这些人里面只有少数的农民代表,对于乡村生活的需要,自己有亲身的经验。

因为这些原因,表现人民之观念的东西,只有些简单的反对口号。“烧毁记录封建的负担的登记薄!打倒什一税!打倒女贵族的否决权!吊死贵族!”但是这些已经夺来的土地又属谁呢?谁又去继承那些在断头台上死了的贵族呢?从贵族手中落下来的政权又属谁呢?——这种政权在资产阶级手中成为杀人的工具,比在旧统治之下,来得更可怕。

人民心中缺乏明晰的见解,所希望于革命者,到底是什么,不能确定,便在这个全运动上边,留下了一个缺乏的印痕。资产阶级正在毅然决然要去建设在国家里面他们所想要形成的政权,并且是要照着他们预想的观念去建设:这时候人民还在犹疑。特别是在城市中,人民似乎不知道如何为他们自己的利益去运用他们所取得的权力。往后,等到土地法及财产均等诸观念要形成时,他们才和关于资产上的偏见——这种偏见,就是真尽力于平民的人也不能免——冲突起来。

关于国家之政治组织的概念,也引起了一个相同的冲突。主要地,这由当时民主党对于统治上的偏见及人民心中所怀抱的观念二者间的冲突便可知道;人民的这种观念,就是与政治地方分权及自治区所占的重要地位相关联的,人民所要求的,就是自治区,即在大城市中要分作区团,在乡间要有村民会议。这便是在议会中许多激烈论争的起点。在各方面,革命对于人民大众,所发生的结果是没有确定的;不过是取回了在俗在教的领主之土地罢了,不过是以前要缴封建式租税的土地现在不缴税罢了。

但是,纵令人民的观念在建设一方面是混乱的,可是在他方面他们却极明白他们所要反对的某一定的东西。

第一,当大城市乡村都在叫苦连天,饥寒交迫时,贫民对于统治他们的骄奢淫佚腐败堕落的贵族,就发生怨恨。其次是对于僧侣发生怨恨,因为他们同情于贵族的多,而对于供给他们衣食等的人民反漠然视之。其次,是怨恨旧统治下面的一切制度,因为他们是否认人民有人权而使之贫苦到不能忍受。其次,是怨恨封建制度及其迫索,在农权制已废的时候,这制度仍要使劳工臣服于地主。最后,是农民的绝望,他们在频年饥馑中,眼见得领主的土地闲着没耕种,反以之为贵族的游戏娱乐场,而各乡村却受着厉害的饥馑。

在18世纪中,富人的自私自利全然暴露了;若干年后,这样的怨恨心,便到了极点。这种土地的需要——土地的饥荒,饥民反叛领主(他们不许其有这土地)的呼声,——曾经唤起了1788年以来的反叛精神,激起1789年到1793年间各农民叛乱的,便是这同一的怨恨,同一的需要,还加上成功的希望;这些叛乱使资产阶级能推翻旧统治,而在新统治之下即在代议制政府之下来组成它自己的威权。

如果没有那些叛乱,如果农民不断的变乱没有使各地的权威消散,如果巴黎及各地的人民不鼓励起来执戈而起接受累次革命家的诉状去攻打王族的堡垒,那么,资产阶级一定毫无所成。但是,对于这个革命之真的泉源(人民准备着执戈而起的事实)研究大革命的史家却是不公平——这个公平之责任是要文化史来负担的。

[1]见阿·苏阳之《游法记》(Travels in France)167页,伦敦18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