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岳麓书院学规
岳麓书院学规
一 时常省问父母 一 朔望恭谒圣贤
一 气习各矫偏处 一 举止整齐严肃
一 服食宜从俭素 一 外事毫不可干
一 行坐必依齿序 一 痛戒讦短毁长
一 损友必须拒绝 一 不可闲谈废时
一 日讲经书三起 一 日看纲目数页
一 通晓时务物理 一 参读古文诗赋
一 读书必须过笔 一 会课按刻(蚤)〔早〕完
一 夜读仍戒晏起 一 疑误定要力争
乾隆戊辰春王文清九溪甫手定
受业 曹盛朝 王如绅 周在官 宋盛治 廖 梁 王者香
周在京 宋宾遂 宋盛文 梁 桢 吴绍熙 刘若鹏
廖文华 彭 镗 周在炽 李为泺 马源泗 张世迈
周在武 张光铭 朱 绂 黄绂隆 黄甲隆 唐 珊
陈英敏 刘 杰 李世浚 黄应隆 王国珍 朱 纮
朱 绶 黎祚 李盛朝
弟 文沅 文洁 文洛 文泮 文海
侄 万言 运机 运楷 运森
男 运棨 运枢 运桂 运栻
同敬刊
简析
碑刊于讲堂北壁东侧,清乾隆十三年(1748)岳麓书院山长王文清手定,受业弟子及王文清弟、侄、儿等46人共同刊立。青石,纵58厘米,横62厘米。学规共18条,每条6字,共108字。该碑是清代书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重要文物见证。
王文清于乾隆十三年(1748)和二十九年(1764)两任岳麓书院山长,前后两次任期近十年。其手定的学规从“做人”“为学”两个方面入手,对书院学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为人为学的要求。
前九条是教育学生如何为人处世。所谓“时常省问父母”,即希望学生孝悌齐家,昏定晨省,早晚向父母问安。“朔望恭谒圣贤”,即初一、十五要拜祭先圣先贤。清代岳麓书院规定,初一、十五黎明前所有学生到讲堂集合,由山长和教官带着先去文庙行三跪九叩礼,然后去朱张祠、六君子祠和道乡祠等祠堂,行一跪三叩礼,拜谒圣贤之后再回斋舍学习。其他七条则侧重于日常生活举止,从吃穿住行等方面要求学生成为有道德有修养的君子贤人,这是书院教育的首要。
后九条是指导学生读书。“不可闲谈废时”要求学生不要闲谈以浪费时间。接着四条讲读书内容,有经书,有史籍,有时事,有诗词歌赋。这就是说,既要通读儒家经典和史册诗赋,又要时刻关注社会现实,匡时济世。最后四条讲怎样读书:读书必须写读书笔记,考试会课要按时按质完成,读书要勤学早起,有疑问的地方必须力争弄清楚。有关“会课按刻(蚤)〔早〕完”,清代岳麓书院规定,每月官课一次,掌教(山长)馆课一次。初三日官课,十八日馆课。会课日,教官黎明击点。诸生来到讲堂,向掌教三揖,向教官三揖,就座。教官将大门封锁,并将各生书室(斋舍)关锁,然后命题。“将晚投卷,不给烛”。至于“疑误定要力争”,这是书院教育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又一重要原因。学术、思想的研究,都是在有疑处发力,善于发现疑处,质疑疑处,解决疑处,才是学术思想进步的表现。朱熹指导学生读书,“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由“无疑”到“有疑”再到“无疑”的过程,就是一个知识升华的过程。清代岳麓书院山长李文炤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亲定了《岳麓书院学规》,其中一条专讲质疑:“有不明处,反复推详。或炤所不晓者,即烦札记,以待四方高明者共相质证,不可蓄疑于胸中也。”这可谓质疑解疑的高境界,老师学生反复推详,有所不晓者,敦请四方高明共相质证,真把“力争”二字表现得淋漓尽致了。
王文清(1688—1779),字廷鉴,号九溪,湖南宁乡人。乾隆十三年(1748)任书院山长,亲定《岳麓书院学规》十八条,又定《读经六法》《读史六法》,对书院教育教学有重要贡献。上任一年多,因父病卒辞归。乾隆二十九年(1764)秋,湖南巡抚乔光烈题聘王文清重主岳麓书院,亲作《请王九溪先生掌教岳麓书院启》。王山长因学识卓著还深得湖南其他父母官的推崇。乾隆三十年(1765)春天,前任湖南巡抚陈宏谋离开长沙前,亲至宁乡铜瓦桥王文清老家与之告别,并在王家住了十天。因王山长以经学见长,故陈宏谋为之题写“经学之乡”,刻石至今仍保留在宁乡。此次王文清任山长至乾隆三十七年(1772)共八年,前后两次任期近十年。乾隆四十四年(1779)王文清病逝,附祀岳麓书院屈子祠。学界称其“独治朴学,淹贯群籍,卓然一代鸿儒”,与王夫之、王闿运、王先谦等并称“湖南四王”。
关于书院学规,中国书院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学规是《白鹿洞书院学规》,又名《白鹿洞书院揭示》《白鹿洞书院教条》《朱子书院教条》。南宋淳熙七年(1180),朱熹以南康军长官主持白鹿洞书院时所制。白鹿洞书院学规只有五条,和清代岳麓书院学规相比,更为注重思想修养。
南宋绍熙五年(1194),朱熹更建岳麓书院,移《白鹿洞书院学规》为岳麓书院学规,更名为“书院教条”,后人尊称为“朱子书院教条”。淳祐元年(1241),宋理宗视察太学,手书《白鹿洞书院学规》以示诸生。此后,该学规遍行全国各地书院和学宫。随着中国书院教育制度的推广,它又外传到古朝鲜、日本及东南亚各地,至今韩国的书院仍见白鹿洞书院学规悬挂于讲堂之上。
朱熹制定的学规,明清两代在岳麓书院一直执行着。明正德四年(1509)正月,学道陈凤梧发布《兴复书院以崇正学事案验》,聘攸县生员陈论为岳麓书院山长,“仍将《白鹿洞书院教条》大书,揭于壁间,朝夕探讨服膺,庶于二先儒之教,为不负矣”。(明吴道行修纂《重修岳麓书院图志》卷之六)乾隆二十八年(1763),陈宏谋所订《申明书院条规以励实学示》,也提到如何读圣贤书,讲堂“壁间之《鹿洞学规》业已该括无遗”。由此可见,朱熹的《朱子书院教条》和王文清的《岳麓书院学规》在岳麓书院应该还并行存在过很长一段时间。可惜今日已不见“壁间之《鹿洞学规》”,所幸王文清山长亲定学规历经两百多年风风雨雨,仍镌刻于讲堂之中,启迪着后辈学人。
拟张茂先励志诗九首示及门诸子碑 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