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岳麓题名二则

十二 宋人岳麓题名二则

宋人岳麓题名二则碑局部

元丰庚申元日同广惠道人来 襄阳米黻;

襄阳曾思、谯国盛、木东平、吕美问、钱唐吴谘同游岳麓访光老,为竟日留。绍兴八年三月晦。

跋:右宋人岳麓题名二则,元刻在李北海碑侧,碑石断裂,只字无存,昔游关中得旧拓本,重摹□石以永其传。咸丰四年黄本骥记,时年七十有四。

印:龙标学长

简析

碑在御书楼前廊外墙南侧。碑分二方,纵28厘米,横45厘米。清咸丰四年(1854)岳麓书院学生黄本骥根据自家藏本刻石,自题跋。碑右下有编号十二、十三,可见刊立者也希望把它们作为《岳麓书院法帖》的一部分。

黄本骥(1781—1856),字仲良,号虎痴,湖南宁乡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道光十三年(1833)肄业于岳麓书院,师从欧阳厚均,曾参与刊刻书院山长袁名曜的诗文集《吾吾庐草存》,并题跋。道光十七年(1837)授黔阳县教谕,因黔阳古称龙标,故自号“龙标学长”,痴爱金石、书画、古琴,名其居曰“三长物斋”。根据碑刻末尾黄本骥的跋文,宋人岳麓题名二则的碑文都刻在麓山寺碑碑侧,后因碑侧面损毁,这两则题名也无存。因此他从关中旧拓中找出有关此二则题名的文字并刻于书院,以存永久。此二则碑文,一为米芾于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来岳麓观此碑所题,黄本骥本镌刻顺序有误,今据宋代拓本其顺序为“襄阳米黻同广惠道人来,元丰庚申元日”;一为曾思等人于南宋绍兴八年(1138)来岳麓访友观此碑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