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历程
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发展是伴随着学前教育的发展而发展的,是伴随着学前教师这一职业的发展而发展的。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尚不发达,分工也较为简单,调整人们之间职业分工的职业道德较少,因此对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并没有做过多要求。
奴隶社会时期,社会开始分阶级,王公贵族中出现了宫廷学前教育,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保傅之教,即让三公(太傅、太师、太保)来教育孩子,另外一种是乳保之教,即挑选女子担任乳母和保姆进行胎教。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保教结合的身影。三公和乳母都是经过挑选的,三公都是朝廷德高望重的官员,而乳母则择优挑选,负责太子、世子德性的培养与日常起居的料理。可见,宫廷学校的出现体现了统治者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对幼儿教师精心挑选,由德高望重之人担任。这一时期,我们最为熟悉的孔孟就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敬业乐业”“为人师表”“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等思想。
到了封建社会,统治者非常重视教育,为了培养为统治者服务的人才,“学而优则仕”思想得到普及,学前教育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后来的学前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开始对保姆进行专门的培训,这无疑对将要成为“保姆”的幼儿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德行道义兼备”是此时选择教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幼儿教师“德”的要求已经明确提出来了。
接下来,我们将着重从学制制度分析入手,对中国近代以来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历史演进进行梳理和解读,以便更好地认识其发展规律,从而为理性看待当前幼儿园教师的行为失范及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依据。
我国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经历了重构和微调:清末时期的“压迫性道德”在民国时期、社会主义时期进行了重构,民国时期经历了从“启蒙性道德”到“主体性道德”的微调,社会主义时期则经历了从“奉献性道德”到“涵养性道德”的微调。从“压迫性道德”到“涵养性道德”,是从文化压迫到人文关怀的人性化过程,也是从“普适道德”到“规范道德”的职业化过程,更是从“身份道德”到“专业道德”的专业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