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幼儿的原则

三、关爱幼儿的原则

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国著名作家冰心认为:“有了爱,就有了一切。”托尔斯泰也说过:“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教育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关爱幼儿,是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情感品质,也是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原则。

师爱,是师幼之间情感的一种常态交流,是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关爱幼儿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有热爱幼儿、诲人不倦的情感与爱心,要尊重幼儿的人格,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幼儿,将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作为自己的基本工作职责。

【拓展阅读】

永恒的追求——论教师与“真善美爱”[8](节选)

■真善美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尺,是现代价值体系的基本准则,是人们发自内心的道德追求。

■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不仅是美好价值的坚守者和弘扬者,更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和创新者。

■做真的追寻者、善的传播者、美的创造者、爱的践行者,这个源远流长又被赋予时代内涵的命题,将鞭策和激励每一位即将以及正在教育岗位上工作的人。

■从来没有一种职业,能像教师一样,与真、善、美、爱这四个人类无限崇敬的美好价值完美结合。

日前,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北师大考察时亲切勉励广大教师,要努力成为真的追寻者、善的传播者、美的创造者、爱的践行者。简洁的几句话,道出了为师的真谛,为师的价值,为师的追求,为师的境界。

真善美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尺,是现代价值体系的基本准则,是人们发自内心的道德追求。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不仅是美好价值的坚守者和弘扬者,更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和创新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犹如一面镜子,映射着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和时代性。教师不仅要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过硬的教学本领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还应在追寻真、传播善、创造美、践行爱的过程中,完善自我,哺育学生,延续文明,走向崇高,成就伟大。

爱的践行者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你不爱孩子,你就从事别的职业吧!”

无论是求真、扬善还是创造美,究其深层次的动力,往往源于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孩子发自内心的喜爱。用爱去感染学生,用爱去对待工作,用爱去面对世界,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不可或缺的部分,做一名爱的践行者应该是每名教师的担当。

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特别的一种是师爱。它有着母爱的伟大,却广泛而无私,它讲求不偏不倚,平等地将爱的阳光洒向每个幼小的心灵。它有着友爱的温馨,却在快乐中教人道理、指向成长。它有着情爱的矢志不渝,却不会轰轰烈烈、缥缈无依,而如同润物无声的春雨,点滴渗透、沁人心脾。

师爱不是抽象空洞的理论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爱是理解、是尊重、是宽容。作为教师,当一张张年轻稚气的脸庞,惶惑不安地望着你的时候,一个微笑、一个手势、一点肯定就是践行爱。当一个孩子犯下错误时,绝不恶语相向,给他们犯错误的机会和成长的空间,就是践行爱。当有学生出现困难前来求助,一次倾听、一些帮助就是践行爱。

爱之所以伟大,在于有爱的人总是首先想到别人,正所谓利人必先克己,达己必先达人。教师的爱,就是在危险面前,总是先想到自己的学生;在利益面前,总先想到自己的同事;在成绩面前,总是先想到他人的支持。

教师的爱还应该是一种大爱,一种超越了自己的班级、教室乃至学校的狭小空间,对国家、社会、大自然和全人类的爱。这种爱,将给教师一种宽广的胸怀和眼界,一种不凡的气度和心态,更重要的是它必将通过我们的言行,传递到学生的身上,使其成为具有爱国精神、责任意识和大爱情怀的一代新人。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做真的追寻者、善的传播者、美的创造者、爱的践行者,这个源远流长又被赋予时代内涵的命题,将鞭策和激励每一位即将以及正在教育岗位上工作的人。唯有如此,才能涌现出更多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唯有如此,才能拥有一支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过硬师资队伍。

(一)关爱幼儿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精神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一种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伦理原则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热爱幼儿不仅体现了对幼儿人格、尊严、做人权利的尊重,而且体现了教师对幼儿的关心和爱护。这种尊重关心和爱护是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的体现。

(二)关爱幼儿是幼儿园教师教育爱的具体体现

教育是一种感化人心、塑造灵魂的工作,而“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热爱幼儿是教育艺术的基础和前提。俗话说:“亲其师,信其道。”正如很多优秀教师总结的那样:“爱学生是爱我们事业的未来,是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具体体现。”关爱学生,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关爱幼儿蕴含着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主义法律义务

关爱幼儿不仅是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的法定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9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6条也规定幼儿园教师要“尊重、爱护幼儿”。这些法律条文说明了关爱幼儿是幼儿园教师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贯彻关爱幼儿的原则,要求幼儿园教师做到:

1.对幼儿的生命安全进行保护

对幼儿生命安全进行保护是幼儿园教师的首要职责,也是幼儿园教师对幼儿实施教育的基础。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应随时关注幼儿身边的危险,未雨绸缪地保护好每一个幼儿,确保幼儿在幼儿园的安全;二是应具备生命意识,注重对幼儿进行生命安全教育,并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提高幼儿的生命安全意识、抗险能力和自救能力;三是在危急时刻,应挺身而出,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

2.对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进行呵护

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幼儿园教师专业特性的体现之一。幼儿园教师对幼儿身体健康的关注主要在于严格执行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保证幼儿的休息和户外活动时间与质量,保证幼儿膳食结构合理,帮助幼儿纠正偏食、挑食、多食、少动等不良饮食和生活习惯等。幼儿园教师对幼儿心理健康的关注则更为突显其专业性,即不但要在组织保教活动时充分考虑到幼儿的心理特点,注重幼儿的心理感受,不得损害幼儿的心理健康,还应关注到幼儿的一些特殊心理需求,并及时和家长取得沟通联系,一起帮助幼儿解决问题走出心理困境,维护幼儿的心理健康。

3.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

“每一个儿童都有被爱的权利,都应该得到充分的发展。”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要求幼儿园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关心爱护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幼儿严格要求,循循善诱,尊重幼儿的人格、个性和自尊心,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护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全面、健康、主动地发展。

4.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总则第5条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的人格,就是要尊重幼儿自己的想法、观点和认识;要及时制止不尊重幼儿人格、侵害幼儿权益的行为和现象,用实际行动保护幼儿的人格和权益;要保护好幼儿的自尊心,及时鼓励肯定以树立幼儿的自信心。

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了儿童具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因此,幼儿园教师要充分尊重幼儿的这四种权利。尊重学生是教师关爱学生最基本的要求,幼儿园教师只有先做到尊重幼儿,才能做到理解和关爱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