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请岳麓书院堂长契勘
[宋]王炎
炎承台旨发下士人周愚陈札,乞充书院堂长。炎前此闻其人颇能为诗,至于学问之浅深,行义之优劣,炎实未能知之,不敢轻于所议。但怪其人薄有生理,久处山林,不宜一旦自荐求为职事,既而面承诲谕,谓其人文釆可观。但陈札有请,未甚稳当。今〔令〕炎更退而商度可否,夫差一职事,在使府径自行下,岂有不可。又使炎退而议焉,不惟见其重于许与,盖虚中待下之德,今之君子所未有也。
窃谓书院得名由山长周式以行义闻于真庙之朝。今日湘中九郡惟一书院,书院惟一堂长,先生以命世儒宗主盟吾道,士之一经品题者,(声)〔身〕价便重,视他人所谓差充职事,事体似不同也。
士之制行,固非一端,而去就进退之间,亦可以观其大略。如周愚果堪充上件职事,酌之乡论,出自使府,招之使来,人谁(间)〔闲〕言?如或不然,前书院堂长物故,其肉未寒,遽然有请,诸生颇以为疑。今若使居其职,闻者只谓其求而得之,未能厌服士心也。顾惟不肖获出于先生之门,不敢稍有隐情,乞照炎前状所申,参酌施行。
刊自《双溪类稿》,长沙史穆补书。
简析
碑在书院园林碑廊,南宋王炎撰文,刊自《双溪类稿》,当代著名书法家、长沙人史穆(1922—2009)补书。1992年镌刻。青石,纵118厘米,横79厘米。这篇碑文是反映宋代岳麓书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文献。
南宋时期,书院山长一般由潭州(长沙)教授兼任,其下设堂长主管院务。宋代书院教学管理人员主要有山长、堂长、讲书职事和学录;元代则设山长、直学(直学在山长之下,主要掌管钱谷);明代由教官和属官代摄或兼任山长,也有延聘学行著称、堪为师范者为山长;清代管理层则比前几朝明确具体得多,主要有山长、监院、首士、教习等等。清代随着书院教育的进一步官学化,山长的选任一般由地方巡抚主持。康熙年间湖南巡抚周召南曾议“仿宋制请于朝”设岳麓书院山长、堂长,但并未实行。到了乾隆年间,政府规定书院山长选拔资格及考核奖励办法,岳麓书院山长于是均由湖南巡抚选择礼聘。
当时王炎任潭州州学教授,按规成为岳麓书院山长。《论请岳麓书院堂长契勘》一文的缘起,是在他主院期间,有位叫周愚的士人想自荐做书院堂长。王炎对此事非常重视,他认为岳麓书院是真宗皇帝重视的书院,且是湘中九郡中唯一受到朝廷关注的书院。堂长是掌管书院的重要职务,这个职务一经确定,则所聘之人因书院之名而声望倍增,这是千年前蹭书院热度的现象。从该碑文王炎对周愚的评价来看,他显然更重视堂长的学问与行义。他说:“炎前此闻其人颇能为诗,至于学问之浅深,行义之优劣,炎实未能知之,不敢轻于所议。”显然,他害怕有人借书院之名彰显自家声望,而忽视了书院自身道统的传承,故而书写此文表达自己的反对意见。
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碑 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