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自身的师德意识

一、幼儿园教师自身的师德意识

职业道德意识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认知、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信念四个方面,职业道德行为是从业者在一定的职业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信念的支配下所采取的自觉活动。因此,幼儿园教师自身的这四个方面的师德意识对其师德行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认知

任何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思想和观念支配下的行为,否则就是盲目的冲动。道德行为取决于个体的道德知识和观念中道德范例的“暗示”。个体头脑中的道德知识储备得越丰富,其行为就越合乎道德。“须以知为本,知之深而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人为不善,只是不知。”(《二程遗书》卷十五)朱熹也说过:“人须知耻,方能过而改。”因此,深刻理解和熟练掌握职业道德规范和原则,在各种具体情境中明智地进行是非善恶的判断,及时恰当地作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才显得意义非凡。如果幼儿园教师没有良好的师德认知,是非善恶不分,或者懵懵懂懂,道德行为就会失去导向而变得盲目,良好的师德行为也会因此变得随机和偶然,这必将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也不利于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情感

教师职业道德情感是教育工作者根据一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念,在处理相互关系、评价某种行为时所产生的内心体验。[4]教师的职业道德情感是促成职业道德行为的主要动力,并对职业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起着稳定的调节作用。如果一个幼儿园教师具有丰富的职业道德情感,在对幼儿教育事业中表现出热爱、眷念,对学生关怀和爱护,对教师职业具有自尊心、责任感和荣誉感等,那么其在道德实践中就会表现出较良好的师德行为。但是如果一个幼儿园教师只是为了生存,勉为其难地在幼儿园“混日子”,那么他也很难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相应的在道德实践中也就很难保证会表现出良好的师德行为。

(三)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意志

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意志是幼儿园教师在道德实践中,按照内化的职业道德要求与原则自主地确立道德目的,以此目的来调节自己的行为,自觉克服困难的毅力和精神,是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认知向职业道德行为转化的关键。黑格尔认为,“道德的意志表现于外时,就是行为。”职业道德意志的自觉性使幼儿园教师自觉确定道德目的,选择合适的道德手段;职业道德意志的果断性使幼儿园教师善于明辨是非,抓住时机,迅速而又合理地作出道德决断;职业道德意志的坚韧性使幼儿园教师在行为中坚持决定,以充沛的精力和坚韧的毅力,百折不挠地克服一切困难,实现预期道德目的;职业道德意志的自制性使幼儿园教师自觉控制和协调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道德言行。可以说,一个具有坚强职业道德意志的幼儿园教师,是能够战胜利己的动机,而表现出利他行为的人。因此,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意志,是贯彻师德行为的重要推动力量,并影响着教师师德行为的持续性。

(四)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信念

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信念,是幼儿园教师对于人生观、道德理想和行为准则的正确性和正义性深刻而有根据的笃信,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5]它是深刻的道德认识和炽热的道德情感的有机统一,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一贯性的特点。有了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也就有了精神支柱,幼儿园教师不仅能够按照自己所信仰的职业道德要求去评价他人行为和自己行为的善恶是非,而且能够坚定不移地按照自己所信仰的职业道德要求去自觉践行各种道德义务,完成各种道德使命。

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信念,是幼儿园教师对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的正当性、合理性等发自内心的坚定信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立项和人生观是职业道德信念的最高形式,它们决定着幼儿园教师行为的方向性和目的性。现阶段,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虽然发展迅速,但整体来说基础还比较薄弱,广大幼儿园教师的工作任务还比较繁重,工作的报酬还相对较低,因此,广大幼儿园教师形成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更加困难,但是也更加重要,因为唯有形成幼儿园教师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才能提高幼儿园教师的道德境界,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