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债券的种类
1.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指中央政府、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它以政府的信誉做保证,因而通常无须抵押品,其风险在各种投资工具中是最小的。2019年8月,中国大陆发行政府债券面额9939.09亿元,同比下降20.64%;当年累计发行政府债券面额64709.48亿元,同比上升22.74%。
(2)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企业为筹措营运资本而发行的债券。该合同要求不管企业业绩如何都应优先偿还其固定收益,否则将在相应破产法的裁决下寻求解决,因而它的风险小于股票,但比政府债券高。2019年8月,中国大陆发行企业债券面额398.40亿元,同比上升86.43%;当年累计发行政府债券面额2244.29亿元,同比上升88.26%。
在2014年至2015年间,为了妥善管理我国的债券市场,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我国债券市场概览》,部分债券分类出现了调整。现在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被称为企业信用债(一般市场简称“信用债”);2014年前所发行的跨市场企业债为非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跨市场债券;2015年后所说的企业债即企业债券,属于企业信用债之一,细分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项目收益债、可续期债券;不再有“上市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主体扩展为上市或非上市公众公司。
(3)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在我国,这类债券又可以分为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债券和非银行金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是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发行主体的金融债券。基本在银行间发行,有部分试点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个别品种可在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商业银行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非银行金融债的发行主体为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这三类债券目前的发行情况见表3-2和表3-3:
表3-2 债券发行量(按券种) 统计年月:2020年11月

表3-3 债券发行量(按券种) 统计年月:2019年8月

对商业银行而言,发行金融债券,表面看来同吸收存款一样,但债券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不能提前兑现,所以筹集的资金比存款稳定得多。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可以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主动选择适当的时机发行一定数量的债券以吸引低利率资金,故金融债券的发行通常被看作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手段。由于银行的资信度比一般公司要高,因此金融债券的信用风险比企业债券低。(https://www.daowen.com)
2.根据抵押担保状况的不同,债券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担保信托债券和设备信托证。
(1)信用债券是完全凭公司信誉,不提供任何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其持有者的求偿权排名在有抵押债权人对抵押物的求偿权之后,对未抵押的公司资产有一般求偿权,即和其他债权人的排名相同。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必须有较好的声誉,一般只有大公司才能发行这种债券,而且期限较短,利率较高。
(2)抵押债券是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一种公司债,也称固定抵押公司债。如果公司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债权人有权处理抵押品以资抵偿。在以同一不动产为抵押品多次发行债券时,应按发行顺序分为第一抵押债券和第二抵押债券,前者对抵押品有第一置留权,首先得到清偿;后者只有第二置留权,只能待前者清偿后,用抵押品的剩余款偿还本息。
(3)担保信托债券是以公司持有的各种动产或有价证券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公司债券,也称流动抵押公司债。用作抵押品的证券必须交由受托人保管,但公司仍保留投票表决及接受股息的权利。
(4)设备信托证是指公司为了筹资购买设备并以该设备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公司购买设备后,即将设备所有权转交给受托人,再由受托人以出租人的身份将设备租赁给发行公司,发行公司则以承租人的身份分期支付租金,由受托人代为保管及还本付息。到债券本息全部还清后,该设备的所有权才转交给发行公司。这种债券常用于铁路、航空或其他运输部门。
3.按利率,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
(1)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的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固定利率债券是指事先确定利率,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或一次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这种公司债券最为常见。
(2)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的利率基点确定,以防止未来市场利率变动可能造成的价值损失。对某些中小型公司或状况不太稳定的大公司来说,发行固定利率债券有困难或成本过高时,可考虑选择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4.按内含选择权,债券可分为可赎回债券、偿还基金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带认股权证的债券。
(1)可赎回债券是指公司债券附加早赎和以新偿旧条款,允许发行公司选择在到期日之前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当市场利率降至债券利率以下时,赎回债券或代之以新发行的低利率债券会对债券持有人不利,因而通常规定在债券发行后至少5年内不允许赎回。
(2)偿还基金债券要求发行公司每年从盈利中提存一定比例存入信托基金,定期偿还本金,即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购回一定量的债券。这种债券与可赎回债券相反,其选择权在债券持有人一方。
(3)可转换债券是指公司债券附加可转换条款,赋予债券持有人按预先确定的比例(转换比率)将债券转换为该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大部分可转换债券都是没有抵押的低等级债券,并且是由风险较大的小型公司发行的。一方面,这类公司筹集债务资本的能力较低,使用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将增强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可以被发行公司提前赎回。
(4)带认股权证的债券是指公司债券可以把认股权证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附带发行。与可转换债券一样,认股权证允许债券持有人购买发行人的普通股。对于公司来说,认股权证是不能赎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