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恐怖

第六十七章 恐怖

委员会增大威权所取之步骤——对英战争——各省之情况——伯多因之焚烧——组成特别委员会以处分被逮之公民——新9月22日罗伯斯庇尔之法律——法律之效力——罗伯斯庇尔之目的——对于他的生命之谋害——逮捕与死刑——恐怖——雅各宾政府之怨恨

在左派及右派的敌人既倒之后,委员会即继续集中权力于自己手中。迄至当时,政府已有六部,均间接隶属于保安委员会,而以六部长所组成之执行委员会为居间。在新7月12日(4月1日)政府各部被废止,其地位则由十二执行委员代之,各委员均处于保安委员会各股监督之下。[1]而且,保安委员会得有权力,能凭其一己之命令,去召回国民大会之特派员。最后又决定最高革命法庭应设于巴黎,以便受委员会之监察。在国内任何地方,凡是以阴谋罪被控者,均须解来巴黎受审。同时,又着手涤清在巴黎之危险份子。所有以前被夺之贵族及与法为交战国之外国人,除少数之必不可免的例外外,均逐出巴黎。[2]

政府还有一个伟大的集中事件,便是战争。在1794年4月时,仍然在希望英国国会之反对派能得到大量之伦敦民众及上议院之几个有势力议员的帮助,来反对内阁总理庇特,停止对法战争。丹东也有此种幻想——这也就是所加于他的罪名之一。但是庇特却得到国会之大多数的赞助,来反对这“无宗教心的国家”,自当年春季起,英国及其所资助之普鲁士,便拼命地促进战事。立即便有四军,计三一五〇〇〇人迫近法境,以遇共和国为数仅二九四〇〇〇人的四军。但这时法国的军队是共和国的军队了,已民治化,其战略又出自己所计划,故不久即战胜联盟军。

可是法国当时最黑暗之点,则为各省之情况,尤其是在南部。不分皂白地扑灭所有的反革命派——领袖及无责任的从犯通同一起——本地雅各宾党及国民大会之特派员赖之而使自己之政党胜利,因此激起了各地性命相搏之深毒的怨恨心。而更使事情困难的,就是在各地及巴黎,竟没有一个人能谋补救之方,只知取极端高压手段。这便是一个急切之点。

禾克鲁斯(Vaucluse)郡一向是充满着王党与僧侣的地方;就在伯多因(Bédouin)地方——这是远隔的乡村之一,位于凡朵克斯山(Mont Ventoux)麓,其地始终不曾抛弃旧统治而将事实遮饰——“曾残酷地施以法律”。在5月1日,已将“自由之树”砍去,而“把国民大会之法抛入泥泞”。军事长官苏舍,他最近已成为一个军国主义者,要以这乡村来树立一个可怕的例,便主张将其毁灭。国民大会特派员梅捏(Maignet)犹在审慎而据情向巴黎陈报,后来得到“严厉处分”的命令,苏舍即放火烧村,有四三三家变成无屋可居。我们总能想象,用此种方法,便无所谓分辨,而只有“严厉处分”了。

在实际上确是如此。几天之后便觉得那被捕的公民难于解到巴黎去,因为,据梅捏说,须有一个军队及一粮服处才能办到这一层,谷桑便提议派特别委员团来处理他们。这委员团由五人组成,设立于奥伦治(Orange),以审讯禾克鲁斯及布士度伦各郡的革命之敌人。两委员会赞成这个提议。[3]罗伯斯庇尔亲自为这委员团草训令,这些训令即用来作为他新9月22日所颁的恐怖令之模范。[4]

几天之后,罗伯斯庇尔又于国民大会中将这些原则扩大,他说自来他们对于革命之敌人太顾虑了,现在必得超出司法的形式,而取简单处置。[5]在至尊庆典的两天之后,他得到了保安委员会同僚之同意,提出新9月22日(6月10日)之著名法律——是关于革命法庭之改组。根据这个法律,将此法庭分为小庭,各小庭由三名裁判官及九名陪审官组织之。合起来有七人同意,便可决定。定罪之条文就是包括在适才所设的奥伦治委员团之训令中,却没有下列之一条:死罪者,凡散布谣言,煽惑群众,毁坏道德及催毁共公之天良者皆属之。

颁布这样一条法律,显然是指出革命政府之破产。巴黎人民从前在暴动中及以前9月时代之惶恐及失望中,所为的一切,现在在法律解释之下,都可为所欲为了,新9月22日的法律之影响,即是使反革命于六星期之内抬头。

有许多历史家曾想去证明,说罗伯斯庇尔订这条法律之唯一目的,是去防止那些他以为最危险的国民大会之议员;——果真是如此吗?国民大会在讨论,议会议员不能毫无抵抗而一任委员会之宰割,以后,罗伯斯庇尔即离脱政务,这自可证实上述之假定为可靠。但是,对于奥伦治委员团之训令,是出于罗伯斯庇尔之手,这桩很好的事实,即可推翻这个理论。罗伯斯庇尔只想跟着当时之潮流,他自己,谷桑及圣朱士,还有许多其他的人,且包有康盘,都想以恐怖来为一般的幸福之武器,且以之威吓国民大会之议员;这更是可信的。不过在实际上,自新8月19日(5月8日)及新9月9日(5月28日)的关于集中权威的法令之后,他们即渐接近这条法律,赫伯尔则不用提啦。拉德米拿(Ladmiral)之要杀柯洛赫布瓦及色西尔·勒诺尔(Cécile Renault)之奇异事件,使这新9月22日之法律得以采纳,这也是可能的。

