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原理
2026年01月15日
二、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原理
在正常情况下,商业银行可用于贷款和投资的资金数额只能小于或等于负债额与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之差。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资金流入和流出是经常性且不确定的,因此商业银行无法时刻保证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恰好等于法定准备金余额。如果准备金存款账户上的余额大于法定准备金余额,即拥有超额准备金,就意味着商业银行有闲置资金,也就产生了相应的利息损失;如果准备金存款账户上的余额等于或小于法定准备金余额,在出现有利的投资机会而又无法筹集到所需资金时,商业银行就只能放弃投资机会或出售资产、收回贷款等。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存在多余准备金的银行和存在准备金缺口的银行之间就出现了准备金的借贷。这种准备金余额的买卖活动就构成了传统的银行同业拆借市场。
随着市场的发展,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也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交易对象也不仅限于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了,还包括商业银行的存款以及证券交易商和政府拥有的活期存款。拆借的目的除了满足准备金要求,还包括轧平票据交换的差额,解决临时性和季节性的资金要求等,但它们的交易过程都是相同的。(https://www.daowen.com)
同业拆借市场资金借贷程序简单快捷,借贷双方可以通过电话直接联系或与市场中介人联系。在借贷双方就贷款条件达成协议后,贷款方可直接或通过代理行经中央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将资金转入借款方的资金账户上,数秒钟即可完成转账程序。归还贷款时,可用同样的方式划转本金和利息,有时利息的支付也可通过向贷款行开出支票进行支付。同业拆借市场的运作程序因交易组织形式和拆借双方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而有差异,具体可分为通过中介机构(经纪商)进行的同城拆借、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异地拆借、不通过中介机构的同城拆借和不通过中介机构的异地拆借四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