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田界

四九 岳麓书院田界

岳麓书院田界

简析

碑在书院园林碑廊,清代所刻。麻石,纵51厘米,横15厘米。

学田是书院四大规制之一,是书院得以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岳麓书院在初创后不久就有了稳定的学田制度。北宋咸平二年(999),潭州太守李允则扩建书院,请辟水田,以“供春秋之释典”,开创了书院的祭田制度。此后又增加“膏火田”(学生生活费)、“岁修田”(房屋维修费)等。1194年朱熹以湖南安抚使潭州知州身份第二次来书院时,就为书院请得水田五十顷。明代嘉靖年间,书院学田达二千二百余亩。学田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私人捐赠,主要有当地士绅、学生等等;二是官府或书院管理者清复历代被侵占的田地;三是官府拨入的公田。从中国书院研究专家邓洪波老师统计的数字来看,官府拨入的公田占比有60%之多,是学田主要来源,由此可见,书院虽然不属于官学,但经费方面是少不了官方支持的。清代,自丁思孔重建书院时“置田三百亩以资膏火”后,到同治年间,书院膏火田已有一千五百多亩。然每到社会动乱,或书院衰败之时,学田多被豪强势家所侵,如明代二千多亩田地,到康熙年间,已是“皆不可卒问矣”。在此过程中,他们常常损毁书院学田界线标记,因此,立书院田界界碑尤为重要。岳麓书院田界界碑是学田拥有者的见证,可以此为依据清复学田。今日学田皆已不存,但此碑的遗存,能让我们一窥传统书院背后的经济来源。

岳麓书院添造斋房议立岁修□□述由碑之一 拓本

岳麓书院添造斋房议立岁修□□述由碑之二 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