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市场监管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监管制度

各个国家在金融市场监管过程中会遵循一定的监管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原则:

1.依法监管的原则

这是各国都严格执行的原则。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监管部门严格依法监管,保持监管的权威性、一贯性和强制性;二是金融机构必须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不能有任何特殊和例外。

2.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同时,为了确保监管的有效性,还应有一些条件做保证,如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高效地解决金融问题的程序和提供适当的系统保护机制。

3.稳健运行与风险预防的原则(https://www.daowen.com)

金融监管要以保证金融部门的稳健运行为原则。监管活动中的组织体系、程序、技术手段、指标体系设计等都要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为出发点。当出现异常情况,如金融机构无力继续经营时,监管机构要参与促成其被接管或合并。如果这些办法都行不通以致金融机构不得不关闭时,监管机构也要有足够的能力保证金融机构在关闭时不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4.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监管模式和风格各有不同,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内控和外控上的侧重点有差异:有的国家以外部强制性监管为主,如美国和日本;有的国家在诱导与劝说的基础上,以约束和自我管理为主,遵循严格规范会计准则以及业务操作上的“双人原则”,如英国和日本。事实上,要保证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就要将内控与外控结合起来。

5.母国和东道国共同监管的原则

这个原则是金融全球化形势的必然要求,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需要母国和东道国共同努力。母国和东道国制定双边协议时,要做到信息共享,监管行为协调,共同对跨国金融业实行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