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发起人

一、基金发起人

1.基金发起人的概念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按交易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开放式基金的发起人是指以开放式基金的设立和组建为目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步骤来达到设立和组建基金目的的法人。

在国外,基金的发起人多数为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人的数目为两个以上。

2.基金发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基金发起人在各国基金管理法规中都有一定的资格条件规定,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才能作为基金的发起人,申请设立和组建基金。

比如说在基金的诞生地英国,要发起设立基金,必须首先成为英国基金行业协会的会员,而能否成为会员,要看发起人是否符合会员资格与要求。这种资格和要求是与英国基金业发展的历史、法律法规的完善、行业自律性组织的健全等方面相适应的。

在我国,基金发起人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发起人性质、资金实力、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的限制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基金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和组建时必须签订发起人协议书用以明确其应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在基金发起设立时,发起人要负责起草申请基金设立报告、信托契约,要负责设计和策划基金实施的各项具体方案。同时,发起人还要为基金的设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倘若基金设立不成功,发起人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在基金设立过程中,当发起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基金受到损害时,发起人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https://www.daowen.com)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

①基金发起人必须对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市场状况、大众投资心理等进行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拟设立的基金进行策划,如确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类型、基金的存续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规模。

②基金发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契约,约定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同时,基金发起人还需要制作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招募说明书。

③确定发行方案,选定销售机构。

④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报送主管机关要求的有关文件。

⑤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公告。

(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

基金发起人必须在募集基金时认购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并在基金存续期内保持一定的持有比例,从而使基金发起人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结成一体,并保证基金发起人以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准则,不从事有损投资者利益的活动,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基金发起人在基金不能成立时的责任

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加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由于基金发起人对基金的设立有重大的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发起人应具备的条件都有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