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之审判

第三十八章 国王之审判

国王之命运未决——延迟之缘由——审判定妥了——加曼卖了国王——审判进行中之阻碍——审判之辩护——玛丽·安都勒及弗撒——吉伦特党想以攻击“山岳党”来阻碍审判——国王出现于国民大会——死刑之宣布——国王之受刑

自国民大会之开幕至国王之审判,其间经过了两个月,这至今仍是历史上的一个哑谜。

国民大会开会后所遇着的第一个问题,自然是决定如何处置禁在寺塔中之国王及他的家属。要把他们无限期间地关在那里,等外兵驱走了,共和国宪法通过而经人民承认了,再来对付,这是不可能的。把国王及其合法的承继者这么久地关着,不敢去处理,这怎能使共和国建立呢?

此外,把他们从王宫中拖出来,整家的关在牢狱里,成了单纯的个人;路易十六,玛丽·安都勒和他们的孩子们,成了引人注意的牺牲者;王党效忠于他们,资产阶级,甚至无裤党,当其在监视寺塔的时候,也怜悯他们。

此种情况不能继续下去。而且,两个月过去了,在这两个月中,国民大会对于一切都感觉兴趣,而对于这8月10日之主要的结果——国王之命运,却一字不提。在我们的意见看来,此种迟延定是特意的;我们要解释它,只能假定当时与欧洲各朝廷正在进行秘密会议,——这些会议是不会公开,一定与外兵入侵有关连,其关键是以战争为转移。

我们业已知道,丹东和都木里茨已在与普军的总司令交涉,结果,决定使他脱离奥军,实行撤退。我们已知道,布鲁威克公爵所提出的条件之一——可是不曾接受——是路易十六之不受迫害。但是,此外一定还有。和英国一定在进行相同的交涉。倘若不假定在“山岳党”及吉伦特党之间已有谅解,则国民大会之沉寂及各区团之忍耐,又怎能解释呢?

然而,现今我们明白,此种交涉只能等于零,而且有两个理由。路易十六及其家属之命运,是不能引起普王,英王,及玛丽·安都勒之兄弟奥王等的兴起;因为他们不能为着寺塔中囚徒之个人的利益,来牺牲他们国家之政治的利益。我们看到后来的交涉,关于释放玛丽·安都勒及伊利沙白,便可了然。在他方面,各国国王于法国知识阶级中,看不见共和情操之一致精神,唯此精神才使王权不能再现。反之,他们看见资产阶级之“知识分子”很有承认奥尔良公爵(著名革命党所属之工匠兄弟会的老大哥)或他的儿子奢得利公爵——将来之路易·腓力甫(Louis-Philippe),或甚至是王太子之趋向。

可是人民忍不住了。全法国之民众会社,要求审判国王,再不能迁延;公社于10月19日出席国民大会,表示巴黎的意思,也是如此。最后于11月3日,第一步决定了。主张应将路易十六付审判的报告当众宣读;主要的控诉人由次日决定。在13日,公开讨论这个问题。倘然不是从前教导路易去造锁的锁匠加曼,告诉罗兰说杜意勒利宫有十个秘密柜,是他曾帮助路易把它置于墙壁中,其中藏有他的文件;那么,这个事件也许仍要延迟。

这一段历史,是非常著名的。1792年8月有一天,路易十六从凡尔赛把加曼召来,要他修理曾经由他装置在墙壁间镜板下之柜子的铁门。工作完了,加曼在吃了王后所赐的一酒与一块饼干之后,即于当晚又到凡尔赛去。他倒在中途,肚腹痛得很厉害,此后他便病了。他相信是服了毒,或者是他怕后来共和党人处罚他,于是他把这密柜的事件告诉了罗兰;罗兰并不让任何人知道,立即去取得柜中的文件,带到家里和他的夫人考查,于每个文件之末,盖了他的印章,而带到国民大会去。

