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缺失是目前戏剧创作的一大弊端

三、主体性缺失是目前戏剧创作的一大弊端

戏剧是由主体心灵产生和再生的一种美。戏剧艺术的主体性原则,不管是主体心灵对于自然状态下的现实生活的精神性提升,还是体现某种主体性精神的矛盾冲突,抑或是人物在特定情境中带着某种目的的主体性行动,或者是创作主体按照戏剧艺术创作规律对于时空以及情节结构本身进行经营,对于我们从事戏剧创作实践,启示都是多方面的。如果说,长期以来,戏剧创作现状还不能尽如人意,优秀作品还不多,尤其是艺术精品几乎是凤毛麟角,究其原因,我以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作家艺术家主体意识的缺失。作品主体意识缺失的表现形态也许很多,此处仅举一例,以窥全豹。譬如在戏剧创作实践中,许多编剧常常会步入这样的误区:艺术来源于生活,于是便在生活之中搜集素材,这当然是对的。但是,却对搜集来的生活素材没有或者少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独特人生感受,更不会在自我主体心灵之中形成具有某种情致的人物形象,创作出来的作品通常是在苍白的人物形象的遮掩之下,用感性生活形态直接表现一种司空见惯毫无新意的精神内容。我曾经读到过两个描写国民党将军抗战的剧本,令人尴尬且惊诧的是,两个作品的主人公给人留下的印象竟然如出一辙。尽管两个戏所描写的事件截然不同,可是主人公似乎都爱护士兵,似乎都治军严明,似乎都体恤百姓,似乎都临危不惧,真是奇了怪了!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出在编剧主体性的缺失,即编剧自己对于描写对象没有自己的独特体验,没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没有自己独特的感悟,没有把一种普泛性的精神意蕴在个性化的人物性格中形成一种情致,导致作品抽象概念与感性生活形态两张皮,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情感概念,从而丧失了作品的特殊品格。一部艺术作品,依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对于具体作品来说,这里的理念,就不是大而化之的一种精神概念。它是某种感性形态的精神意蕴,是某种精神意蕴与它的感性生活形态结成的一个自由完整的统一体。一部戏中的精神意蕴,就是我在开始所讲的,它是具体的,特殊的,个性化的,不是抽象的,普泛的。黑格尔说:“理念必须在它本身而且通过它本身被界定为具体的整体,因而它本身就具有由理念化为特殊个体和确定为外在现象这个过程所依据的原则和标准。”这就是说,理念作为一种精神旨趣,即作品的内容,它在人物性格中形成一种情致,本身就带有自己的形式,而这形式不是别的,也就是作品内容的那种形式。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一部戏的内容和它的形式原本就是一个东西,只是从内容看,它是内容,从形式看,它是形式,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在这里,有一个概念,上面反复提到,这就是情致这个概念,需要做点解释。什么是情致?简单地说,就是一种大化流行的普遍精神的性格化,或者反过来说,就是被个性化了的一种普泛精神。相反,如果作品的理念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那么这个理念的所谓形象或叫作形式也就还不是由理念自己决定的,而是从外面搜集来的。对于这种从外面搜集来的形象或形式,黑格尔指出:“这样事物的独立自在性就被剥夺掉了,因为主体要利用它们来为自己服务把它们作为有用的工具看待,这就是说,对象的本质和目的并不在它本身,而要依靠主体,它们的本质就在于对主体的目的有用。”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作品的理念如果是抽象的,从外面搜集来的形象或形式就不会与精神内容形成有机的统一体,它被作者用作其他目的了,如我们通常所见的宣传性的所谓作品就是。上述两部剧作之所以如出一辙,就是因为理念还是抽象的,理念的形式是外来的,形式与理念分裂,丧失自主性,服务于艺术以外的其他目的了。出现这种创作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创作主体对所描写的感性生活材料没有独特体验,没有独特感悟,更没有将这种独特体验和感悟以一种情致的样式,体现在人物性格之中,而是一味地用它们表现一种普泛的主题思想。这显然是用一种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逼迫生活材料就范,让材料屈从于一种抽象的精神内容,从而追求艺术本体以外的某种东西。实践证明,这样只能产生概念化的作品。所以,对于具体艺术作品来说,一定要把那种普泛的主题思想,通过创作主体对于生活的独特感悟,转化为作品人物的一种情致,使这种情致与感性生活材料达到同一。黑格尔说:“一切真理只有作为能知识的意识,作为自为存在的心灵才能存在。”艺术作品之中的理念,是以人的主体心灵的方式存在的,是必须寄放在人的心灵之中的。这个意思也可以这样来表述:艺术作品中的精神旨趣,是产生于主体心灵之中的。人的心灵是个性化的,源自主体心灵的精神内容必然是具体的,特殊的,不是概念化抽象化的。表现在戏剧舞台上,那些可感的生活形态,必然是经过作家艺术家个人主体心灵浸润过的生活形态,必然是经过主体心灵洗礼过的生活形态。在现在的戏剧舞台上,在精神意蕴方面,很少能够看到有主创人员自己对于生活的新发现,新感悟,很少能够看到与这种新发现新感悟达到高度有机统一的让人耳目一新的感性生活形态,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要与大家一起讨论戏剧创作主体性原则的初衷,其用意就在于希望大家对此能够引起高度重视。现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如何才能将这种大化流行的时代精神,体现在作品之中呢?这就要注意把它们转化为人物性格中的一种情致。人物性格中的组成因素很多,情致是主导的方面。人物的行为,是在某种情致的左右之下行动的。作品是要塑造人物形象的,不是像写文章那样表现主题思想的。关于人物的情致,我还有专文介绍,这里讲主体性意识,只是顺便提示一下。

