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六有箴

七 六有箴

言有教

立言垂教,片辞居要。守口如瓶,常思可道。居业立诚,反是则躁。吐辞为经,原本忠孝。上系朝廷,下关学校。出身加民,千里则效。信若蓍龟,凛如训诰。非法不言,圣谟是效。

动有法

一身之动,吉凶恒共。非法不行,非幾勿贡。如涉春冰,属属洞洞。毋曰幽隐,居独若众。外无招尤,内常自讼。宁方无圆,伦虑皆中。泰山乔岳,差堪比重。时止时行,祥麟威凤。

昼有为

众万杂糅,人得其秀。君亲生成,恩同高厚。夜气清明,梏亡旦昼。子渊有为,聿追虞后。焚香告天,百为无疚。心与身仇,功无渗漏。日就月将,鼎新革旧。视履考祥,自天福佑。

六有箴碑 拓本

宵有得

万籁寂寥,结念云霄。惜阴待旦,秉烛焚膏。砥节砺行,冥冥昭昭。行道有得,娱兹清宵。梦寐见旦,羹墙见尧。孔颜乐处,曲肱箪瓢。环堵一榻,物与民胞。中夜起舞,性地嚣嚣。

息有养

今来古往,上天下壤。半子循环,一元鼓荡。一息百年,系于所养。养气养心,功无助长。终食乾乾,七日晃晃。息之深深,体胖心广。冰鉴比莹,玉壶共朗。逝者如斯,会心川上。

瞬有存

贞元迭运,光阴电迅。人参两大,实惟方寸。敬胜义胜,心源相印。作圣作狂,判于转瞬。利善之间,朝跖暮舜。闲邪存诚,窒欲惩忿。临渊履冰,功归戒慎。人禽几希,勉强学问。

岣嵝旷敏本撰

刘之华镌

简析

碑嵌于讲堂南壁东侧。约乾隆十九年(1754)岳麓书院山长旷敏本撰文,刘之华镌刻。青石,纵37厘米,横114厘米。

碑文内容近似于学规,从“言有教”“动有法”“昼有为”“宵有得”“息有养”“瞬有存”等六个方面教导学生,旷山长期望学生能立言垂教、止行有度、操持有为、夜有所思、息有所养、稍瞬有存。也就是说,在言辞的规范上,君子所说的话要能成为后世的典范,供后世效法,片言只语间要抓住重点,要符合忠、孝的准则。这样,上能解决国家大事,下能关乎学校教育事业。在行为准则方面,因为行为总关系着吉凶安危,所以不能违背法度和不合时宜。一个人幽居独处,也要如同处于大庭广众之下一样,言行一致。宁可方正刚直,不可圆滑虚浮。这样,才能如山岳一样稳重,如麟凤一样威严。在修行学习方面,白天的修行与夜晚的学习,都要遵循先圣先贤的轨迹,如颜回那样,“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在养气和修心上面,要心广体胖,迁善改过,如此,便能在日常洒扫作息之间,存心养性,陶铸德行,垂范后人。

旷敏本(1700—1784),字鲁之,号岣嵝,湖南衡山县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以病归。乾隆十九年(1754)任岳麓书院山长,后任石鼓书院山长。世称岣嵝先生。卒后祔祀岳麓书院罗典山长祠,其神位题为“翰林院庶吉士旷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