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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对音乐是外行,但作为一个听众,也想从作品的精神意蕴与艺术形式的有机统一上,对秦腔音乐的改革,谈点个人肤浅的感受。对于一部艺术作品来说,音乐已经失去了那种可看性的形态,而是以声响的样式诉之于人的听觉。如果说,其他艺术作品特别是美术雕塑作品,对于人的精神心灵的表现,还需要一种可视性材料作为媒介的话,音乐便是以旋律直接表达人的心灵情感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于以塑造人物性格为中心的戏曲艺术来说,音乐是一个剧种的标志,是一个剧种之所以成为该剧种的灵魂。我们辨认一个剧种,就是从音乐上去辨认的。现在观众看秦腔,在很大程度上是钟情于秦腔音乐,在那热耳酸心的乐曲中寄托百味沧桑的人生情感。
秦腔音乐作为一种程式化、规范化的艺术形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秦腔音乐工作者对秦腔音乐进行了不少革新,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过去,在一台戏的节目单中,极少出现“作曲”这个字眼,现在我们看戏,节目单上差不多都有“作曲”这一专业名称。之所以会出现“作曲”,显然是因为音乐工作者在音乐上有了革新,有了新的创造。这种革新创造的精神无疑是值得赞赏的,因为社会生活在变化,秦腔音乐作为表达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形态,随之变化当然也在情理之中。那么,革新创造的效果怎么样,我觉得,许多秦腔旋律还是改得十分精彩的,但是有的地方似乎还有必要再精细斟酌。比如,常听到这样的议论:有的旋律听起来咋有些疙里疙瘩的,不大顺畅,不很悦耳。我自己似乎也有这种欣赏感受,比如,时常会遇到这种情况:舞台上人物在抒发极度悲痛的情感时,会听到一种也令人浑身难受的音乐旋律,那唱腔,上不去,下不来,进不去,出不来,噎在喉头,气息滞塞,让人很不舒服。我觉得,用一种令人浑身难受的音乐旋律表达人物那种极度痛苦的情感,便是一个有必要讨论的话题。在现实生活当中,一个人精神与现实的失调,陷于极度痛苦,无疑是丑陋的,是不美的,而舞台上的人物处于极度痛苦的状态,却应该是美的,有欣赏价值的。这是因为,它是经过美化了的痛苦,是灌注了作品某种精神意蕴的痛苦;也就是说,舞台上人物的痛苦,不是为了痛苦而痛苦,而是一种美的痛苦的表达。同样,表达人物痛苦心情的音乐,就应该是美的痛苦的音乐,是浸润了作品某种精神意蕴的痛苦的音乐。这样的音乐,我想就应该是观众所期待的,首先要好听,要顺畅,要悦耳,绝不能将现实生活当中人处于极度痛苦状态的令人浑身极度不舒服的一面呈现给观众。其次,要密切结合剧情,根据作品的精神意味,美化这种极度痛苦的情感,创造出与作品内容相适合的优美的秦腔音乐旋律。在这里,我想引用黑格尔在《美学》中有关音乐的论述,来阐述这个观点。黑格尔说:“一般地说,音乐听起来就像云雀在高空中歌唱的那种欢乐的声音,把痛苦和欢乐尽量喊叫出来并不是音乐,在音乐里纵然是表现痛苦,也要有一种甜蜜的声调渗透到怨诉里,使它明朗化,使人觉得听到这种甜蜜的怨诉就是忍受它所表现的那痛苦也是值得的。”(《美学》第一卷205页)如何来理解黑格尔这段话,我以为他的意思是说,音乐之所以是音乐,就在于它就像鸟儿在歌唱一样,必须好听。不管是表现痛苦的情感,还是表现欢乐情感,不能把它用生活当中那种喊叫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应该创造一种优美的音乐旋律来表现。他特别指出,用音乐表现痛苦的情感,要在怨诉里渗透“甜蜜的声调”,使痛苦“明朗化”。何谓“甜蜜的声调”,何谓“明朗化”,即指这种表现痛苦的旋律,要让观众乐意接受,听起来舒服,愉快,而不是让人感到浑身难受,唯恐避之不及。最后他进一步指出,听了这种“甜蜜的怨诉”,既就是去忍受人物的那种痛苦,也心甘情愿。我想,黑格尔这段话,对于我们如何用美妙的秦腔音乐表达人物痛苦的人性情感,应该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当然,对黑格尔这段话,有的专家会做另外的解释,即黑格尔是一个维护普鲁士国家统治的保守主义者,主张即使是表达痛苦的音乐,也要从政治的角度,使其显出亮色,体现出欢乐的心情。这也许更符合黑格尔的愿意,但我觉得,从艺术规律本身来理解这段话,似乎更有意义。如果说,黑格尔这段话还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话,我们还可以再引用他的另一段话,作为佐证。他说:“作为美的艺术,音乐需满足精神方面的要求,要节制情感本身以及它们的表现,以免流于直接发泄情欲的酒神式的狂哮和喧嚷,或是停留于绝望中的分裂,而是无论在狂欢还是在极端痛苦中都保持住自由,在这些情感的流露中感到幸福。”(《美学》第三卷上册389页)何谓“满足精神方面的要求”,显然是说,作品中的音乐,是灌注了作品精神意蕴的音乐,它所表达的情感,是灌注了作品精神意蕴的情感,绝不是人处于自然状态下的情感。何谓“保持住自由”和“感到幸福”,就是说,无论是表现痛苦还是欢乐的情感,都不能失去美的特质,要“顺流下去,不走到极端”(《美学》第三卷上册390页),让人觉得顺畅,听起来悦耳,感到是一种美的享受。在此,黑格尔还列举了从16世纪到18世纪包括莫扎特在内的六位音乐大师,说他们的作品都有这样的特征。这就清楚地说明,黑格尔就在作品中表现人物痛苦的情感,对音乐创作提出的要求,并非完全出于政治上的原因,他更多的是运用辩证法的原理,阐释音乐创作的一般规律。其实,他自己也是这样说的。他说他对音乐不熟悉,“只能提出一些一般性的观点和个别的看法”(《美学》第三卷上册334页)。说到这里,联系到在秦腔音乐革新过程中,通常出现的那种用如鲠在喉的音调表现痛苦的情感,是否有必要在体现作品整体精神意蕴的前提下,把它设计得更顺畅更悦耳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