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类型在现代民间文艺学中本来是一个常见概念,自从芬兰学者安蒂·阿马图斯·阿尔奈(Arne)于1910年在《故事类型索引》一书中首次使用之后就流行开来,为民间文艺学者所习用。但很少见到有关“类型”一词的明确解说。作为一个外来术语,美国学者斯蒂·汤普森在《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中的界定受到公认。他说:

一个类型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传统故事,可以把它作为完整的叙事作品来讲述,其意义不依赖于其他任何故事。当然它也可能偶然地与另一个故事合在一起讲,但它能够单独出现这个事实,是它的独立性的证明。组成它的可能仅仅是一个母题,也可以是多个母题(一系列顺序和组合相对固定的母题)。[3]

所谓类型,是就情节大同小异的多篇故事的共同体而言。本来在通常情况下,每一篇口头流传的故事本身就是完整而独立的,为什么汤普森在论及故事类型时又提出完整性与独立性而加以强调呢?我以为在这中间,包含着他对于由多篇文本所构成类型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及其价值的充分肯定;与之相对应的是,尚未构成故事类型的单篇普通文本,就难以避免地存在某种残缺性或思想艺术的局限性了。对故事类型的完整性与独立性的这一理解,对我们的故事文学研究颇有启迪意义。我们对民间故事的评论研究,因受一般文学评论模式的影响,往往撇开类型,只是就一篇一篇的故事文本孤立地给予评说,因而难以对一个完整故事作出中肯结论。如《毛南族文学史》对幻想故事《找幸福》的评述。故事讲述一个穷小伙子上南天门南极仙翁处去寻求幸福生活的答案,在旅途中热心帮助他人(包括一尾鲤鱼)问事,最后获得他人酬谢,因而自己也终于获得幸福生活的动人情节。这部文学史的作者认为:“故事赞扬的这种‘先人后己’的崇高思想是毛南人民的也是各族人民的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又说:“处于封建社会被压迫被剥削的毛南人从完全仰仗神的帮助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发展到依靠自己的勇敢追求和神的指点结合起来去获取幸福,这后者可以看做人的觉醒的前奏。”书中也运用比较研究方法,指出这篇故事的某些情节来自汉族的宗教与神话而又具有毛南族历史文化的特征。这些评述应当说都是较为中肯的,然而从国内外故事学研究成果来看,《找幸福》属于AT461“求好运”这个世界类型,毛南族的这篇异文只是遍布中国南北东西几十个民族众口传诵的诸多异文之一。它原是一篇佛教故事,后来才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开花。它的主题是表现人和命运的关系,由早期命运之神支配人,发展到后期人去探求和改变自己的困苦命运。它的复合形态由“害不死的孩子”和“异域探询”两个序列构成,《格林童话》中的《有三根金头发的魔鬼》是最具代表性的欧洲异文。它的中国亚型大都设置有“问三不问四”的母题,以提升主人公“先人后己”的思想品格境界,显得别具一格。毛南族幻想故事《找幸福》是脱落起始序列的单纯型,它的人物、背景均具有很鲜明的民族特色,值得称道。但在研究中须联系这一类型历史演进的整体面貌,方能对其独特魅力与价值作出准确恰当的评价。

我自己曾就这个著名故事类型写过好几篇文章,追踪研究长达20年。1979年发表《一组民间童话的比较研究》,当时没有类型学知识,只是把若干篇情节结构大同小异的文本进行比较,发表粗浅议论。后来读到有关学者把它作为一个著名故事类型进行考论的成果之后,写成《一个故事的追踪研究》等,对其结构形态、文化内涵和来龙去脉,才了然于心。联系整体来看局部,对本类型所含一系列中国民族地区相关异文的特征及其价值,自然也就获得了更深切的理解。

学界对故事类型的构成原理作过多种解释,有的认为是一元发生,文化遗传;有的认为是社会发展条件的相似所促成;还有的认为是人类深层心理结构相通的外在表现等,它既能跨越广大时空而存活,又是一件完整而独立的作品,这实在是有待学人破解的一个人类文化之谜。

前面提到的《毛南族文学史》,属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丛书”中的一种,我拜读过丛书中的二十多部,它们大都以内容新颖充实,富于原创性而引人入胜。就民间叙事而论,不足之处是往往就事论事,未能立足于广阔学术背景之上进行比较综合,作出更富学理的评议。未能用类型学眼光来审视本民族和本地区的民间文学代表作,就是一个例证。

故事类型是由若干异文构成的。

什么是异文?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总编委会在1991年印发《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编选工作会议纪要》中的解释是:

异文是指主题和基本情节相同的同一个故事,在细节上有不同的说法,或不同讲述者的讲述。在一个故事的若干异文中一般选取思想艺术水平最高的一篇作为正文排印,其他各篇中如有水平与正文不相上下,也比较重要而且在某些方面较有特色者,可以作为异文排列在正文之后。

这里要严格掌握方法,必须是同一故事的不同讲法才能作为异文处理;作品关联的对象物(地方风物、地方特产等)相同而故事情节要素根本不同,不属于异文范围。

简而言之,同一故事的不同讲述文本就是异文。同一故事即同一类型,也就是它的基础和血肉,异文是它的不同讲述文本。

故事集成在编辑工作中,选取思想艺术水平最优之作作为正文处理,另选若干篇有代表性的作品作为“异文”列出,它作为一种体例,已在分省卷即国家卷本中付诸实施。然而从学理上推敲,同一类型的所有异文,只能说各有其特点与价值,很难把它区分为思想艺术水平最高的“正文”和思想艺术水平稍次的“异文”。从我读过的十几部故事集成省卷本中来看,倒是发现许多篇“异文”比“正文”更精美动人。就故事学研究而论,显然不应受这一编排体例的局限。从叙事文学的一般情况来说,故事异文既然可以在一定时空背景上独立存活,自然也就有了自己的独立性与完整性。只是由于口头文学的特殊性,离开类型孤立存在的异文,对一个故事而言,其完整性与独立性便有一定的局限。只有从包含多种异文的类型中,方能真正把握人们对相关故事的完整叙说。因而我们在做研究时,便须集聚众多异文,注意吸取学界对相关类型的研究成果,将类型整体和多样化变异联系起来,从而更深入、更完整地把握这些故事的思想与艺术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