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功利目的,追求精神旨趣
我想从对一台戏的评论说起。远在20年前,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创排的眉户现代戏《迟开的玫瑰》公演之后,就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批评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一台值得点赞的戏。主人公乔雪梅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以自己16年的青春为代价,悉心照顾身患残疾的父亲,像母亲一样,关照几个弟妹长大成人,其审美取向应予肯定。另一种意见针锋相对,认为乔雪梅学业那么优秀,以高分成绩考上某重点大学,将来说不定会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会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放弃深造,是划不来的选择。这个戏的价值取向有问题。两种意见,都不无道理,而且直至现在,对该剧的这两种看法,似乎依然存在。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话题,因为它涉及对艺术自身的看法。我的意见是,认为乔雪梅的行为划不来的观点,是错误的,不能苟同的。我们只需反问一句话,就可以把这个问题辨析清楚:难道艺术作品的价值取向是可以用划来划不来如同做生意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吗?划来划不来,划算还是不划算,是处于功利层面的一种价值取向。它虽然也体现了主人公的一种自由意志,但这种选择,没有普遍性。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如果每一个人都变得如此功利,整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因此,这样的选择虽然说不上有什么不对,但却是处于世俗生活层面的。乔雪梅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同样体现的是个人的自由意志,可贵的是,她的这种选择,具有模范性,具有普遍社会意义。如果每一个人说话办事,都能够像乔雪梅这样,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德国大哲学家康德,写有三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以及《判断力批判》。如果我们把对乔雪梅这一艺术形象的这种分歧上升到康德的哲学理论来讲的话,乔雪梅放弃上大学,就应该是康德所谓的实践理性行为,其通向的是人的道德领域。乔雪梅选择上大学,就应该是康德所谓的纯粹理性行为,其通向的是对于世俗生活的追求。两者体现的同样都是一种理性,但前者是纯粹的理性行为,体现的是一种心灵美。后者是一种掺有杂质的理性行为,体现的是个人欲望。很显然,两者就不在一个层级上,前者比后者层次要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该剧好就好在作品追寻的是一种优秀道德传统。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美是道德的象征。”这就是说,艺术所表达的是处于精神层面的东西。他还说:“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意思就是说,不能用急功近利的眼光来考量艺术作品。那么,根据什么来考量艺术作品,他说:“美,它的判定只以一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即以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根据的”。说艺术既无目的,又合目的性,是不是很矛盾?其实不然。所谓“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无非是说,审美没有世俗生活那种功利目的,如果说有功利目的的话,那就是无功利的功利,即与人物主体心灵契合的一种目的性。说白了,它表达的是人物主体的一种美好追求。康德一辈子与艺术无染,在他的哲学著作中却深刻地道出了艺术的本质。我们有的人一辈子搞艺术,反倒不知道艺术究竟为何物,的确应该好好反思。艺术的这种无功利的功利,表现在艺术作品当中,就是要把审美旨趣放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用人物形象同观众进行心灵的对话。经由作品,把人的心灵建设好了,人是可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是可以实现直接的功利目的的。不直接实现功利目的,而间接地实现功利目的,就是艺术作品的本质特征。认为乔雪梅的行为划不来,失误就在于对艺术的本质,缺乏正确认识。艺术只取它的审美价值,只取它的精神意义,不取它的功利目的。从乔雪梅出发,我们完全可以设想,有两个北大或者清华的高才生,毕业之后,一个录取到科研单位,毕生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另一个毕业之后,响应祖国号召,来到偏远山区支教,一干就是几十年,把自己的全部青春贡献给了山区人民。前者显然要比后者对社会的贡献要大。可是我们想一想,哪一个大学生是艺术应该表现的对象,显然是后者。对他个人来说,他的行为,是划不来的,但他的精神是崇高的,值得弘扬的。由此,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在艺术领域,当一个人物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往往是没有多少精神价值的,有精神价值的人物,恰恰是那些没有责任和义务做某些事,而自愿去做某些事的人。这也就是一个国营企业领导拿单位的钱向灾区捐献300万元,没有一个拾破烂的老人向灾区捐献10元钱更为感人的道理。
艺术作品追求无功利的功利,是个老话题,但又是一个未能在实践中得到很好解决的老问题。这是因为,我们目前的戏剧创作,绝大多数作品,依然在追求一种功利性目的。我甚至认为,带着某种功利目的组织戏剧创作,是近些年来干扰戏剧创作、破坏戏剧创作生态的最大障碍,也是长期以来优秀作品较少涌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譬如,在某些领导人那里,总是把戏剧创作直接纳入推动经济建设活动之中,就是一个极大的误区。要求所创排的剧目,必须为本地区的产业服务,必须为本地方的旅游服务,必须为本地区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东西服务,必须为某些主要领导人的某些临时指令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戏剧本身是个什么东西,应该让戏剧干什么,则极少考虑。某些戏,领导上非常支持,花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搞出来的东西完全不是个东西。在戏剧创作活动中,这种教训太多了。我之所以强烈反对这些做法,就是因为,从理论上讲,它追求的是一种功利目的,把戏剧创作的旨趣放在了作品之外,放在了作品之外的某种目的上,抛弃了戏剧应有的审美价值。话说回来,领导不懂戏剧,是可以理解的,人家毕竟不是艺术家呀。但领导支持我们,我们从事艺术的人,就应该向领导负责。决不能为了领导手里那点钱,抛弃了艺术精神。我们一方面口口声声要拿出艺术精品,一方面又不按艺术创作规律办事,这就是我们自己的不对了。