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论式的演变与非逻辑性

二、因明论式的演变与非逻辑性

因明论式,是因明的论辩形式,实际是对于佛教修行和辩论时思维的描述,也是其基本推理模式,因明的诸多推理规则由此而确立(如因三相,如宗支九过、因支十四过、喻支十过等)。

逻辑学派以逻辑为工具研究因明论式的演变,意在建立因明逻辑理论体系。研究因明是否具有演绎推理的性质(据称是“因明学中一个重要而突出的理论问题”),[13]逻辑是否是因明的原始形态,[14]是因明逻辑理论体系能否建立的关键问题(如果确如有学者所认为的,因明与逻辑本来就无关的话,这个问题就更加重要)。

从古因明到新因明,因明论式中“支”的变化最大。历史地考察,因明论式经历了由十支而七支、由七支而五支,由五支而三支甚至到二支的演变。有学者研究认为,这种由繁复向简约的变化,是“删除了因明很多非逻辑因素”的结果,“逻辑因素大大增加,而非逻辑因素得到较大限度的削弱”。如,十支论式被认为仅仅具有类比的性质,七支论式(论法)则被排除在逻辑推理之外(论者认为,它们仅仅是一组命题,并不是一个句子序列,虽然因明也研究命题。它存在的价值,只是“丰富因明的研究范围”而已),五支论式似乎也只是因明论式由类比推理向演绎推理的过渡,而陈那将古因明之五支论式简化为三支论式,特别是将“喻”分为“喻依”和“喻体”,就使“喻”的含义、作用和结构发生了变化,三支论式由此成为包含类比、归纳和演绎多种推理形式的复杂推理模式,成为因明从类比变为演绎的关键一步。法称因明“二支论式”则在删除了“喻支”后,其逻辑推理更加有效。[15]这是逻辑学派对“因明是否具有演绎推理的性质”近乎“带有决定性意义的解释或阐述”,至少是“做出肯定性的新解释”。[16](https://www.daowen.com)

实践派讨论因明的非逻辑性,针对的也是因明论式。因明论式的由繁而简,言其增强逻辑性,也就意味着非逻辑因素的存在。然而,被陈那弱化和删除的非逻辑因素是什么,其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如何,却鲜有人给予特别关注。逻辑学派因明论式演变研究表明,因明由繁复向简约的变化,“论辩的色彩淡化了,逻辑的因素增加了”。[17]这个观点是否意味着,“论辩的色彩”即实践的因素,或曰非逻辑因素;“逻辑的因素”即理论的因素?如果是这样的话,研究因明的非逻辑因素,这些逐渐淡化的“论辩的色彩”就值得引起关注。因明这部分被精简的“支”的价值何在?有学者认为,这些原本存在的“支”,或者是“为了向低智力者解释,也被认为是推理的部分”,或者是为了使“低智商的人更加信服”,或者是辩论一方“为了能够让‘低智力者’接受自己的观点,才加上这些部分的”[18]。但无论哪一种,“都是在讨论一些具体内容,似乎离推理的实质远些”[19](逻辑,只是形式,与内容无关)。因明论式的演变,是否针对僧众智商和智力的层次,尚有待考证(只要稍稍考察一下藏传因明的历史和现状,陈那弱化和删除因明非逻辑因素的原因即可昭然。因明,并不仅仅是少数高僧大德者的因明,而是一种普及佛法教育的工具。显然,以“智力层次论”解释是讲不通的)。事实上,逻辑学派也认识到,因明论式的历史发展表明,对事物的认识是逐渐深入和确定的[20](这似乎才是因明论式由繁而简变化的真正原因)。而“对事物的认识”当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即因明形式所依赖的因明内容。敞开式因明所要研究的,不仅是形式的,也应该是内容的。

应用逻辑工具研究和建立因明的逻辑理论体系(因明也还不至于由此走向死亡),理当是因明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这样的研究也可以为因明的非逻辑性研究带来启发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