由这个发现所生之深刻的影响是能够知道的,尤其是在由于这些文件,发现了米拉波之被国王收买;国王的走狗之要他收买立法议会中十一名有势力的议员(巴拉甫及拉美斯已买通了,这是业已知道的);以及路易十六仍在付款给他的已解散之卫士,他们此刻是服务于在哥布勒茨的他兄弟们手下,他们正在和奥军一道在向法国进军。

只有在现在,如果我们有这些文件在手中来证实路易十六之贿赂,并且又能看见这么多反对国王治罪的势力,那么,我们便知道在大革命中,要把国王拿来审判治罪,是如何的困难。

一切的成见,社会上或显或隐的奴性,对于富人财产之恐怖,以及人民之不信任等,联合起来阻碍这个审判。忠实地反应于这些恐怖的是吉伦特党,他们极其能事来阻挠审判之举行,后来看见不行,又千方百计来使其不至于是死罪,最后还反对判决。[1]审判开始了,巴黎必须有一个暴动来恐吓国民大会,强迫它宣判,行刑也不得延迟。可是,迄至今日,当历史家提及了这个审判时,要说怎样伤感的话,流怎样的眼泪呀!

可是为什么呢?倘然有一个将官,犯了路易十六一样的罪,——即:召外援入侵而且援助他们——热中于“国家论”者的近代史家,还会稍有犹豫地不主张将这位主将处死吗?而对于当日全法国军队之统帅所犯的叛逆罪,为什么就要如此伤感呢?

依照历史家及法学家所凭借以建立“国家元首”之权力的一切传说与假托,则在当时之至尊只有国民大会。唯有国民大会才有权力去审判已经人民废去之元首,唯有它才取得从国王手中落下之立法权。由国民大会的议员来审讯,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路易十六是被他的臣属们来审讯。而他们在确定了国王谋叛之道德的事实以外,不能有所选择。他们不得不宣布国王的死刑。当边境在流血的时候,怜恤是谈不到的。联合的各国王也知道这一点,他们非常了解这一点。

依照罗伯斯庇尔及圣居士所形成之理论,共和国有权把路易十六当仇敌来杀死,马拉之反对这个理论,是很对的。在8月10日奋斗的时候,或紧接着这个争斗以后,是可以如此做,但在过了三个月之后便不必了。现在只有极公开地来审讯路易,使人民及后世子孙能去判断他的欺骗与诡诈。

至于路易十六及其夫人方面之最大谋叛的行为,我们手中既有玛丽·安都勒和弗撒的通信及弗撒给旁人的信札,我们必得承认国民大会之裁判是不错的,然而它还没有我们现在所找到的证据。但是,在最后三年中聚集有如许多的事实,有如许多王党及王后所记下的自由,国王自出奔发棱以后之如许多的行为,虽经1791年之宪法所赦免,可是很够解释他外部的行动——谁也能够合理地来断定他的叛逆。巴黎的人民对此也无所怀疑。

在事实上这个叛逆是由一封信而起,路易十六之写这封信给奥国皇帝,正是在1791年9月国王对宪法宣誓的一天,那时巴黎之资产阶级还在热烈地欢呼。其次,便有玛丽·安都勒秉承国王的意思写给弗撒的信。再没有比这封信更引起恶感的了。王后和国王这两个叛徒,躲在杜意勒利宫,来求外援,指示他们的道路,把实力及军事计划通报给他们。玛丽·安都勒很心灵手敏地在计划日耳曼联军入巴黎,把所有的革命党来屠杀。人民已确当地估量着这位他们所呼为“墨底西系”(Médicis)的妇人,历史家却爱把她当一个可怜的狂妄之人来表现。[2]从法律方面看来,国民大会是无可责难的。至于国王之被戮,是否较其在英德军中,更为有害之屡屡辩论的问题,只有一点要注意。资产阶级素来把王权视作一个最好的工具,以防止他人之打倒富豪及消灭僧侣之威权——无论国王是死是活,被禁或自由,被戮或受尊敬,他总是在其他各国王中之侠士,素来是牧师及特权得所创造的动人稗史中之英雄。

