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一)按照交易方式划分

根据交易方式即合约类型的不同,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划分为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

金融远期是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的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金融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约因双方需要不同而不同。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股票合约。

金融期货是指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协议,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三种。

金融期权是指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工具所达成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

金融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两类。

(二)按照基础工具划分

按照基础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划分为股权类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股权类衍生工具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https://www.daowen.com)

货币衍生工具指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利率衍生工具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信用衍生工具指以基础产品所蕴含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为基础变量的金融衍生工具,用于转移或防范信用风险,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最迅速的一类衍生产品,主要包括信用互换、信用联结票据等。

除以上四类金融衍生工具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金融衍生工具是在非金融变量的基础上开发的其他衍生工具,例如用于管理气温变化风险的天气期货、管理政治风险的政治期货、管理巨灾风险的巨灾衍生产品。

(三)按照产品形态划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8年发布了第1号会计准则——《衍生工具与避险业务会计准则》。这个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划分为独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两大类,给出了较为明确的识别标准和计量依据。尤其是所谓公允价值的应用,对后来各类机构制定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标准具有重大的影响。

独立衍生工具指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与期权,以及具备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嵌入式衍生工具指嵌入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者部分现金流量随着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或者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与主合同共同构成混合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