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互换的含义

二、金融互换的含义

(一)金融互换的概念与特征

金融互换(financial swaps)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照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远期合约可以被看作仅交换一次现金流的互换。在大多数情况下,互换协议的双方通常会约定未来多次交换现金流,因此互换可以看作一系列远期合约的组合。

(二)金融互换的特征

总的来说,金融互换的特征有以下几个:

1.互换交易是表外业务。所谓表外业务,是指那些不会引起资产负债表内业务发生变化,却可为商业银行带来业务收入或减少风险的中间业务。互换交易就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的表外业务。(https://www.daowen.com)

2.互换交易可以进行长期安排。互换交易的期限一般为2—20年,因此可进行长期安排,而期货、期权等交易则不能。故在资产负债长期管理中,互换交易更为适用。

3.互换交易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适应各种交易的需要。互换交易是场外交易,按非标准形式进行(目前有标准化趋势),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以适应各种交易者的需要。但正是由于互换交易按非标准化形式进行,因此它的交易成本较高,谈判比较复杂,同时违约风险也较大。

4.互换交易可以暂时改变给定资产或负债的风险与收益,而不必出售原始资产与负债。这是互换最主要的特点,这对于流动性相对较差的资产与负债来说尤为重要。

(三)金融互换的理论基础

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理论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提出的。他认为,在两个国家都能生产两种产品,且其中一个国家在这两种产品的生产上均处于有利地位,而另一个国家均处于不利地位的条件下,如果前者专门生产优势较大的产品,后者专门生产劣势较小(即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那么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国际贸易,双方仍能从中获益。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不仅适用于国际贸易,而且适用于所有的经济活动。互换是比较理论在金融领域最生动的运用。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进行互换:首先,双方对对方的资产或负债均有需求;其次,双方在两种资产或负债上均存在比较优势。概言之,金融互换实际上是一个市场参与者利用自身在某个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得到另一个市场所需的资产或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