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一代之文学
“杂剧”之名出现较早,约始见于晚唐时期。唐文宗大和年间,南蛮军攻陷成都,掳掠人中,“其中一人是子女锦锦,杂剧丈夫两人,医眼大秦僧一人,余并是寻常百姓,并非工巧”[1]。这一杂剧概念与宋金杂剧一样,还不是真正、纯粹意义的戏剧,而是杂戏、百戏的统称、泛称。当然,宋金杂剧中有的内容已更趋向于成熟戏剧,如角色表演上以末泥为长的“五花爨弄”,故事结构上以正杂剧为核心的四段划分,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山西、河南等地陆续发现、出土的大量戏剧文物,都可以看到杂剧的这种历史的发展和演进。
杂剧成为王国维所称的“真正之戏曲”是在元代,即元杂剧,又称元曲(包括文学形式的散曲)、北乐府等。需要说明的是,元杂剧并不是中国戏剧最早成熟的形式。如果说王国维生活的20世纪初这还只是一种可能和推测的话,21世纪的今天,南戏之早于元杂剧与已演化为成熟的戏剧,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有文献记载和剧本留存为证。
从戏剧发展已然的历史看,南戏在北宋末南宋初即“宣和之后,南渡之际”已经出现,但南戏与其他百戏艺术在汉文化传统中是被压制禁断的,往往被目为“淫戏”,朱熹弟子陈淳列举其“实所关利害甚大”者八条,认为“若漠然不之禁,则人心波流风靡,无由而止,岂不为仁人君子德政之累”,要求上司“严止绝”[2]。所以,南戏一直潜流于民间,“其曲,则宋人词而益以里巷歌谣,不叶宫调”,故“士夫罕有留意者”[3],成就不彰,不仅没有造成全国的规模和声势,甚至南方的大城市也是在后来尤其是元杂剧南播后才容纳、热闹起来的。元杂剧不同。从时间上看,元杂剧的出现比南戏要晚;从体式结构看,两者不存在直接的蜕接关系;从音乐上看,一为北曲,一为南曲,随元杂剧南移才出现两者融合的“南北合套”,元杂剧的命运与南戏迥异,非但没有受到抑制,甚且得到鼓励——新的、非传统汉族——蒙古统治者的喜爱和支持,加之文人的参与,从数量与质量两方面都远远地超越了以前的南戏,尤其是元杂剧“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王国维语)流贯其间的“元曲精神”,在戏剧史上绝无仅有。元杂剧成为中国戏剧的第一个黄金岁月,后来者居上,擅称“一代”,当之无愧。
不惟如此,在中国文学史上,元杂剧(元曲)以其鲜明的特点彪炳史册,取得了与唐诗、宋词等并列的地位。对此,前人多所论及,包括杂剧流行同时代之贤者。元代罗宗信就认为:“世之共称唐诗、宋词、大元乐府,诚哉!”[4]“大元乐府”指“元曲”,包括杂剧与散曲。所谓“世之共称”,是说元曲与唐诗宋词并列的地位在当时就已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后世论者,也都将元曲与唐诗宋词相等列。明代王骥德认为这是“代擅其至也,亦代相降矣,至曲而降斯极矣”[5]。近代王国维深有同感,在《宋元戏曲考》中开门见山道:“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6]
还有许多学者从中国文化史的角度来理解和认识元曲的独特地位。明初叶子奇说:“传世之盛,汉以文,晋以字,唐以诗,宋以理学;元之可传,独北乐府耳。”[7]明代茅一相说:“夫一代之兴,必生妙才;一代之才,必有绝艺:春秋之辞命,战国之纵横,以至汉之文,晋之字,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是皆独擅其美而不得相兼,垂之千古而不可泯灭者。”[8]将元曲置于文化史坐标上审视,其价值更其醒目,也更衬托元曲“一代”性的不可替代。元曲在文化史上这种纵向结论的得出,也是元代诸文化艺术形式横向比较的结果。叶子奇在论述“宋朝文不如汉,字不如晋,诗不如唐”后,进而指出:“元朝文法汉,欧阳玄(玄功)、虞集(伯生)是也;字学晋,赵孟頫(子昂)、鲜于枢(伯机)是也;诗学唐,杨载(仲弘)、虞集是也;道学之行,则许衡(平仲鲁斋先生)、刘因(静修先生梦吉)是也。亦皆有所不逮。”[9]在叶子奇看来,元代最有特点、最具价值并可传之后世的,“独北乐府耳”。这也是它在中国戏剧史、文学史和文化史上的独特价值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