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保教是幼儿园教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保教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生命线,是幼儿园全部工作的中心,优质的保教质量是幼儿园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保教结合的原则又是幼儿园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一原则是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提出来的,体现了幼儿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在我国的一些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中,如《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当中都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当中又从不同的维度规定了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的要求,如幼儿实施保教的态度与行为属于“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熟悉幼儿保教知识属于“专业知识”维度,能对幼儿一日生活进行组织与保育属于“专业能力”维度。可见,保教工作是幼儿园全部工作的中心,更是幼儿园教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方面,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幼儿。这一时期的幼儿正处于人生初期,其保护自我生命安全的能力、身体活动的能力、自我照料和独立生活的能力等都比较弱,且缺乏生活经验,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生活中的各种危险。这就决定了以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幼儿园担负着对幼儿的日常生活进行精心照料的责任。学龄前儿童虽然身心稚嫩,但这种未成熟状态恰恰预示着他们所具有的无限发展可能,而这种无限发展可能的实现并不完全依赖于“自然成熟”,适宜的教育也对这种可能的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说明,以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幼儿园还担负着对幼儿进行必要的知识启蒙和能力培养的责任。由此可见,幼儿园既承担着对幼儿进行保育的责任,同时也承担着对幼儿进行教育的职责,且两者居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幼儿生活的整体性、不可分割性则决定对幼儿所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也即是说,幼儿园所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应该是相互结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
另一方面,幼儿园教师是幼儿园中直接面对幼儿的人,是幼儿园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和实施者。所以,幼儿园教师的主要日常工作就是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且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保教结合、保教并重的原则。保教工作对于幼儿发展的重要价值、保教工作在幼儿园教师日常工作中所占的分量,都决定了幼儿园教师在保教工作中必须遵守一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师德形象,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