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的光明就是纯粹的黑暗”——读黑格尔《美学》启示之五

“纯粹的光明就是纯粹的黑暗”——读黑格尔《美学》启示之五

大凡编剧都懂得一个规律,写戏要写矛盾冲突,有了矛盾冲突,戏才有“戏”,才会好看;不然,戏就缺乏意趣,让观众坐不住。其实,这也只是就戏的感性形式而言的。黑格尔说:“纯粹的光明就是纯粹的黑暗。”(黑格尔《小逻辑》108页,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以下黑格尔《小逻辑》引文,只注明页码)光明是相对于黑暗而言的,黑暗是针对光明来说的,无黑暗,便失去光明,无光明,也就无所谓黑暗。黑格尔的话,原是就概念的发展来说的,但却在不经意间说出了一个道理:真理是存在于事物的矛盾及其辩证的运动过程之中的。作为一台戏,只有经由人物与人物相互矛盾冲突的整个过程,才能够把剧中人物的性格及其所体现的精神意蕴有序地展现出来。不然,人物性格及其所要体现的精神意蕴,就会因失去依托,没了载体而无法存在。记得有一个时期,似乎曾流行过一种观点,即写戏不见得一定得写矛盾冲突,不写矛盾冲突,照样会创作出优秀作品。有人甚至认为,不写矛盾冲突比写矛盾冲突的戏,更有意味儿,更深刻动人。持这种观点的人,对戏剧的矛盾冲突并不彻悟,其看法不免显得狭隘,片面,偏激。他们所谓没有矛盾冲突的剧情,并非没有矛盾冲突,只不过不是惯常意义上的矛盾冲突罢了。对戏剧矛盾冲突的理解,应该宽泛。我觉得,它除了那种激烈对抗性的冲突之外,大量的应该是对剧中人由于精神观念的差异,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关系的描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矛盾冲突是戏剧之魂,离开矛盾冲突,戏之为戏,原本是不存在的。

将矛盾冲突引入戏剧创作,是黑格尔对戏剧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研究他关于戏剧冲突的论述,批判地领会和掌握其精神实质,对于解决我们在戏剧创作中所存在的诸多困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笔者之所以要结合黑格尔的《美学》,专文讨论戏剧的矛盾冲突这个话题,这是因为,在一些剧作家近年所创作的大量戏剧文本中,许多问题就出在对于戏剧冲突的描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