当然,说戏剧是主体心灵绽放的艳丽花朵,有必要郑重申明,在黑格尔那里,体现主体性原则的一切戏剧创作现象,都是与现实生活无关的,都是在精神领域里进行的,都是建立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在他那里,理念,绝对理念,无限,神等等,是脱离人类社会生活实践而存在的,他认为绝对理念是无所不在地游荡于天地宇宙之间的。在人类社会,绝对理念会在各个时代化为各种各样的社会普遍力量,对于一个人来说,它会像神附体般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艺术美就是理念这个定义,他认为也可以说艺术美就是心灵的外化。对于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想,我们一定要批判,摈弃。如果说,我们把艺术创作的主体性原则牢固地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人物的主体性并非来自绝对理念,或来自无限的神性,而是来自社会生活实践,把黑格尔“手足倒置”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再倒置过来,那么,黑格尔关于艺术创作的主体性原则便会放射出灿烂的光芒。戏剧是主体心灵绽放的艳丽花朵这一容易引起歧义题目,就会扎根于深厚的生活泥土之中了。开始我已经说过,戏剧是主体心灵所绽放的艳丽花朵,存在客观唯心主义之嫌,通过这样一个说明,相信大家一定会对它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最后,有一个与戏剧的主体性原则密切相关的话题,有必要顺便加以辨析。这就是,由于戏剧艺术是主体性原则发展的顶峰,黑格尔遗憾地认为,从戏剧开始,艺术是要走向消亡的。此话他尽管没有明说,但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他早在《美学》第一卷绪论中就说:“我们尽管可以希望艺术还会蒸蒸日上,日趋完善,但是艺术的形式已不复是心灵的最高需要了。”及至《美学》第三卷下册最后论述到戏剧的时候,他就把这个意思讲得十分明确了。他说:“到了这个顶峰,戏剧就马上导致一般艺术的解体。”这里的顶峰,具体指的就是戏剧中的喜剧样式。他认为,喜剧的内容是空虚的,一切具有实体性的旨趣,如真理、道德以及一切高尚的东西,当然就被弃之不顾了。“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艺术理想也就被破坏了。主体性导致艺术消亡的观点,是从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想推论出来的,当然是错误的,站不住脚的,反映出他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的局限性。我们认为,世间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绝对理念,存在的首先是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人的主体意识是从社会生活实践中获得的。人们把从社会生活实践中获得的精神情感,遵循主体性原则,以活生生的感性生活形态展示出来,供人观照,这就是艺术的本质。社会生活实践不会结束,人类的精神情感便永远不会枯竭,作为一种精神观照,艺术必然与生活实践相伴相行,万古长青。作为观念性精神性最强的戏剧艺术,主体意识只要从社会生活实践中不断汲取有益营养,将具有普遍意义的时代精神以情致的方式体现于自己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之中,就一定会创作出真正的艺术精品。

黑格尔的《美学》,是他哲学体系中极小的一部分内容。然而,就是这极小的一部分内容,也是洋洋约150万字,博大精深,内涵十分丰富,同时,也比较晦涩难读。我对它的理解,当然十分肤浅,肯定与原文原意有出入之处。对于此,我都不大在乎。我只是急于从理论上,希望通过读它,能够解决我们在戏剧创作当中出现的一些困惑,希望通过他的论述对于消除这些困惑有所启示。仅此而已。

本文系2015年11月17日在安康市戏剧创作人员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原载于2015年《艺术界》第五期,2015年11月《当代戏剧》第五期,所有引文均见黑格尔《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