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小结

如上所述,作为佛教内语言的哲学性考察才提出了关于“名句文”的思想。关于语言和存在的关系,可以说其中主要采纳了“名”,针对名和对象(artha)或名和有名(nāmin)具有怎样关系的问题展开了各种各样的讨论。《大毘婆娑论》主张名和义(artha)的关系为不可说,而有部主张词产生名,名能够让人理解对象。相对于有部“名构成实体”的主张,经部认为在人们一致表示一定的事物时,其声音就是该事物的名,因此,名和对象之间的关系应基于规定(sa图示keta )。经部认为句子是文章,其无外乎“名”的一定排列。在《成唯识论》中也认为,语言和存在的关系是能诠(abhidhāyaka)和所诠( abhidheya )的关系[46]。《迴诤论》讨论名和有名具有什么样的关系[47]。正像这样,语言和存在的关系历来都是从名和对象的关系进行探讨,然而陈那却从句和对象的关系进行探讨[48]。虽说这种把握问题的方法是为了论破胜论派的朴素实在论,因而暂时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展开论证,但从另一方面说来,陈那也接受了一定的胜论思想。于是,就形成了与历来不同的陈那的语言学说。

本文是文部科学省出资研究的“中世印度存在问题”(金仓园照先生担任研究负责者)研究报告的一部分。

(陕西汉陵博物馆日语讲解员魏哲译,慧观校)

【注释】

[1]apoha本来是关于概念的相关解释,因此,恰如法称于《Pramā图示avārttika》“为自比量品”中论及到的apoha,apoha是为自比量的问题。学者们已经指出,由于印度哲学思想的传统影响力,Apoha理论才作为与语言相关的学说被提出和讨论。cfF.rauwallner: Beitrāge zur Apohalehre Ⅱ .〔WZKM.44, S.278ff.〕 , Buddhist Logic vol.I p.459.

[2]参考山口益博士《佛教有与无的对立论说》的481页以后。

[3]历来对于Apoha理论的研究,主要涉及法称及其后学。关于法称的Apoha论,请参考金仓先生《印度精神文化研究》355页后的内容,以及E.Frauwallner; Beitrāge zur Apohalehre.I.Dharmakirti〔 WZKM.Bd.37 , 39 , 40 , 42〕 。Frauwallner的研究参考了图示akyabuddhi的图示ikā〔西藏译〕,对法称所著《量评释〔》西藏译〕的相关部分进行了翻译解说。《量评释》的梵文原典籍已经由Rahula Sa图示k图示yāyana发表〔参考前述金仓先生著作362页以后〕。最近,根据金仓先生的指导,得知Kamakagomin对《量评释》的法称自注〔Pramā图示a-vārttika-svav图示tti〕的图示ikā(梵文)连同法称的自注〔一部分发现了梵文,其余则由Rahula从西藏译还原成了梵文〕一起已由Rahula出版。可以说增加的这些资料对于法称的Apoha论研究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Pramanvartikam, with Commentary by Rahul Sankrityayana, Kitab Mahal, Allahabad 1943.
关于寂护的Apoha论,请参考笔者所著《关于tattva-samgraha中的apoha学说(》杂志《文化》第十五卷第一号)一文。
法上〔Dharmottara〕的《Apohaprakara图示a》同样由Frauwallner翻译和解说。(Beitrage zur Apohalehre Ⅱ.Dharmottara.WZKM.44 )。

[4]第一颂引用自“Tattvsa图示graha-pañjikā”。即napramā图示a-antara图示 图示abdam anumānāt tathā hi sa图示/k图示takatva-ādivatsvārtham anya-apohena bhā图示ate//(TSP.vol 1 .p.441 6-7)另外,Stcherbatsky也翻译了这一颂。 (BuddhistLogicvol.I,p459)

[5]例如,参考武邑尚邦氏《佛教逻辑学的形成》第104页以后。

[6]参考拙稿“关于tattva-sa图示graha的Apoha论”。

[7]此句中参考了宇井博士《印度哲学研究》第五卷第637页以及武邑氏前揭书第211页。另外,E.Frauwallner也提出了该句的梵文。即na jāti-图示abdo bhedanā图示anantyavyabhicarata图示vacaka图示Frauwallnera.a.O(.WZKM.39.S.276 ),另参考Buddhist Logic vol.I.p.461 。