反之,把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革命就是打倒了一个原则,这在发棱的农民早已着手去打倒。在1793年正月21日,法国之革命的民众,看清了一切威权之枢钮;这威权数百年来在压迫而统率着人民,毕竟被打倒了。摧残人民之有力量的组织,开始被倾覆了;它的中心被打倒了;民众革命于是有了新步骤。

此后,神圣的王权不能复建于法国了,即令有结合欧洲的帮助,即令有复辟之可怕的“白色恐怖”的帮助,也是不行。王权虽仍从堡栅或政变发出,如拿破仑三世一般,也不能成功,现于1848及1870年便可知道。王权之原则在法国是不存在了。

然而,吉伦特党极其能事来阻挠国王之处分。他们凭借着法庭上的辩护,依赖一切议会的诡计。当国王之审讯将移入“山岳党”手中时,他们仍是如此。但是什么也不曾做到。当时情景之必然性,可使其超越于议会策略的辩难。

开首,吉伦特党借口于国王有不可伤害性,这是由宪法规定的;可是这个不可伤害性已不复存在了。——因为国王背叛了宪法及国家。

于是主张由八十三郡之代表组织一个特别法庭,眼见得这个提议要被拒绝时,吉伦特党则要求这个判决,要由各公民名单经三万六千个公社及所有的初级会议之批准。这又引起了8月10日之结果及共和国的问题。

把这审判放在初级会议之肩上既经显示不可能之后,曾经热烈地主张对欧战争的吉伦特党,于是又反而说国王之处分要引起欧洲的反响。好像是英,普,奥及萨丁尼亚要等着路易十六死了才来结合似的。好像是民主的共和国还不够挑拨他们;好像是法国各大商镇及其殖民地与东部各省之引诱,还不够使各国王联合起来抵抗法国似的,所以他们还要来利用这新社会产生后武力不足以御外的时机。

这一点又经“山岳党”驳倒之后,吉伦特党便转而攻击“山岳党”,主张要将此党中几个人要“当作9月屠杀之帮凶及唆使犯”来付审讯;其意即指丹东,马拉,罗伯斯庇尔“迪克推多者”,“三头政治者”。国民大会在这些讨论中,于12月3日决定由它自身来审讯路易十六;但这个还来不及宣布时,吉伦特党屠各(Ducos)又提出了质问,于是国民大会之目标又转换了。吉伦特党说:“不论是哪一派,只要有人打算要在法国恢复国王及王权”,即须处死罪;于是它便向“山岳党”攻击,说它要使奥良公爵登基。他们要把审讯“山岳党”代来审讯国王。

最后于12月11日,路易十六出现于国民大会。他在受审讯,他的答复使他失去了于他有利的一切同情。米施勒问过,一个人怎么能像路易这样撒谎呢?国王要解释他的诡诈,只能说:自来君王的传说及使路易十六服从的耶酥会的感化,引起他“国家允许国王做任何事件”的观念。

这个审讯所生的印象,对于路易是不利的,吉伦特党知道了无法拯救国王,便再转而主张驱逐奥良公爵。国民大会允许对于这事件投票,宣布驱逐,但次日经雅各宾俱乐部反证之后,这个决议又取消了。

审讯依次进行,路易十六于12月26日第二次出现于国民大会,和他一道的还有他的辩护者和律师马勒施伯(Malesherbes),托洛舍(Tronchet),及德岁茨(Desèze);他的辩诉陈述了,显然是要处死。要说他的行为,是判断的错误,或是愚蠢的行动,再不可能了。这是叛逆,是熟虑而巧妙的叛逆,一如圣居士于翌日所表示的一般。

如果国民大会及巴黎的人民之视路易十六——无论是当他做一个平常人或国王——有了明确的意见,但是我们要知道,在各省城市及乡村中的情形并不如此。倘若要由初级会议来宣布处分,则所生的热情之弛放,我们便能想见。大多数的革命党到前线去了,正如罗伯斯庇尔所说,此种判决权,势必操于“富人,——他们自然是君主的朋友,自私者,懦弱而胆怯者,以及傲慢而贵族的上层资产阶级,他们托庇于国王之下,生成是要发财而去压迫他人的”。

