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特征[2]

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特征 [2]

一般来说,道德行为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它是个人基于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某种自觉态度而自主选择的结果。结合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我们认为,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表现出以下特征。

(一)主体性与约限性的统一

主体性与约限性反映的是幼儿园教师个体与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间的关系。幼儿园教师师德行为的实现需要经过两个交互作用的过程:一方面,幼儿园教师个体经过认识、情感等活动,内化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幼儿园教师在师德意识的支配下,作出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表现出师德行为。约限性即约束和限制,指的是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行为受到职业道德规范的制约和引导。但抽象的师德规范只有经过幼儿园教师个体的内化,才能表现为具体的、富有生命力的、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师德行为。同时,幼儿园教师个体还能在师德实践活动中,根据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创造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新的师德规范。这些都反映了师德行为的主体性。因此,师德行为既是社会的、被决定的,同时也是自主的、主体性的活动,是主体性与约限性的统一。

(二)内隐性与外显性的统一

内隐性与外显性反映的是幼儿园教师的师德意识与师德行为之间的关系。幼儿园教师的师德意识是幼儿园教师在幼儿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一定的师德认识、师德情感、师德信念、师德意志。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共同影响着幼儿园教师师德行为的选择,是做出师德行为前的心理活动,是内隐的。外显性是指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行为是在社会关系中实现了的师德意识,并且能对社会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具有可知、可观、可感、可评的特点。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行为总是关乎利益的:良好的师德行为具有利他性,有利于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和幼儿教育事业的稳步前进;而违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则会侵害幼儿和社会的利益,具有破坏性。师德行为与师德意识是“表与里”的关系,师德意识支配着师德行为,师德行为是师德意识的外在表现,二者统一于幼儿园教师的师德活动中。

(三)选择性与责任性的统一

意志自由是道德行为的前提,而选择是意志自由的表现。没有意志自由,没有选择,就没有道德行为。道德行为的选择性是幼儿园教师主体能动性的反映,它使幼儿园教师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理想和信念进行选择,而且也正是这种选择,造就了幼儿园教师独特的人格。例如,在同一个幼儿园,有的教师对待幼儿耐心细致;有的教师对待幼儿粗鲁暴躁;有的教师对待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有的教师对待事业“得过且过”……选择与责任密切相连,责任是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属性。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不仅是幼儿园教师价值的体现,并且必然造成了一定的利益后果。否认了对后果的责任,就否认了选择,否认了幼儿园教师的价值,也否认了幼儿园教师的人格。

(四)监控性与操作性的统一

师德意识是师德行为选择的依据,正确高尚的师德意识是良好的师德行为的思想基础。幼儿园教师良好的师德行为正是在高尚的师德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而它表现出来的是一系列有组织的动作方式,是监控性与操作性的统一。首先,幼儿园教师高尚的师德意识监督着职业道德活动的进行,对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情感、意志和信念给予坚持和激励,对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欲念或冲动予以克服和消解。尤其是当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时给予及时的调整,使其符合职业道德的要求。其次,幼儿园教师所处的劳动环境的多样性、变化性和复杂性,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时刻握住职业道德规范的准绳,明智地选择职业道德行为,行善去恶。再次,幼儿身心、心智的不成熟性和极强的模仿性都要求幼儿园教师谨言慎行,不能因为幼儿的认知不足就不尊重、欺骗、误导甚至伤害幼儿。只有更加自觉地监督自己的行为使其符合师德,才能不负幼儿园教师的职责。良好的师德行为并不完全建立在善良的意愿上,它还需要执行这一行为的能力。

(五)示范性与教育性的统一

【典型案例】

小雅的故事[3]

在家人眼里,小雅虽然只有三岁半,但已经像个小淑女一样了,文文雅雅的。

开学了,小雅上了一所条件不错的幼儿园,但不到两个月,小雅就做了一件让妈妈大吃一惊的事情。

星期六下午,妈妈正在把一些用过的塑料袋折叠成小三角,准备收好再用。这时,小雅走过来,先把自己的三个娃娃摆在沙发上做好,然后对妈妈说:“妈妈,我们来玩上课的游戏吧!你也坐在沙发上当小朋友吧。”妈妈边答应边走到沙发上坐下来,但手里还拿着一个塑料袋。

“你是怎么回事?你没有听见我说上课了吗?”突然一个凶巴巴的声音传过来,妈妈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小雅正瞪着眼睛看着自己。妈妈赶紧不由自主地把塑料袋放在了一边。

“你!请把嘴闭上!”小雅的脸扭向另一个娃娃。

“你没有听见啊?说她不是说你啊!”

“小雅,你这是从哪学的啊?”妈妈真是弄不明白了。

幼儿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极强的向师性和模仿性,模仿是幼儿学习和成长的重要方式。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着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如果幼儿园教师引导儿童学习好榜样,鼓励效仿一切好的行为,那么,儿童身上的所有缺点就会没有痛苦创伤地、不觉难受地逐渐消失。”但是由于幼儿还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他们的模仿便成了对自己的见闻不加选择地照单全收。另外,幼儿教育阶段是幼儿离开家庭进入学校的开始,幼儿很容易把对父母的感情和信任转移到老师身上,他们坚信教师的话,也相信老师做的事是没有错的,这就使幼儿模仿的热情更加高涨。因此,如果老师不能谨言慎行,不良的行为极易被孩子所学习。幼儿园教师的以身作则不仅能教育孩子,也能教育自己,同时还会对同事甚至家长产生教育性的影响。因此,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行为具有示范性与教育性的特征。

(六)承启性与可塑性的统一

承启性指的是职业道德行为的结果承这一道德行为而来,又会对下一次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因为只要处在职业生活中,职业道德行为就会不停地被要求产生、进行、结束,产生、进行、结束……而结束和产生之间就是职业道德行为的结果,具有承上启下的特点。班杜拉认为行为的结果会影响行为的表现。例如,一位幼儿园教师兢兢业业却没有得到园长的肯定或表扬,而另一位消极怠工却获得了奖励,那么这位教师积极进取的精神将会受到很强的消解。因为行为结果提供的信息,让这位幼儿园教师觉得道德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差别,甚至会让她认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是相对的。而如果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被社会给予了公正的反馈,她将坚信自己的行为,并激励自己不断提升和完善。可见,某一职业道德行为结束后,如何评价这一行为,对于日后道德行为的导向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