[8]寂护为了证明自相不为词语表示的观点,针对词和对象之间的规定(sa图示keta)成立时,以及使用这个词语(vyavahāra)时,提出两个理由指出在这两个时间点间不存在遍充关系(vyāpti )。其意思如下,即因为自相属刹那灭,所以,即使规定某个词表示某自相(例如:牛),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这种规定成立时的对象并不存在。因此说,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根据莲华戒的观点,寂护的这种辩证展开了陈那这里的一句话,也是为了回应邬阇多伽罗的批评。然而如上所述,在对自相进行解释之后进行的此辩证不能认为是对陈那观点的详实解说。

[9]240 A.1

[10]邬阇多伽罗对陈那的此主张进行了如下批判:“如果你认为语言是宗(pak图示a),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因无限故’是实在的性质(vastu-dharma),因此,因与所依不同。如果认为相互差别的个体是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同喻(anvayi-d图示图示图示ānta)和异喻(vyatireki-d图示图示图示ānta)都不存在,因此,‘无限’则为非因。 ”(TSP.vol.I p.278)虽然在以上观点中,陈那主张第二种情况,即各个事物是无限的,但是,此时,如果将陈那的主张看作宗和因,那么,其喻就会如下所示,不成立。
(同喻)无限者不是表示一个一个事物的东西。
(异喻)表示一个一个事物的东西不是无限者。
结果,如果以“种类的词不表示各个被差别的事物”这个命题为宗,那么“因无限故”的理由作为因则不恰当。因此,寂护提出了“规定不成立”(参考注5)的理由。

[11]240 A.7.

[12]Vai图示esika-dar图示ana图示(BenaresSkt.Ser. )p.37

[13]Jinendrabuddhi´s 图示īka240B.3

[14]例如,中村元博士已经明确指出语法派Bharrhari的观点采用了胜论思想。参考中村元博士《哲学思索的印度发展》第179页以后。另外,因为据调伏天,对“唯识三十颂安慧释”中所示“童子是火”的比喻持反对意见者(参考S.Lévi本pp.17—18.新导成唯识论第二卷第10页以后)就是“语法派”。参考野泽静证氏《安慧造唯识三十颂释及调伏天造唯识三十颂释疏译注》(大谷学报第二十四卷第六号)第33页以后。
另外,关于陈那与Pra图示astapāda之间的关系,虽说二者处于对立的立场,但是在某方面却持有相同的观点,而关于其先后,学术界尚存在异议。
Cf: B.Faddegon;The Vai图示esika-system.p.314fol.
H.N.Randle ; Fragments from Di图示nāga.p.60fol.

[15]op.cit.242.A.6-7.

[16]op.cit.p.374

[17]op.cit.242.A.

[18]narutan版,根据3中“dper-nadkar-pohisgras”

[19]op.cit.242B.3fol.

[20]op.cit.244A.1.fol.

[21]此句在(1)、(2)以及与(2)同本的naratan版中缺少否定词。然而,在胜主觉的注释中加上了否定词。在此,引用了具有否定词的形式,并且将其解释为否定句。另外,在naratan版的异译(3)中,明显地翻译出了否定的含义。这一句采用否定的含义,其意义更加清楚,故采取此译。

[22]op.cit.244.A.6。此外,TS.中,从胜义有之刹那灭的自相不连续,从这一立场出发,否定了类似性(sād图示图示ya)。最终,明确指出类似性无非就是分别的所产(第878页)。(https://www.daowen.com)

[23]op.cit.244.A.6。此外,TS.中,从胜义有之刹那灭的自相不连续,从这一立场出发,否定了类似性(sād图示图示ya)。最终,明确指出类似性无非就是分别的所产(第878页)。

[24]参考Buddhist Logic vol.Ⅱ.p.295, 420.

[25]此处虽没未作过多介绍,但是阐述词和意思之间的关系即为能别与所别的关系也是立足于陈那的根本观点之上。第五章前半部分是立足于这一立场的主张及相互反复的论难,后半部分则将语言回归于现量和比量的概念中。对于这些部分的研究与介绍,笔者将另行说明。

[26]参照武邑氏之前示书第210页。cfB.uddhist Logic.vol.I.p.254.