到4月底时,在巴黎有过许多的死刑,一定很激起王党方面之厉害的怨恨。在新7月24日(4月13日),处死了“一批”,其中有硕墨特,哥伯尔,鲁西尔·对木郎,赫伯尔之寡妇,及其他十五人;此后,他们又处死了德布勒墨尼(d'Éprémesnil),奢伯利尔,朵勒(Thouret),路易十六审判时之辩护人老马勒施伯(Malesherbes),大化学家及善良共和党拉瓦锡,及路易十六的姊妹,伊利沙白夫人,他们曾把她当她的侄女释放而毫未危害于共和国。

王党因此极为愤怒,在新9月7日(5月25日)有一位拉德米拿——是个五十岁之办公室听差——曾跑到国民大会去要杀罗伯斯庇尔。可是拉德米拿当巴勒尔演说时便睡着了,错过了机会。他便只得开枪打柯洛赫布瓦,当其在登到寓所的阶梯时,两人之间遂发生争斗,柯洛夺去了拉德米拿的枪。

同日,有个名叫色西尔·勒诺尔之二十岁的女子,是国王党文具商的女儿,到了罗伯斯庇尔和杜甫勒(Duplay)所住的寓所的庭中,一定要见他。她的来意被人怀疑,因而将她逮捕了。在她衣袋里搜出两把小刀,诘问时她总是支吾其辞,其意是要来谋害罗伯斯庇尔的性命。假令是如此,这整个的事件是很幼稚的;但这两个事件很可用来以为主张恐怖律的理由。

无论如何两委员会总利用了这两个意外之事,而造成了庞大的“混合物”之杀戮。他们把这年轻女子之父亲及母亲也逮捕了,还逮捕了几个其他的人,他们的罪名不过是因相当地认识了拉德米拿。在这同“一批”中还有圣亚马兰特夫人(Madame Saint-Amarantie),她开设了一个赌场,她的女儿萨丁内夫人(Madame de Sartine)的美貌,很吸引过许多人。这个赌场常有各种各样的人来往,此外还有奢波,德非欧(Desfieux),赫洛尔·色席尔(Hérault de Séchelles);似乎丹东也去过,罗伯斯庇尔的弟弟明明也去过,因此便说这事件是王党的阴谋,其中还牵涉了罗伯斯庇尔自己。这一批中还有:老桑布鲁意,他在9月屠杀时幸亏梅衣亚将其救出;女伶格兰墨藏,她是巴茨男爵的情人;“七首武士”的萨丁洛(Sartine);在这些贵人之外,还有个贫而天真的小成衣匠,年仅十七,名叫尼柯尔(Nicolle)。

在新9月22日的新法律之下,审讯是敷衍的。这“一批”有五十四名,他们都穿着弑亲犯的红衣服赴断头台,其执刑足有两小时。这是新法律之第一批出产,这法律通称罗伯斯庇尔法律,这么一来,遂使恐怖党之宰治为全巴黎所怨恨。

那些当“嫌疑犯”被捕而关于首都牢狱里的人,听见了这新法律之条款及其实施于五十四名红衣犯,他们的心理状态是如何,我们总能想象得到。大家都期待着会把这些牢狱中杀尽,在南德及里昂,囚犯们已准备着抵抗。当时有一个暴乱的计划,这甚至都是可信的。[6]被告者同时受审的有一次增至一百五十人,他们被分做三批处死,——罪犯及王党一道去上断头台。

我现在用不着详述这些死刑。我们只要知道从1793年4月17日,革命法庭建立之日起,至共和国二年新9月22日(1794年6月10日)止,十四个月中,法庭在巴黎所处死的共有二六七人;但在新法律颁布之后,自新9月22日至新10月9日(1794年7月27日),四十六日中,这同一法庭所处死的有一三五一人。

死犯一车一车地运往刑场,那儿每天有五个刽子手就可对付;这种恐惧,使巴黎人民致病。坟山里没有余地可以葬埋这些牺牲者,每次总要在附廓各地开辟新的。工人的同情心大半都转向这些断头机上的牺牲者,因为他们大部分是贫穷阶级——富人们早已逃避藏匿起来了。在事实上据路易·布兰所发现的计录,在二七五个死犯中,只有六五人是属于小康阶级。当时甚至窃窃私语,说在公安委员会中有一个王党,是巴茨男爵的密使,他要促成这些死刑,以使共和国遭人怨恨。

有一项事件是的确的,每杀“一批”,就是使雅各宾政府之速倒。恐怖是不足以恐吓了,这事件是政治家们所不能了解的。

[1]吉鲁姆告诉我们,这些委员之大部分,自1793年10月以来,早已组织好了。

[2]新7月26及27日之法令。

[3]此地是根据路易·布兰之记述,总没人说他是对罗伯斯庇尔派有恶意。

[4]这训令上说:“那些使尽任何方法及用各种借口来防遏革命之进展及阻止共和国之建立的人,都是革命之敌人。对于此类犯罪之适当处罚便是死刑;一切报告,不论其属于何种,只要使有理性的人及自由之友相信的,都可作为定罪之证据。如何定罪则依照裁判官之良心,靠他们对于正义及祖国之爱护,他们之目的在公共幸福及扑灭祖国之这些敌人。”

[5]“他们要以律师们之狡诈来左右革命,他们之从事于反对共和国的阴谋,好像他们在私人间之行动一般。暴政要害人而自由要申诉。奸党们所定的法典,要以之来裁判他们!……”“处罚祖国的敌人,在他们已被发现的时候,是再不能延迟了。扑灭他们就好了,简直谈不到什么处罚。”

[6]搜查牢狱之后,除珠宝外,所得银钱总数有八六四〇〇〇利华,加上珠宝之总数则为一百二十万利华,这都是狱中嫌疑犯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