那时在巴黎各“政治家”间之诡计,我们始终不曾了解。但可断言的是在1793年正月1日,都木里茨匆匆地到了巴黎,直住到26日,在与各党秘密会议;而丹东直到正月14日,总在都木里茨军中。[3]

毕竟到了14日,在经过了极激烈的辩论之后,国民大会始决定按名表决三个问题:路易十六是否有“谋害国民自由,及危害国家安全”之罪;判决后是否须经人民批准,及应如何处罚。

次日十五,遂按名付表决。在国民大会七四九个议员之中,有七一六名宣布路易十六是有罪。有十二名因有病或公务而缺席,有五名放弃表决。没有一个说,“没有罪”。七〇九名中有四二三票否决须诉诸人民。此时的巴黎,正呈极热狂的状态,尤其是在郊外各区。

按名表决第三个问题——处罚——时,直廷长二十五小时之久。又显然是因为西班牙大使的力量,或者是他的洋钱作祟,便有一个议员梅勒(Mailhe)想以主张缓刑来引起纷纠,接着便有二十六名继起。七二一票中,由三八七票宣布无条件的死刑,此外放弃表决者有五人,缺席者十二人。故此,死刑之判决之宣布,就只有五十三票的多数,倘然将附条件的表决票除外,则只有二十六人。在这时候,一切的证据都足以证实国王之谋叛;要让他活着,即是使法国的一半来抵御其他的一半,而把大部分的法国交给了外国人,而且是阻挠革命;经过了三年犹豫而不曾发生永久之效果的革命,这时正有了一个机会来宣布关切于国家之大问题。

可是资产阶级竟如此恐怖,盼望着在国王受刑之日,会有一个普遍的屠杀。

正月21日,路易十六死在断头台上。共和国中对于社会改革之一大障碍不存在了。我们还知道,到了临头,路易还希望会有一个暴乱来释放他,当他赴刑场的时候,把他劫去;在事实上,确曾有过此种准备。但有公社提防着,此举竟不得逞。

[1]正在审判时,有些吉伦特党的议员,尤其是加尔法朵(Calvados)的,写给他们的选举人说,“山岳党之要将国王处死,只是想使奥良公爵登基”。

[2]玛丽·安都勒的朋友弗撒,曾在他私人日记中记述着,这些阴谋家正在准备着对付法国之爱国者。他写者,普鲁士大臣伯克男爵(Baron de Beck)高声反对在他们所经过的城市,不将雅各宾扑灭,以及他们所表示的宽大。至于墨西伯爵,他曾对弗撒说,非严酷不可,巴黎四方八面都要放火。
弗撒在9月11日写给布鲁特意男爵说,凡普军所征服的土地,只有用暴力;“这还要怜恤,我觉得是极不好。这便是倾毁雅各宾党的时候。”他觉得把同盟军所经各地之领袖歼灭,是最好的方法:“我们绝莫希望以仁爱来服他们;一定要把他们歼灭,这就是时候了。”布鲁特意答复他说,他已将此意转达布鲁威克公爵。但这位公爵是太温厚了。普鲁士王却好一点:“例如发棱,便要有一天来惩罚它。”见Le Comte de Ferson et la Cour de France.Extrait des papiers...publiés par son Petit-neveule Baron R.M.le Klingkowström(Paris,1877),Vol.Ⅱ.PP.360et seq.

[3]硕勒于此校正了米施勒的一个大错误。正月14日,演说左袒国王的是都诺(Daunou),而米施勒误作丹东。反之,丹东15口回巴黎后,丹东曾有主张处死路易十六之有力的演说。1793年正月15日比洛发演说攻击布里索,禅桑勒(Gensonné),哥兑,及伯蒋(由国民大会命令所印行的三十二页之小册。见大英博物馆汇志F卷1097),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