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有位著名的作家说:“在所有的称呼中,有两个最闪光、最动情的称呼:一个是母亲,一个是老师。老师的生命是一团火,老师的生活是一曲歌,老师的事业是一首诗。”老师事业的崇高毋庸置疑,他们是充满爱心的群体,而在老师这个群体中,最具爱心的是幼儿园教师

林崇德先生说过:“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所以,幼儿园教师的生命是一团火,幼儿园教师的生活是一曲歌,幼儿园教师的事业是一首诗。幼儿教育是一扇门,推开它,满是阳光和鲜花,它能带给孩子自信、快乐、幸福。因为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计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这种爱是幼儿园教师教育幼儿的感情基础,这种爱就是师爱、师德,就是幼儿教师的一种职业道德。它是幼儿园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所以,教师不仅在用自己的学识教人,而且在用自己的品格教人;不仅通过语言传授知识,而且通过自己的灵魂传授品格。只有人格高尚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同样高尚的学生。

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我们认为:坚定理想信念是幼儿园教师从教的基石,高尚道德情操是幼儿园教师从教的灵魂,具备扎实学识是幼儿园教师执教的关键,心怀仁爱之心是幼儿园教师立教的根本。每个幼儿都是一部书、一个故事、一首诗。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是一朵云吹动另一朵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心灵感动另一个心灵。幼儿教育是思想与思想的碰撞,灵魂与灵魂的沟通,生命与生命的对话。因此,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学前教育人把学前教育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在教学中精益求精,于2012年获得“贵州省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本成果是我们学前教育人在教学实践中的探索,是对幼儿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作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贵州省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对培养优秀幼儿教师的又一奉献。本成果是刘星等老师长期教学工作的总结,也是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年课题“贵州省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养调查研究——基于《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视角”(2015C051)的阶段性成果。

本书由刘星、申利丽主编,共有七章,除了幼儿园教师的知、情、意、行方面,还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概述、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实践等内容。第一~三章为刘星(遵义师范学院讲师)、唐占应(遵义师范学院副教授)编写;第四章为谭恒(遵义师范学院讲师)编写;第五~六章为申利丽(贵州师范学院讲师)、刘星编写;第七章为张世萍(遵义师范学院讲师)编写。全书由刘星、申利丽统稿。

全书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体系性,既有理论方面的深刻阐述,又有切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案例分析,既立足实用性,具有指导功能,又注重方向性,富有教育意义,不仅有利于引导学前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学前教育专业,而且还可以帮助他们树立为学前教育事业奋斗终生之理念。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参考和使用了有关资料,在此谨向这些资料的作者致以诚挚的谢意,由于时间仓促和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编 者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