[27]op.cit.18A5-6。

[28]TPS.vol.I.p.372.26-27《.正理门论》的引用部分参考了宇井博士《印度哲学研究》第五卷第638页。引用《正理门论》的部分在第一二七三颂的注,而其前的第一二一九颂以下(p.368fol)之“分别是指名言与种类等词之间的结合”则以陈那的定义为问题中心,在与反方进行反复论争中从寂护的立场进行了会通。因为从这个部分里可以看出陈那与法称乃至寂护间在语言观上的差异,所以在笔者拟另行介绍。但是,这部分始终将名言和种类等词区别使用。

[29]参照武邑氏之前示书第210页以后。cf.TSP.vol.I.p.369, 24-25.

[30]op.cit.370.1.

[31]ed.by Kielhorn; Mahābha图示yavol.I.p.19.20-21。 cf.H.Jacobi; über das Alter derMa图示imekhalai(ZII.Bd.5.1927.)S.300.

[32]Vacaspatimi图示ra也把nāma解释为yad图示ccha-图示abda。 H.Jacobi;a.a.O.

[33]ed.by Wogihara;Abhidharmako图示a-vyak hyā byYa图示omitra.p.181.

[34]《新导成唯识论》卷二第4页。

[35]参考山口博士之前示书第483页以下。

[36]在TS中可以看到与Kumārila之间,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多次详细论争的痕迹。莲华戒多次引用了陈那对于这个问题的阐述。如,参考第九六六颂以后。

[37]寂护和莲华戒针对这个问题,大概进行了如下阐述:事物在任何情况下都与名言相结合;“任何情况”也包括种类等的词,因此,使用任意的词时,如果一个事物被名言所限定,那么这个事物就是名言。同样,在使用“牛”这样的种类等的词时,如果一个事物被这个词所限定,那么这个事物正是名言。同一个词,根据看法的不同,既可以是名言,也可以是种类等的词。深究陈那的观点就会得出如上结论。然而,至少在《集量论》第五章中未加以明确指出。原本TS.这个地方的阐述是为了会通法称的定义之“分别就是有言说的智”(abhilāpn图示-prat图示ti)和陈那的定义之“分别就是名言与种类等词相结合”,所以,陈那没有关注此处所说也是理所当然。 (TS.1223fol.)

[38]《新导成唯论》前示部分。

[39]op.cit.pp.182-183.

[40]“pada”一般被解释为具有词尾变化。Nyāya-bha图示yaadNyāyā-sūtra.Ⅱ 2.60( Chow-khambaSkt.Ser.p416fol.)

[41]在梵文中,例如,将a图示va视为a图示va图示,与之相同,如果去掉词尾变化,其也是单词,也是表示一个命题的文章。此与《俱舍论》所述相同。一般情况下,文章被理解为由句子构成,对于到底将什么作为第一义考察一点,目前存在异议。cf.C hakravarti ; ThePhilosophyofSanskritGrammarp.136fol.

[42]陈那把词分为名言、种类以下五种的观点是对所谓“名句”思想的继承展开,推断这一结论的理由参考拙稿《陈那的语言观(》杂志《印度学佛教学研究》第一卷第二号)。

[43]这是Upaskāra所举的例子。

[44]原本在《胜论经》中并没有使用“能别”(vi图示e图示ana )和“所别”(vi图示e图示ya ),把这种关系看作是能别和所别的关系,进行种种论述的胜论体系的作品中,现存本中只出现在陈那以后(cfF.addegon; op.cit.p.414fol.)。然而,如上所述,《胜论经》中对于问题的把握方法与陈那之通过能别和所别的关系进行把握的方法完全相同(cf.W.Ruben ;DieNyayasutra' sS.156) 。

[45]当然,在陈那之前,也有主张将能别、所别用于限定词(修饰语)和被限定词(被修饰语)(cf.S.Lévi ; vijñ apyimātratā-siddha)。但是,并未涉及关于语言和实在的关系问题。

[46]参考金仓先生《佛家的语言哲学考察》(杂志“文化”副刊3)

[47]参考山口益博士《迴诤论的注释性研究》(二)(杂志《密教文化》第九、十合刊号)。

[48]名和句不仅具有以上的区别。有时两者被视作与言说(abhilāpa )等为同义语。参考山口益博士《佛教有和无的对论》第4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